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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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股东大会制度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张凝 著首先在第一章从股东大会制度的法理出发考察并检讨了股东权、股东与股东大会的关系,解释了股东大会的存在根据。第二章从历史的角度总体考察了日本股东大会制度的变迁。第三章至第六章对日本股东大会的权限、股东大会各个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社会原因、学界争议、司法态度以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此外,自第三章开始,笔者对日本股东大会各个环节的问题整理出近四十个论点,并逐一解说分析并阐述了自己的见解。《日本股东大会制度的立法、理论与实践》注重从理论的角度以及相关制度生成的背景和发展过程来剖析日本股东大会现行制度,同时通过对学说、判例的解说,检讨分析各种制度之间的横向关系。《日本股东大会制度的立法、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运用的必要,在对日本具体制度的介绍中,详细解读了股东大会章程所定权限、股东大会召集权人制度、少数股东的召集权、股东提案权、股东大会议长制度、董事等的说明义务(即股东质询权)、表决权的行使方法、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诉讼等问题,适读对象为公司法研究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生及其他对公司法感兴趣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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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过程(美)亚伯拉罕 著,泮伟江 等译《司法的过程(第7版)》是国际比较法学界享有盛誉的一本专著,是为数不多专门以司法制度为比较对象的作品,在中文世界已有的关于司法制度的译著中,《司法的过程(第7版)》是对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司法制度的分析和介绍最详细的作品,也是最全面、最深刻和最权威的作品之一。从作者写作《司法的过程(第7版)》的初衷以及《司法的过程(第7版)》的内在逻辑理路来看,《司法的过程(第7版)》更是一本研究和介绍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机构之规范性构造和现实运作情况的专著性教材。《司法的过程(第7版)》运用了法学、政治科学、法哲学、政治哲学和法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视角,既详细地介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整体构造及其在美国整体的宪政结构中所占据的地位,同时也用丰富的资料令人信服地带领我们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司法制度在实践中运作的一些重要细节和各种实际效果。对一些具有美国特色的制度,例如陪审团制度、法官选任制度以及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决策机制,作者也做了重点的介绍和分析。《司法的过程(第7版)》不但是即将进入司法职业生涯,因此不得不同美国司法体制打交道的美国法学院学生了解、熟悉并适应美国司法制度的最佳教材,同时也是外国学者了解和研究美国司法制度最重要的参考材料之一。其对中国学者思考和分析中国的司法改革问题也极具参考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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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米健 主编我校欧盟项目包括三个方面的活动:合作研究、合作教学以及欧盟法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其中,合作研究包括三个课题:欧洲法律在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律趋同;欧洲法院司法独立的实现及其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意义。为开展上述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我校共派出10名教师和13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前往合作伙伴德国弗莱堡大学和明斯特大学进行了1~3个月的访问学习,回国后师生提交了23篇研究论文和23篇研究报告。《欧洲法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就是我校师生完成上述研究课题的成果体现。此外,10位学者还在国内各类法学、经济学刊物上发表15篇论文。在项目执行期间,我校欧盟法研究中心还举办了题为“欧盟法与欧洲一体化”的国际研讨会,邀请了10位德国、英国教授,30位国内著名学者,10名来自外交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部门的欧洲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研讨会。为结合“罗马条约签订50周年”纪念活动,项目还邀请北京大学、商务部等部门的学者和官员举办了3场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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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刑法通论陈家林 著国外最新论著为依据,以日、德刑法通说体系为主干,参酌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近代以来国外刑法思想的产生与影响、刑法学说的建立与流变、刑法判例的出现与演进。《外国刑法通论》兼顾基础理论与学术前沿,既介绍了危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理论的演进、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中立行为与帮助犯的关系等新问题、新学说,也对传统的刑法理论的各种争议观点作了细致的梳理。《外国刑法通论》资料翔实,详略得当,重要之处力求旁征博引、见细入微,次要之处则铁笔勾勒、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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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文化与景观遗产法典国家文物局 编《意大利文化与景观遗产法典》系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进行文化遗产事业法律法规交流的重大成果,由罗马市政府文化事务处汇编,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学者精译精校。此书由分五大部分:总则、文化财产、景观资产、处罚和法律生效废止与暂行等。尤其是文化财产部分的法律条文,分别就保护(监管、检查、流转、探查与发现、征用)、享用和强化(强化原则、档案文件的查阅与保密)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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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经济法(韩)权五乘 著,崔吉子 译《韩国经济法》系关于韩国经济法的体系化著作,是现今韩国最权威的经济法理论著作。《韩国经济法》对以现行《垄断规制法》、《消费者基本法》、《约款规制法》等重要法律构建的韩国经济法体系的理论基础、立法宗旨、制度构造、实施效果等,作了系统论述和深入分析,富有个人创见。