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
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龚宇阳 著国际经验表明污染场地由于遗留在现场的危险废物以及土壤和地下水的 污染,其再利用和再开发程序复杂、风险较大。如果管理不善对环境和公众 健康可能构成巨大威胁。因此,为了减少污染场地再开发的风险,减轻对环 境和公众健康的压力,非常必要对污染场地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和修复。同 时发达国家经验进一步表明合理安全开发污染场地有利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 用地的需求,对保护农用耕地也将起到积极作用。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急剧的城市扩张和迅猛的土地需求。同时,为了重组老旧的重污染行业和保护城市环境和公众健康,很多工厂被迁至 城市郊区,给中心城区留下了大量的污染场地。中国污染场地的管理和修复 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 旨在介绍和总结国际经验和教训,供中国污染场地管理和修复借鉴。《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综述了四个不同地区污染场地的管理框架:北 美(美国、加拿大),亚洲(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欧洲(欧盟、英国、德国、荷兰)和拉丁美洲(巴西、墨西哥)。美国:美国污染场地修复的框架主要包括1980年通过的《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更多时候被简称为《超级基金法》。《超级基金法》确 立了“污染者付费原则”,规定不同当事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潜在责任 方”)承担修复此前遗留的被污染场地的责任。此外,《超级基金法》授权 美国环境保护局,可以强制任一潜在的责任方支付场地的修复费用,包括没 有直接造成污染的该块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场地修复费用的分担和责任 的分摊将在各潜在责任方之间解决。该法对美国污染场地修复和企业环境行 为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早期法案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包括:引起大量的法律诉讼,使小企业承受不公平的负担;州政府和当地社区的参 与不充分(主要行动由联邦政府负责)等。特别是由于潜在的责任方可能承担 无限且不确定的责任,这使得投资者和开发商望而却步,致使污染场地闲置,无法开发,最终变成“棕地”。该法的这些缺点,已逐步通过后来对超级 基金计划的多轮修正和改革得以纠正,其中包括2002年的《小规模企业责任 减轻和棕地振兴法》和其他与棕地有关的多个项目和计划。修改后的《超级 基金法》受到各利益相关方的欢迎,这些修正和改革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 国家具有实际借鉴意义。此外,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经验教训还包括:场 地污染复杂、风险各异、制定修复标准要科学现实。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含 量要求较高,因而修复成本也很高;科学的风险管理在很多情况下比场地修 复更为有效,如控制现有污染扩散。加拿大:加拿大的政策框架高度分散,因为污染场地管理是各省的责任。因此,联邦的参与仅仅限于提供基金、技术援助以及制定联邦指导方针。由于所有具有管辖权的省份均参与并主导污染场地的管理,加拿大的政策框 架凸显了污染场地管理的复杂性,也为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提供了一种值得 参考的管理模式。亚洲: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在政策上主要沿袭了美国的基本模式,但又 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了有效的改良。它们将农业用地污染场地和工业污染场 地分开立法管理,值得我们研究如何面对中国国情和借鉴国际经验。欧洲:欧盟各成员国的污染场地管理政策差异较大。尽管欧盟正在考虑 制定新的土地框架指令,计划通过这一指令由欧盟统一负责污染场地的管理,但困难重重,凸显地区差异对管理框架的影响。本书选定的3个成员国(英 国、德国和荷兰)的政策各有特色。英国比美国更客观现实,较早采取了基 于风险管理的污染场地管理方法。例如,在设定一个污染场地的修复目标时,应考虑该场地的未来用途和经济效益。荷兰和德国政策的突出特点在于它 们把土壤看作不可再生资源,并把土地修复的过程视为恢复土壤特定功能的 过程。它们将修复目标和土地规划相结合的理念值得中国借鉴和推广。拉丁美洲: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相似,拉丁美洲目前还没有针对受污染场 地修复和再开发的专门的、全面的法律法规。不过,巴西和墨西哥等国家正 在努力解决污染场地修复和再开发的问题。它们的经验代表了发展中国家场 地修复的成长历程。中国要有效解决大量且严重的污染场地问题,有必要从其他国家吸取处 理类似问题的经验和教训,加快建立一个科学实用的国家污染场地管理框架。在过去的30多年中,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污染场地的政策框架和实施了 相应的管理系统或实施细则,也不可避免地犯了许多错误,走过许多弯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这些经验和教训都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 -
蓝藻水华生态防治新理论与新技术任文伟,屈铭志,屈云芳 等著《蓝藻水华生态防治新理论与新技术》前半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介绍了水体富营养化过程,以及蓝藻水华的类型、暴发机制及危害,比较了治理蓝藻水华的不同途径,然后从生态治理和生物操作技术角度,结合水文动力学,提出了生态治理蓝藻水华的新思路,即“生态陷阱”治理蓝藻水华。该技术利用风场、水体流场和蓝藻自身水平迁移规律,在蓝藻水华暴发的早期,识别出大面积水体蓝藻控制的关键区域(这些关键区域是蓝藻早期暴发的重点区域,相对整个水域而言,面积较小,易于实行低成本的人工控制),并在这些关键区域内利用水流流量调控结合食物链控藻方法,建立了蓝藻、滤食鱼类、底栖动物三者的全新动态关系模式;同时发展出水体浊度调控技术.充分发挥了滤食鱼类形成泥质含藻粪便的作用,使大量蓝藻随之沉至库底而不致再度随机扩散,并被底栖动物消化、分解,最终达到有效、完全地控制蓝藻水华灾害的目的。《蓝藻水华生态防治新理论与新技术》的后半部分(第四章至第六章)分别从三类水体,即浅水滩涂水库式的封闭水体、人工圩区内的半开放式自然水体、自然湖泊式的开放式水体,详细分析了如何利用“生态陷阱”思路来进行蓝藻水华早期治理的成功案例。《蓝藻水华生态防治新理论与新技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写作风格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对于广大从事蓝藻治理的工作者来说,是一本很好的技术参考书。 -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及应用赵军 著《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及应用》从分析我国农村污染现 状及成因出 发,重点介绍目前应用较广的农村生活污水 控制技术、养殖业废弃物污染控制技术、农 村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技术,并详列了相关示 范工程。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及应用》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理 论,提出了农村污染低碳循环治理模式,希 望能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新的思路。 -
