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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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之旅张楠著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在旅游方面,我们坚持“一手抓国内建设,一手抓海外促销”,在“把云南建成民族文化旅游大省”的奋斗目标下,大理的旅游设施和交通、通讯条件不断完善,前来大理旅游的国内外游客逐年增加。为了客人的旅游方便,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大理,认识大理,领略大理的神韵,需要为旅游者提供一本准确、全面介绍大理的书,找到一个无声的“导游”。张楠先生编撰《大理之旅》一书,共设:一、高原明珠——洱海;二、历史文化名城——大理;三、景点介绍;四、民族与民俗;五、名食特产;六、交通与食宿;七、商业贸易;八、公共设施;九、外事旅游机构等9个部分,共有229个条目。它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大理风景名胜区的地理、历史、风景、名胜、民俗、节日、工艺、名食、特产以及交通、食宿等旅游服务设施。作者广征博取,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书之中,既有学术价值,又便于操作,是一本理想的大理导游图书。我愿意为本书作序,并将它介绍给读者,让它伴随您在“金花的故乡”漫步,使您对大理留下美好的留念和回忆。 欢迎您到大理来! -
地球 祖国(法)埃德加·莫林(Edgar Morin),(法)安娜·布里吉特·凯恩(Anne Brigitte Kern)著;马胜利译我们处在二十世纪这末,这是一个由于知识组织混乱,思维科学相对软弱、人类自我控制力失调而产生的新的愚昧无知与新的非人道的世纪。为“脱离二十世纪”,必须确立一种意识到各种限度、有能力理解和处理各种关系的“复杂的思想”。地球上的人类的命运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我们在这个地球上是休戚相关的。这个地球是我们共同的祖国。< -
西南民族社会形态与经济文化类型史继忠著中国西南部是一个天然的民族博物馆,民族既多,风貌各异,社会多样复杂,自来为海内外学者注目。作者从实际出发,突破藩篱,首次对西南各族社会作系统、深入探讨,提出新意。作者认为,每种社会都处在纵向演变与横向联系的不同坐标点上,从而建立起社会形态与经济文化类型结合的理论。书中选定18种典型,分三个层次叙述,展现了西南民族社会发展的多种模式。 -
北京城朱祖希编著内容简介本书以宏观研究为基础,从北京城原始城址的确立入手,进而阐述了它演进的轨迹、照北京城的格局和新中国建立之后对它的继承和改造等。全书资料充实、内容丰富而且条理清楚、文章流畅是企望了解北京城内涵的一本极好的入门读物。 -
中国历代妇女妆饰周汛,高春明著本书是继作者颇具口碑的《中国历代服饰》之后的又一力作,是两位编者用了10余年时间,查阅了一千多种古籍资料,并先后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六十多个城市的博物馆以及石窟寺、古墓葬、古遗址中搜集了上万张文物图片综合整理而成。书册融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于一炉,开创了此类出版物的新境界。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人类文明的发祥之地。素有「衣冠王国」之称的中国,祈福式的发展也有着漫长的历史。几千年来,中国人民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无数适合中国国情,具有民族特色的衣冠服饰,给中华民族文化增添了灿烂的光辉。中国古代妇女装饰,由于受特定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道德观念、民族精神和风尚习俗的影响,以其独特的风采展现出来,而且比男子装饰更具特色,更能反映时代脉搏的跳动,因此也更能引人入胜。本书对上至旧石器时代,下至清朝的妇女装饰都有涉及。书中人物形象,以历代名家所绘仕女画为依据,并参照各时期的壁画、陶俑、泥塑、木雕及石刻等综合而成;妇女服饰,则根据各地出土实物绘制,旨在全面反映汉代以来几个主要历史时期的妇女装饰风采。本书有助于形象的了解中国古代各时期妇女的生活风貌,有助于认识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同时也为中国历史研究、古籍整理、文物鉴定、文学及工艺美术的创作提供了一份宝贵的参考资料。 -