作者结合韩国法院判例和公平交易委员会审结案例,着重于对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实效性探讨,是《韩国经济法》的特色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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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民法典译丛—韩国民法典朝鲜民法金玉珍 译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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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的内在化与外在化及其对国际法的启示江河 著《欧盟法的内在化与外在化及其对国际法的启示》的内容结构上看,三个部分是紧密联系而互为一体的,前者依次为后者提供方法论或发展路径。第一篇为。认识全球化之下欧盟法的生命力及其对国际法的启示力量提供了传统的“法理洞穴”之外的阳光,从而为欧盟法和国际法的探讨确立了新的理论坐标。没有法律概念的重构和概念要素的变革,欧盟法的内在化与外在化探讨将失去理论背景和法理支持。从国际法的立场出发,欧盟法犹如手握火柱在黑夜里行走的巨人,它为陷入原始性和现代性困境中的国际法的发展和变革指明了前进的道路;法律基础理论则是欧盟法脚下的社会土壤和发展根基;法律基础理论必须面对欧盟法发展的社会现实,才能改变国内法的现代性而带来的话语霸权和正义缺失。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冷战后的国际法只有在欧盟法的启示下进行变革,才能克服国际法的原始性,并促进主权国家之问的合作。《欧盟法的内在化与外在化及其对国际法的启示》的附录包括《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共同体条约》,这是欧洲一体化过程中迄今最为重要的两个宪法性条约。虽然代替《欧洲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将对欧盟法的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但由于它还没有生效,不能构成对正文分析的有力支持,故没有被收录和翻译。这两个附录(合并文本)对在不同时期予以修改的条款进行了整合与统一,从而改变了现存的条约中文译本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分散性和混乱性。《欧洲联盟条约》具有一定的宏观性、概括性和开放性,故对其主要条款都进行翻译,而附录二只编译了《欧洲共同体条约》中与正文相关的条款。在正文的写作过程中,这些附录所包含的条款原本以脚注形式构成对正文的注释或例证,但为了避免条款的重复引用,最后通过附录予以统一。在这种意义上,附录部分也是正文内在的组成部分,它加强了《欧盟法的内在化与外在化及其对国际法的启示》主体内容的实证分析性及其观点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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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历史杨积讯 著本著正文分为六章,可概括归纳为三大板块:现象考察、原因分析和启发引申。第一、二章属于第一大板块,分别从横向和纵向进行现象考察,回答为什么说美国《联邦宪法》是长久存续的、是如何长久存续的这两大问题;第二大板块原因分析回答“为什么能够长久存续”的问题,为本著的重心与主体所在,分设三章:第三、四、五章,分别从宪法本身、宪政制度和社会历史三个方面展开;第六章即第三板块,作最后的引申说明。第一章,“美国《联邦宪法》的变中之不变”。对《联邦宪法》之长久存续进行横向截面上的展示,分别考察二百年后今天的《联邦宪法》文本所反映出的变和不变两个方面,重点分析变中之不变,阐述其不变的一面是占主导地位的。从而回答在《联邦宪法》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的情况下,我们何以还能说它依然是长久存续的,而这种存续是什么样的存续。第二章,“美国《联邦宪法》所经历的重大历史考验”。在这一部分里文章用较大篇幅对美国《联邦宪法》之长久存续进行纵向的历史考察,即考察它是如何存续的。但是,这里所考察的不是其存续的日常状态,而是非常状态,即其存续受到威胁的情形,亦即考察《联邦宪法》是如何经受住重大历史考验而维持自身稳定延续的。该章对《联邦宪法》在其历史中所经受的四大历史考验分别进行了考察:(一)美国宪政制度的最初定型;(二)最凶险的宪政危机——“内战”;(三)新的最大宪政要素的吸呐——政党政治;(四)现代挑战——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和总统权力的膨胀。第三章至第五章,探讨了美国《联邦宪法》长久存续的条件及原因,即回答“为什么能长久存续”的问题。显然,对此一问题的探讨是本著的重心所在,我想这也是阅者所最为看重和期待的。有鉴于条件及原因的繁多,探讨在归纳后的三个层面上展开:第三章“宪法自身的条件及原因”、第四章“宪政体制上的条件及原因”和第五章“社会历史上的条件及原因”。本著除重点解析各个条件及原因之外,还将力求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必要的阐述。第六章,“启发与思考”。也就是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向外对一些非课题本身而又与课题有密切联系的问题进行关联性的探讨,这也可算是对本著的研究课题及其相关研究成果所具有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所作的一些展示与例解。可以看出,从可能性上讲,这样的问题存在无数个,因此,必须有所选择,这主要取决于作者对问题价值的判断及由此对它的兴趣大小。我选择的问题是这样三个:1.宪法长久稳定的价值及其界限何在?2.美国《联邦宪法》长久存续能说明《联邦宪法》之优质吗?3.他国能实现宪法的长久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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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与欧洲一体化米健 主编欧洲一体化过程是欧洲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的一种全面互动过程,而法律在其中发挥着制度化的作用。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欧洲一体化的每一个进程都是通过其法律予以推动的,而这些一体化的阶段性成果又反过来丰富着欧盟的法律体系。欧盟不仅在成员国各国树立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威,而且在全球的政治、经济和法律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多极世界格局中的一极力量。对中国来讲,与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相伴随的法律一体化为欧洲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就、社会政治稳定、国际地位提升等经验,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近年来,中国与欧盟在政治、经济、法律,特别是在经贸领域的关系发展迅速,因此,对欧盟法律与欧盟政治经济的互动关系进行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是非常必要和有现实意义的。中国政法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2006年2月24日申请的“中国一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于当年7月经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立项,项目资助金额总计约21.4万欧元,其中欧盟资助约17.4万欧元,中国政法大学配套资助约4万欧元。该项目题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洲法律与欧洲政治经济的互动”,包括三个方面的活动:合作研究、合作教学以及欧盟法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该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与德国弗莱堡大学和德国明斯特大学合作申请和执行。从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项目执行期为15个月。项目旨在系统研究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欧盟法律与欧盟政治经济的互动关系以及可能对中欧政治、经济和法律关系的影响,为中国发展与欧盟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政策依据和立法经验,促进中欧经贸、政治和法律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