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和丽萍,鲜卫 编近年来,珠江流域(云南部分)尤其是干流南盘江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为云南省六大水系中污染最严重的河流。部分断面水体污染由有机污染型转变为有毒有害型,河流生态系统及沿河取用水安全遭受严重影响。《珠江流域(云南部分)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旨在向读者阐述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供各地编制类似规划时借鉴与参考。 -
基于GIS与AnnGNPS模型黄志霖 等著黄志霖编著的《三峡库区典型小流域非点源污染研究:基于GIS与AnnAGNPS模型》从AnnAGNPS模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出发,立足于三峡库区特定的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和编者对模型的理解、应用,全面阐述模型在库区典型农林复合小流域应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为广大从事环境科学、污染生态学等研究者提供借鉴和帮助。 -
流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政策与机制探索李远 等著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的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并在报告中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流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政策与机制探索:以东江流域为例》从理论层面论述了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生态补偿的主客体、生态补偿标准,为流域生态补偿案例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理论、实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以东江流域为例,探索了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及污染赔偿方案,以及粤赣两省跨省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方案的补偿制度框架。《流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政策与机制探索:以东江流域为例》适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环境科学、生态学、农林经济管理学、生态经济学以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阅读,也可供资源环境管理和区域政策研究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考。 -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环境风险生物预警技术王晓龙 等著近年来,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给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环境压力,《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环境风险生物预警技术》从制药废水环境危害预警人手,以污染物排放的环境效应和生态后果为评估准则,综合了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数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方法,以微生物一原生动物一底栖动物一水生植物的多系统校验为保证,实施环境风险分析,并创新性地增设了系统自评估模块,建立了一套简便、可靠、实用的制药废水环境风险预警技术。《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环境风险生物预警技术》可供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环境监测单位工作人员,各类涉及制药企业环评的机构和个人,制药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科研院所从事生态、环保、风险评估等研究的科研人员和师生使用。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廖雷 等主编“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是环境工程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廖雷、解庆林、魏建文主编的《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是参照教育部高等院校环境工程专业教材委员会制定的教学基本要求,结合多年讲授“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的经验,在参考了各高校教材的基础上,为高等院校环境工程专业编写的教学参考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综述了犬气污染的成因、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其特性,重点介绍了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原理和工程措施,包括大气扩散作用、颗粒物分布技术、气态污染物控制、设备计算和设计选型。 -
社控毒岛(美)沃克 著,徐军 译,杨长云 审校布雷特·雷·沃克所著的《毒岛:日本工业病史》深刻而又犀利地向我们展示了日本群岛在过去的200年中如何步入工业化,以及那里的人们和环境因此而遭遇了怎样的磨难。美国威斯康星大学William Cronon教授这样评价本书:“在这本具有说服力且令人不安的书中,BrettWalker教授把他的注意力放在过去200年间工业化的环境污染后果上,集中研究了毒性污染物以及人们因此而遭受的痛苦。本书对日本环境史及全球工业污染史都是一个重要的贡献。” -
残留农药分析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残留农药分析环境标准样品研究》项目组 编2001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我国人大批准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在我国正式生效)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12种最具风险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中,有9种是有机氯农药,如滴滴涕(DDT)、氯丹、七氯、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灭蚁灵、毒杀芬。随着履约工作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重点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转移,我国对有机氯农药的监测及污染控制已全面展开。在2007年度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工作中,明确规定了土壤中残留有机氯农药的监测指标、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实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但是在实际调查监测工作中,由于缺少相关标准样品以及其项目指标的局限性,用于质量控制的有机氯农药标准样品多依赖进口。随着我国环保科研和监测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对环境基体中有机污染物标准样品的需求和要求也将不断提升,残留农药监测标准样品作为我国环境标准样品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急需加强和完善。该类环境标准样品的研制,不仅可以满足有机氯农药监测工作的需求,而且为环境科研和监测管理工作提供更为有效的环境标准的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