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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市场经济与中国民间资本保护
作者:刘晓明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7-01
ISBN:9787519723606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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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一百多年前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理性”资本主义精神,进而发展的“理性”市场经济制度有何异同?中国民间资本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的角色是什么?如何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民间资本加以保护,以解决民间资本不断外流的问题?《理性市场与中国民间资本保护》以大量的理论探讨、数据分析和历史事实对这些现实问题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和论述。阐述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也应当遵循“理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以及“理性”市场经济、民间资本与宪法法律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反映出政治理念、经济规律与人的思想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 《理性市场与中国民间资本保护》向读者展示了作者多年探索和思考的一些经验,探讨了“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所在和一般规则、我国市场经济规则的人为干扰与民间资本大量流失、民间投资断崖式下跌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借鉴域外法治经验,加强中国民间资本的宪法和法律保护、进一步从社会“理性”及文化基础角度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路径。
作者简介
刘晓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至今已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年,代理了大量非诉讼和诉讼案件,著作有《商事合同风险及其防范》(法律出版社)、《公民诉讼指引》(法律出版社)等。在《新华文摘》《法学文摘》《学习与探索》《学术交流》等期刊发表了多篇法学文章。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及金融法律实务和研究,积累了丰厚的法律实践经验。长期研究民营及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民间资本的法律地位及保护等问题,担任多家央企、上市公司、外企的法律顾问、独立董事。中国大陆、香港两地注册执业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目录
目录
导论
第一章“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第一节资本及“理性”市场经济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一、对于“理性”的理解和定义
二、对于资本的理解和定义
第二节“理性”市场经济的核心并非资本,而是其中的创造精神
一、“创造”的意义与价值
二、“理性”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创造”
第三节负有使命感的“劳动”是理性市场经济的驱动力
一、历史上对于“劳动”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
二、劳动和资本同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第四节“理性”市场经济精神产生的文化根源
一、积极的入世观
二、禁欲论
三、天职观
四、做好管家
五、预定论
六、回馈社会
第五节“理性”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
一、意大利“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二、佛兰德“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三、阿姆斯特丹“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四、英国“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第二章中国民间资本缺乏“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一、民间资本与“理性”市场经济的关系
二、近代中国民间资本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三、中国民间资本缺乏“理性”市场经济精神产生的文化根源
四、中国需要“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第三章民间资本的基本意涵及其财产权属性
第一节资本的一般解释
第二节民间资本的中国语境
第三节民间资本财产权属性
一、财产权的概念
二、财产权的来源
三、中国对财产权的定义
第四章中国民间资本特性及其发展历程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政策性变迁
一、过渡认可民间资本(1949~1954年)
二、民间资本社会主义改造(1954~1978年)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1978~1996年)
四、非公有制经济入宪(1997~2004年)
五、市场决定资源配置(2005年至今)
第二节中国民间资本结构性变迁
一、民间资本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1978年)
二、民间资本恢复阶段(1978~1985年)
三、国家政策调整及高速增长(1986~1997年)
四、稳步增长及产业调整(1998年至今)
第三节中国宪法制度下民间资本的作用与贡献
一、民间资本完善中国市场经济体系
二、民间资本促进宏观经济增长
三、解决社会就业压力
四、增进国家、企业和居民的财产收益
五、民间资本对社会的反哺和回馈
第五章中国民间资本的宪法地位
第一节中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规制发展历程
一、《共同纲领》认可民间资本的宪法地位
二、1954年《宪法》对各类所有制形式的过渡认可
三、1975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否定
四、1978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重新认识
五、1982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全面恢复
六、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民间资本的肯定
第二节民间资本立法观念和内容的转变
一、立法意识的转变
二、立法内容的变化
第三节宪法的经济制度与财产权制度
第六章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及其困境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的宪法保护
第二节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比较
一、民间资本民法保护
二、民法财产权保护体现平等原则
三、民法财产权保护体现功能效应
四、民法保护调动权能积极性
五、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的差异
第三节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困境
一、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局限性
二、中国民间资本保护制度困境
三、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生态困境
四、中国民间资本的流失困境
