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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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刑事法典(丹麦)梅兰妮·弗里斯·詹森 等编,魏汉涛 译,齐文远 审校丹麦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幸福感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其法律制度与刑事政策不乏贡献。同时,丹麦是欧盟成员国,也是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主要成员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丹麦与北欧其他国家刑法的相似性,使我们可以透过丹麦刑法,了解北欧其他国家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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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最高法院(美)西格尔,(美)斯皮斯,(美)蓓娜莎 著,刘哲玮,杨微波 译《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最高法院》运用翔实可靠的数据和众所周知的案例,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过程和大法官们在司法决策过程中韵考量因素展开了生动的分析,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大法官的政治偏好决定着最高法院案件的筛选和判决的内容.同时,作者还用深入浅出的笔调,考察了美国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程序、证据制度、州法院和联邦下级法院系统,从而帮助读者能够更加系统地了解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的皇冠位置,以及大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与州法院和下级法院法官遇然不同的考察因素和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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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王立志 译《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规定,具体包括基本规定、刑事立法的适用、犯罪行为、罪责、刑罚和量刑、非监禁措施、保安处分、没收财产利益等9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予以规定,具体包括侵害生命和身体的犯罪、侵害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危害克罗地亚共和国的犯罪、侵犯国际法所保护的价值的犯罪、侵害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侵害荣誉和名誉的犯罪等等17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等事项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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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理论考察陈红梅 著《美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理论考察》:一直以来,美国司法审查的正当性问题都是美国学界所关注的焦点。在各种司法审查理论中,根据它们是从维护实体价值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促进民主程序的角度出发,可将它们分为实体理论与程序理论两大类。在司法审查的实体理论中,比克尔的“消极的美德”理论在美国学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桑斯坦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就是在比克尔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在司法审查的程序理论中,伊利的“民主强化”理论最具有代表性。从美国的司法审查理论来看,学者们关于司法审查正当性的争论并不聚焦于法院是否有权行使司法审查这一问题上,而是关注法院行使司法审查的特征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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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朱志辉 著《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是中美关系史入物研究继美国传教士、外交官、税务司等群体后挖掘的又一新领域——法律职业群体研究,也是在近代法制史研究中以人物群体研究的视角来拓宽西法东渐的研究视野。《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通过论述1895—1928年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所从事的法律教育、司法审判、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职业活动,以及他们建立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以加强联系、提高业务、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揭示了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人作为一个整体,既是美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个缩影,又是美国对华进行文化教育渗透的一种体现,侧重于中国法律职业从无到有的近代化使命和当代中国走向法治的视角,对他们的法律活动所带来的法治模式、所体现的专业精神在当时产生的积极影响,以及对当代中国司法改革仍具有的现实意义给予肯定。本书朱志辉先生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加以细心雕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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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限制权力李栋 著司法制度与宪政制度是英国法律制度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外学者们最感兴趣的两个研究课题。本书选择以英格兰司法与宪政之间的关系作为论题,立足于司法,重点探讨英格兰司法的宪政意义。 本书除绪论、佘论外共分五章,先谈英格兰司法生长的历史环境,再谈英格兰司法的形成过程及结构特点,最后重点论述英格兰司法对于宪政生成的积极推进作用。 本书认为:英格兰宪政之所以能够持续稳步发展,不仅是因为以“议会主权”为代表的政治统治权内部存在平衡的结构,限制了专制王权恣意统治的可能,更为重要的是在政治权力系统之外,司法审判权对政治统治者在整体上构成了有效的法律限制,从而在政治与法律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平衡结构。英格兰宪政的精髓在于,司法审判权与政治统治权的互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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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蒙振祥,陈涛,律亚璞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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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医事法研究王岳,邓虹 主编《外国医事法研究》除介绍了部分外国医事法领域的典型判例外,还介绍了国外医疗领域中的知情同意书的格式和特点。因为在众多目前国内的医疗纠纷中,大量纠纷源于知情同意环节。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我国的临床实践也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外国医事法研究》最后引用了目前主要医疗领域国际宣言和伦理规范的中文译本,目的是让国内医疗工作者清楚地了解国际共识的行业操守。《外国医事法研究》适合于采取案例教学法的医事法课程教学。我国传统教学方式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传统教学活动主要围绕着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教师对教学进程能给予较好的控制,能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现行的法律条文。但这种教学方法忽视了法律的应用性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其固有的缺陷。尽管教学中也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可实践中往往偏离这一原则,忽视了知识如何运用环节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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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物权法吴一鸣 著由吴一鸣编著的《英美物权法》澄清了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财产法和物权法关系的模糊认识,提出在英美法中存在着一个边界清晰的物权法部门。作者认为,英美法系的物权法和大陆法系一样,存在着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种类丰富的物权体系,存在着清晰的物权与债权之区分,存在着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术语表达和少数具体制度的内容上,而这种差异并不足以影响两者在体系构架上的同质性。这些事实的发现,对于重新正确认识英美法,推动两大法系物权法的全面对话、比较研究和制度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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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税收协调法律制度研究崔晓静 著《欧盟税收协调法律制度研究》从税收协调的视角研究欧盟税收法律制度,以税收竞争与税收协调基本理论分析为基础,通过对具体税种协调法律制度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的介绍和评述以及在成员国转化适用方式的阐述,试图总结和归纳其在促进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中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并提出其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在论述过程中,结合中国的实际,借鉴欧盟在税收协调方面的经验,对中国现阶段税制改革以及国际税收协调和两岸四地间的税收协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欧盟税收协调法律制度研究》共分五章。第一章是本书的总论部分,对国际税收协调的概念以及内涵和外延,国际税收协调产生与强化的原因,对国际税收竞争含义及表现形式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章主要是对欧盟税收协调基本法律问题等进行研究,并介绍了欧盟税收协调的法律渊源,包括指令、决定、条例等;第三、四、五章具体介绍了欧盟的直接税、间接税和税收情报交换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