西双版纳风情奇趣录征鹏,杨胜能 著承蒙广大中外读者垂青,《西双版纳风情奇趣录》一书1986年出版3万册后,3年内即销售一空;1993年再版3.1万册,近来已所剩无几。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为了发展西双版纳的旅游业,振兴民族经济,加快边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云南民族出版社决定第二次再版这本书。在第二次再版之前,笔者重读了这本书,除了对因校对问题出现的差错进行修正以外,特对以下4个问题进行了修改:一、将原书中的“景童金殿国”改为“勐泐国”。西双版纳古称勐泐,傣族首领帕雅真入主勐泐时,他所建立的隶属于南宋的地方政权叫勐泐国。公元9~11世纪,为了抵抗吉篾人(高棉人)的侵扰,勐泐国曾与以泰国清迈为中心的“兰纳国”、以缅甸景栋为中心的“勐艮国”、以老挝琅勃拉邦(景邦)为中心的“勐老国”、以越南勐交为中心的“勐交国”联合组成强大的部落联盟国家——庸那伽国。今天提起“勐泐国”,东南亚诸国都知道,而对“景童金殿国”是无人知道的。另外,“景洪”与“景童”(景陇)都是相同的,“洪”与“童”(陇)是对同一个字的两种念法,一个不卷舌,一个卷舌,千万别看成是两个地名。二、帕雅真建立“勐泐国”(原叫“景童金殿国”的时间,过去引用的是李拂一先生翻译的《泐史》记载的年代——傣历542年(公元1180年),现根据西双版纳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翻译、整理、已出版的《车里宣慰世袭简史》,改为傣历522年(公元1160年)。因为该书是根据11本傣文史料整理而成的,年代更为准确。三、车里宣慰使刀(召)应勐将辖区划分为12个提供封建负担的行政单位“西双版纳”的时间,原书引用的也是《泐史》记载的年代——傣历932年(公元1570年),现根据《车里宣慰世袭简史》改为傣历944年(公元1582年)。 -
今日内蒙古刘明祖,乌力吉 著《今日内蒙古》是一幅描绘内蒙古半个世纪历史的画卷。它把50年来内蒙古各族儿女同心同德,携手并肩,用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建设家园的一幅幅真实的历史画面展现在读者面前。经过50年的艰苦拼搏,内蒙古已经初步摆脱了贫穷落后,逐渐走向富裕文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在辽阔的内蒙古大地,写下了一首首波澜壮阔的诗篇。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科技文化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内蒙古处处焕发出时代的气息和崭新的精神风貌。 -
澳门法律米健等著历史造就了澳门这个独具特色的东方小城:在这裡,中葡两个民族的人民共同生息了四百五十多年,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实现了深广的相互融合,澳门因此而形成的自身价值,由此而在中国历史和世界文化史上所佔的地位,当已不可置疑。然而,对她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在二十世纪的帷幕即将落下,二十一世纪的序幕行将拉开之际,她的历史也将揭开新的一页,那就是:回归中国。今天,澳门历史上这新的开端已指日可待。 在澳门回归中国的过渡期中,中葡双方有很多要做的工作,但其中最重要、最紧迫、对澳门未来的影响将最长久的工作,莫过于法律本地化。所谓法律本地化,本身就表明了一个存在已久,但又必须改变的现实,即澳门现行法律主体上不是澳门本地的法律,而是葡萄牙的法律。这本是历史造成的现实,现在又将由历史改变,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历史过程。从整个情况看,自《中葡联合声明》公布、法律本地化提到日程上以来,澳门政府已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由于澳门过去长期未能对法律本地化予以充份重视,故现在虽有所作为,却与实际情况的需要还颇有距离。作为规范和调整社会行为与关系的工具,法律的真正价值体现在它在社会中的实现程度。这种实现一方面是通过有关政府机构或国家机关来完成,如立法、司法及执法;另一方面则是由民众本身来完成,如公民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的法律约束以及严肃的法律维护。对于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来护,这两方面的实现缺一不可;而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后一种实现更是根本性的,但澳门欠缺的恰恰是这后一种实现。一百多年以来,澳门政府以其准殖民统治的政治力量在澳门施行葡萄牙法律,但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让澳门社会的民众认识其法律,以致佔澳门人口95%以上的华人长久以来对澳门实行的法律一无所知。这种局面近几年来虽经政府着力进行法律中译和培养本地华人法律人材而有所改变,但因起步太晚且力不从心,故还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直到今天,澳门的司法与律师业,仍是葡人和土生葡人的“专利”。