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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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州宪法改革与州和地方政治体制发展李世安 主编美国联邦政治制度复杂、内容丰富,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之_。但是,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还主要集中在对美国联邦宪法、联邦政府机构等高一级层耐的研究上,忽视了对美国州宪法改革和州与地方政治体制发展的研究。为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填补这方面研究的薄弱环节,《美国州宪法改革与州和地方政治体制发展》用最新的资料对美国州宪法的历史发展、改革的原则、目标、进程和特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美国州和地方政府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州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特别是“9·11”事件之后美国州法律与政府机构的改革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了解不同时代美国州宪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有助于了解当今美国州和地方政府机构职能的转化、多种机制的平衡,有助于了解美国州与联邦相辅相成和互动的关系,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美国联邦制的运行。这些研究还可以对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世界各国面临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等问题,提供有益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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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搜查与扣押的宪法问题顾敏康 著1993年我自费去美国留学,有机会全面地和系统地学习美国的法律。其中的一门课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那就是“刑事诉讼”。我第一次真正认识到,美国整个刑事诉讼问题,实际上就是探讨宪法权利保障的问题。我也第一次真正地认识到,程序正义在某种程度上比实体正义更为重要;不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可能已经意味着警察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如果对之不予以禁止,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就会在任何时候受到不正当的侵犯;那么,冤假错案就会更加容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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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丛书·第八卷魏传忠 主编本指南描述了根据REACH法规对物质性质、暴露、使用和风险管理措施(RMM)以及化学安全评估(CSA)的信息要求。本指南是系列指南文件之一,这些指南文件旨在帮助所有利益相关方做好准备履行其在REACH法规下的义务。 本指南文件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简明指南和支持性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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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公民身份(英)罗奇 著,郭忠华 等译《重新思考公民身份:现代社会中的福利、意识形态和变迁》主要内容简介:熟悉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读者对英国著名学者莫里斯·罗奇(Maurice Roche)的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他对公民身份理论所作的深度思考自出版以来对公民身份的理论研究产生了持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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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徐国栋 主编《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7卷(2005年号)》一书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主办,知名法学家徐国栋主编,对于国内乃至国际罗马法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翻译、介绍,编辑整理成卷。书中设置“罗马法研究”、“民法典研究”、“拉丁美洲法研究”、“民法哲学研究”、“合同法分则研究”等主要栏目。本卷收录的文章包括罗马法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盖尤斯〈法学阶梯〉第二编第29段的解读》、《罗马私法中要式移转物的产生和消亡》,介绍了《波多黎各民法典》的修订和《加利福尼亚民法典》、《巴西民法典》;以及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法学会议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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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眼(美)奥布赖恩 著,胡晓进 译《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不仅是各大法学院必读的宪法类教科书,还以其卓越的研究水准、小说般的行文风格、生动的内幕花絮和老练的政治眼光,成为了解美国最高法院及美国政治生活的经典佳作。与国会和政府相比,美国最高法院似乎以其超然独立的姿态远离公众生活。宪法研究专家奥布赖恩紧跟最高法院的历史足迹,试图还原它作为政治机构的本来面目,它不再是“最不危险的部门”,而是深陷于塑造美国政治与社会的权力斗争之中,成为政治争议的“风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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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宪章(英)霍尔特 著,毕竞悦,李红梅,苗文龙 译《大宪章(第2版)》提供了全新的和更加全面的索引。