第七章域外宪法民间资本的保护
第一节美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美国宪法判例赋予法人宪法主体资格
二、美国宪法正文以契约条款规制民间资本财产权
三、美国宪法判例对法人财产权的保护
四、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由程序到实体的渐进式保护
第二节英国宪法体系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英国保护财产权的早期宪法性文件
二、英国财产权体系的理论基础
三、英国通过部门法对民间资本的限制
第三节法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法国民间资本财产权保护的宪法性文件
二、公、私财产受《人权宣言》财产保障原则平等保护
三、宪法、判例和民法典共同构成财产权的保护
第四节德国基本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德国法人具有宪法主体资格并享有基本权利
二、德国基本法财产权包括公司股份财产权
第八章加强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的路径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完善
一、确立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保护原则
二、统一使用“财产权”概念,回归实质权利平等
三、政府应专注于规则的制定与维护
四、适时清理部门法中区别对待条款
第二节健全中国市场经济财产权宪法体系
一、明确法人的宪法主体地位
二、明确民间资本的宪法财产权
三、完善中国市场经济财产权的法律体系
第三节多重保障救济途径
一、完善宪法审查机制
二、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论法律的神圣属性
后记
导论
第一章“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第一节资本及“理性”市场经济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一、对于“理性”的理解和定义
二、对于资本的理解和定义
第二节“理性”市场经济的核心并非资本,而是其中的创造精神
一、“创造”的意义与价值
二、“理性”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创造”
第三节负有使命感的“劳动”是理性市场经济的驱动力
一、历史上对于“劳动”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
二、劳动和资本同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第四节“理性”市场经济精神产生的文化根源
一、积极的入世观
二、禁欲论
三、天职观
四、做好管家
五、预定论
六、回馈社会
第五节“理性”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
一、意大利“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二、佛兰德“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三、阿姆斯特丹“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四、英国“理性”市场经济的起源
第二章中国民间资本缺乏“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一、民间资本与“理性”市场经济的关系
二、近代中国民间资本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三、中国民间资本缺乏“理性”市场经济精神产生的文化根源
四、中国需要“理性”市场经济的精神
第三章民间资本的基本意涵及其财产权属性
第一节资本的一般解释
第二节民间资本的中国语境
第三节民间资本财产权属性
一、财产权的概念
二、财产权的来源
三、中国对财产权的定义
第四章中国民间资本特性及其发展历程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政策性变迁
一、过渡认可民间资本(1949~1954年)
二、民间资本社会主义改造(1954~1978年)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1978~1996年)
四、非公有制经济入宪(1997~2004年)
五、市场决定资源配置(2005年至今)
第二节中国民间资本结构性变迁
一、民间资本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1978年)
二、民间资本恢复阶段(1978~1985年)
三、国家政策调整及高速增长(1986~1997年)
四、稳步增长及产业调整(1998年至今)
第三节中国宪法制度下民间资本的作用与贡献
一、民间资本完善中国市场经济体系
二、民间资本促进宏观经济增长
三、解决社会就业压力
四、增进国家、企业和居民的财产收益
五、民间资本对社会的反哺和回馈
第五章中国民间资本的宪法地位
第一节中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规制发展历程
一、《共同纲领》认可民间资本的宪法地位
二、1954年《宪法》对各类所有制形式的过渡认可
三、1975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否定
四、1978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重新认识
五、1982年《宪法》对民间资本的全面恢复
六、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民间资本的肯定
第二节民间资本立法观念和内容的转变
一、立法意识的转变
二、立法内容的变化
第三节宪法的经济制度与财产权制度
第六章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及其困境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的宪法保护
第二节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比较
一、民间资本民法保护
二、民法财产权保护体现平等原则
三、民法财产权保护体现功能效应
四、民法保护调动权能积极性
五、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的差异
第三节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困境
一、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局限性
二、中国民间资本保护制度困境
三、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生态困境
四、中国民间资本的流失困境
第七章域外宪法民间资本的保护
第一节美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美国宪法判例赋予法人宪法主体资格
二、美国宪法正文以契约条款规制民间资本财产权
三、美国宪法判例对法人财产权的保护
四、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由程序到实体的渐进式保护
第二节英国宪法体系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英国保护财产权的早期宪法性文件
二、英国财产权体系的理论基础
三、英国通过部门法对民间资本的限制
第三节法国宪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法国民间资本财产权保护的宪法性文件
二、公、私财产受《人权宣言》财产保障原则平等保护
三、宪法、判例和民法典共同构成财产权的保护
第四节德国基本法对民间资本财产权的保护
一、德国法人具有宪法主体资格并享有基本权利
二、德国基本法财产权包括公司股份财产权
第八章加强中国民间资本宪法保护的路径
第一节中国民间资本保护的宪法完善
一、确立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保护原则
二、统一使用“财产权”概念,回归实质权利平等
三、政府应专注于规则的制定与维护
四、适时清理部门法中区别对待条款
第二节健全中国市场经济财产权宪法体系
一、明确法人的宪法主体地位
二、明确民间资本的宪法财产权
三、完善中国市场经济财产权的法律体系
第三节多重保障救济途径
一、完善宪法审查机制
二、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论法律的神圣属性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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