同时,法律教育极为有限,而法律研究几乎更是一片空白。毫无疑问,这绝不是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所应有的现象。况且,任何法制,如果不能被其赖以生长的社会多数成员所认识,那它就没有生命力。对此,中葡双方的有识之士均已达成共识,而我们写作此书,也正是出于这种共识,目的是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地向澳门的民众传达现今澳门法律的基本内容,从而使澳门大多数华人居民能对现行法律有一基本了解。我们认为,这项工作目前已刻不容缓;因为迄今为止,澳门自己还未会出版过一部系统介绍澳门法律的中文著作。这不能不说是澳门法律本地化的一项缺欠。 或许正因为这样,就澳门现行法律写一部中文著作同时也并非易事。因为现时澳门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澳门法律概述》之外,可资参考的中文著述或资料实在有限。在此情况下,唯一妥当可行的途径是直接使用现有葡文的第一手资料;而且,只有如此才谈得上治学严谨和对读者负责。 本书的作者现均于澳门从事法律工作,并大都于澳门居住多年,其中有些还会往葡萄牙进修过葡国法律,所以对澳门法律的实际情况以及葡萄牙法律的理论制度可谓有较多的感受和认识,而且亦多能直接利用葡文原始资料。此外,大部份作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方面,也都有一定的经验和积累。当然,这不等于说本书可以充份正确扡概括澳门法律的理论与现实。相反,无论是在内容和深度方面,它都大有发展的余地。尤其是现行澳门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之间,尚存在着许多差异和模糊之处,对此,我们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一一涉及。本书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以客观中肯的立场,对澳门现行法律进行一般性的概括介绍,以期能为澳门的华人居民提供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及信息,至于较深入的研究或著述,相信会随着法律本地化进程而逐渐发展丰富。所以,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澳门法律》并未要求学术上的透彻深刻,而只是以应用上的客观明确为已足。无论是广大民众和社会团体,抑或是公共机构和教育部门,如果他们能从本书中获得一些有关澳门法律的信息、启发甚至略知其大概,则本书的目的既已达到。 无论如何,作为澳门本地出版的第一部较为系统和全面的法律著述,作为诸作者在澳门多年工作与研究的心得,这部书自然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理论意义。至少,它以中文为比较法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就目前所知,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台湾、香港,有关澳门和葡萄牙法律的系统著述尚颇欠缺,因此《澳门法律》无疑有填补空白和开拓的意义,它将给大陆、台湾和香港有关澳门及葡萄牙法律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从而促进有关项目的比较法研究。我们相信,它的这种理论价值将会渐渐得到确认和实现。最后,我们想要特别说明的是,《澳门法律》虽然出于作者笔下,但它能够面世,还有赖其他许多人的支持与帮助。首先,我们要衷心感谢本书的动议者,“澳门丛书”主编黄汉强、吴志良先生,他们的创议与重视,使本书的问世成为可能;尤其是吴志良先生,他对本书关心之勤,用心之切,使本书得以迅速出版。同时,我们还要感谢法律翻译办公室简秉达(Eduardo Cabrita)、贾乐龙(Nuno Calado)和谭剑虹(Goncalo Xavier)三位领导人,鑑于本书的主要作者乃该办公室的法律专家,故没有这三位先生的理解与支持,本书的进展便不会如此顺利。另外,写作的过程中,法律翻译办公室的葡萄牙法律专家李嘉律(Carlos Leal)、查赟(Mário Chaves)先生,邓思慧小姐(TeresaSilva)等均曾给予作者以宝贵帮助。澳门大学的伊思哲(Manuel Trigo)先生还慷慨地将其讲义提供给作者,此亦当是对作者的支持。 -
香港北京新华通讯社,香港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编辑策划内容:1. 历史沧桑; 2. 经济腾飞; 3. 回归历程. -
青岛崂山孙守信,王玉华编著本书介绍了崂山概貌、崂山的形成、崂山的景观特色、崂山的宗教文化、崂山名称沿革、崂山景区划分、崂山旅游路线、崂山风景游览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