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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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重大事故管理与案例剖析陈国华 编著《国外重大事故管理与案例剖析》分为六个部分,主要从国外重大事故处置策略、事故调查体制机钏及分析技术与方法、事故指标体系及指标量化方法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管理实践经验,同时还详细剖析了国外典型重大事故灾难案例,以便能更清晰地了解国外重大事故管理模式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针对我国事故管理体系现状,从事故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调查及事故(目标)控制四个角度,提出了提高事故管理水平的战略措施和政策建议。《国外重大事故管理与案例剖析》可供从事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管理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作为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师生教学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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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用工具主义法学(美)萨默斯 著,柯华庆 译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我在牛津大学休假期间,撰写了一篇题为《法律的工具性方面》的长文,在此文的准备过程中并没有参考任何先前的理论家具体著作。自1975年离开牛津,我决定除非至少已经完成对霍姆斯、庞德等人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法学之发展作一番考察,否则不再继续这方面的研究。本书就是这一努力的结果,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已迥异于我之前的设想。随着我对此方面问题研究的深入,我认识到,我自己独立从事的法律现象重要方面的理论化工作,与我对于早期理论家就此问题所作的评述的进一步理解,两者相互交融和渗透,充实了最终的结果。我也逐渐意识到,一个略为折中的方法可为我的工作增添特别的具体性和意义,使之浑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另外,我渐渐相信美国理论家的成果,就其本身自成一家而言,是值得研究的;因为作为美国唯一的本土法学理论,即使它还不够完善和成熟,但它为西方法学思想做出了真正的和实质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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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齐树洁 主编《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第2辑)》是“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之一,全书共分24个章节,主要对课题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法院与管辖、证据制度、上诉审程序、执行程序、当事人制度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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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家庭法精要(美)格劳斯,(美)梅耶 著,陈苇 译《美国家庭法精要(第5版)(2007年)》就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家庭法所发生的重大变革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通过《美国家庭法精要(第5版)(2007年)》的阅读,不论是想温习一下法律课程的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是想迅速更新陈旧的法律知识的执业律师,或者是涉及家庭法的社会工作者、婚姻问题方面的顾问、调解人员或者律师的专职助手都会从《美国家庭法精要(第5版)(2007年)》中获得全面的指导。此外,精神健康方面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学者也会找到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有用介绍,从而有助于丰富他们的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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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王巨新,王欣 著这是一本对明清时期澳门涉外法律进行系统研究的著作。《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以澳门地区为中心,考察了明代到清前期中国政府在澳门地区制定实施的涉外法律,揭示了中国传统涉外法律与对外政策的内在属性与本质特征。《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适合澳门领域研究者、明清史研究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师生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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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民事诉讼法导论(韩)孙汉琦 著,陈刚,陶建国,朴明姬 译2009年是韩中两国邦交正常化第十七年。在此期间,两国在人员物资往来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形势喜人。可以预见,顺应全球化潮流一路前行,两国关系在今后还将迈向一个更新的台阶。着眼于两国关系可持续平稳发展,相互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已成必然。近年来。韩中两国法学者、法律家、法科学生等各层次的交流日益频繁,涉及的话题也相当广泛,令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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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民法典娄爱华 等译民法典是一个国家的百年大计,只有经过充分的理论准备,才能经得起上百年时间的考验。我国正处在制定民法典的前夜,全国人大的主要负责人计划在近几年内、民法理论界的执牛耳者打算在2010年内,完成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但尽管立法部门充分理解、理论界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由于长期的民法文化断层带来的缺憾,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资料准备和理论准备仍嫌薄弱,急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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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义霍布斯 著,张书友 译《法律要义:自然法与民约法》旨在述自然法与民约法之要,而此有赖于解人性、知国家、明法律。古往今来,涉此之著述不知凡几,却聚讼纷纭而莫衷一是,须知真知所生者唯真知而已,相关争辩所以至今未休,皆因论者并未真正明了其主旨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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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齐湘泉 著《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是《赢在美国——IETAC(97)贸仲裁字第0517号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承认及执行》的姊妹篇。《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采用实证的方法,对中国仲裁裁决在外国和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及执行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界定了外国仲裁裁决,分析了我国界定外国仲裁裁决立法、实践与《纽约公约》的共通性和差异性,提出我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界定应回归《纽约公约》的轨道。《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依据《纽约公约》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和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对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缺员仲裁是违法仲裁,应予否定;对公共政策进行了重新认识,指出“真正的国际公共政策”不宜提倡;对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的观点进行了剖析,认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都要进行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法院对在本国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不主动审查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是否违反本国公共政策是法院失职;对各国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上诉制度进行了考察,建议废除我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内部报告”制度,建立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诉制度。《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研究了仲裁员有权作出惩罚性仲裁裁决理论,探讨了惩罚性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制度,介绍了外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是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的一部力作,资料翔实,内容新颖,说理充分,可读性强,是读者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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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导论刘星 著《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既可作为知识研习的路径,也可作为思想激发的资源。这意味着,《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不仅是“法律思想史”的,而且是“法理学”的。因为《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非常侧重分析,借助“他者”(西方法律思想)的背景潜入原理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