新版在许多方面不同于第一版。首先,增加了一章,名为“司法和司法管辖权”。这填补了第一版的空白,因为在1965年的时候,我感到对于这一话题我对于别人已经做的工作没有什么好补充的。我还希望这个版本填补二十年来关于英格兰12世纪后期和13世纪早期的法律史作品的空白,因为它把贵族视为诉讼当事人,而不是法庭的主宰。第二,我补充了一些新的附录。其中一些是全新的证据或者1965年之后出现的问题;一些关注于书的主体部分没有很好讨论的困难的和有争论的问题。我没有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讨论所有当前的争论。在“价格革命”、“可继承性”和一些类似的问题上,我仅仅指示读者去看该问题的参与者们著作的一个合理典范,并参考Holt(1991a),在该文中我简要讨论了这些问题,但是更直接。第三,我通篇修正了文本,修修补补,添加了一些短的段落,反映了我自己的新思考或研究。脚注中的参考文献做了更新;我希望,我已经囊括了所有过去四分之一世纪里的相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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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刑法典陈志军 译《古巴刑法典》现行刑法典颁布于1987年12月29日,又先后于1994年、1997年、1999年、2001年进行了四次局部修正。古巴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卷。总则部分包括十一编:基本条款;刑法的效力;外国判决的执行;犯罪;犯罪人;刑罚;假释;刑事责任的消火;前科消火;犯罪弓l起的民事责仟的宣告与执行;危险状态与保安措施。分则部分包括十五编: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行政管理勺司法权力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治安罪;危害国民经济罪;危害文化遗产罪;危害公共信用罪;危害生命与身体罪;侵犯个人权利罪;侵害劳动权利罪;危害正常的性父系和家庭、儿童、青少年罪;损害名誉罪;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财政罪;危害正常的移民制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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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案而审傅郁林,韩玉婷,高娜 等编译联邦最高法院在每年向其提交的近5000宗案件中,仅许可对不到5%的案件进行复审。因此,该院是如何设定议程表的,这一问题也许与它是如何决定案件的同样重要。H W.佩里掌握了难得的第一手信息,来观察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工作过程,揭示了未曾披露的该院设定议程表的政策、程序和优先考虑的因素。他史无前例地采访了5位大法官,并将采访获得的洞见串联起来,用浅显易懂的散文体语言为我们传达了丰富的最新信息。为了本项独一无二的研究,佩里还采访了4位联邦总检察长、数位检察宫和7位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以及64位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这些大法官和法官助理都对佩里的问题坦诚相告,而佩里也针对他们的回答进行了精致的分析,这构成了《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议程表的形成》的主要内容。佩里揭开了联邦最高法院的神秘面纱,将它鲜活的一面展现给普通读者、政治学家和法律界的各位人士。佩里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在过去不曾披露的联邦最高法院运作流程的大量信息,而且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审视该种组织的新路径。《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议程表的形成》提出的决策模型(decision-making model)在解释大法官行为/司法行为(iudicial behavior)方面,要比标准模型(standard model)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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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日)桑原洋子 著,韩君玲,邹文星 译《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第四版自2002年公开刊行以来,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在这期间社会福利法制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这个期间显著的修改动向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第一,2003年导入支援费制度,福利制度整体上朝着居家支援的方向转变。第二,根据2004年法150号、153号及2005年法25号等,儿童福利法的体系、地位、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第三,母子及寡妇福利法中的援助对象,在条文上将以前明确使用的父子家庭这个用语删除了,用“母子家庭等”的“等”字包含了父子家庭。第四,在社会福利法领域的各法律中,非常显著地将有关罚则的内容作为独立的一章规定了下来。也就是说通过充实、完善罚则规定,规制不正当接受及福利相关者的违法行为的动向日渐显著。这次在《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中虽未能收录,但以前作为悬而未决事项的《障碍者自立支援法》(2005年11月7日法123号)已获通过。该法的目的是:第一,统合了按照障碍的范畴所提供的福利服务,改为依据同一制度提供。第二,职业介绍设施、福利工厂扩大了作为障碍者职业领域的职场,促进了障碍者在一般企业的工作。第三,为了灵活运用以前闲置的地域社会资源,在规制上有一定的缓和。例如,空闲的教室虽属于文部省管辖,但使其作为福利服务站进行利用等成为可能。第四,将保障提供公平服务的利用程序、基准予以公开,并使之明确化。第五,明确国家的财政责任,另一方面构筑社会成员依据自己责任相互负担福利服务所需费用制度。该法2006年施行(4月1日施行,但部分内容10月1日施行),并据此修改了身体障碍者福利法、智力障碍者福利法、有关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法律、儿童福利法(该法第1条)。除此之外,老人福利法、社会福利法、其他社会福利法制领域中的法律也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