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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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补贴与反补贴立法与实践比较研究欧福永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维护公平贸易、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手段。由于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反补贴调查过程中要触及他国国内法和大量政府间交涉,还要考虑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同时因为一些发达国家过去认为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而中国长期以来又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在加入WTO后的15年内(即2016年12月前)可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在2004年以前外国没有成功对我国实施反补贴调查。但是自2004.年以后,反补贴已经成为悬在我国头上的一把利剑。 -
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米良、周麟《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研究东盟一些国家的公司和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介绍东盟一些国家诸如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文莱、泰国和柬埔寨等国的立法和法规,对比我国相关法律与之相似之处和存在的差异,一方面可以学习他国经验,另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这些国家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我国对外投资贸易项目的选择,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成功率,从而鼓励和促进对外投资产业和行业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利益保护。 -
澳大利亚水资源法律与政策胡德胜、陈冬同我国一样,澳大利亚属于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和地区对水资源管理承担主要责任。1994年以后,各州和地区先后废除了传统的着重保护私权的水法制度,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水资源法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它和南非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水资源政策和法律较完善的两个典范。本书是国内第一本进行面(全澳大利亚)、点(首都地区、南澳大利亚州、昆士兰州、维多利亚州和墨累一达令流域)结合研究,介绍澳大利亚水资源法律与政策的中文著作。 -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任岳鹏产生于20世纪初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是西方共产党人和学者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进行反思、重新理解和运用的产物。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批判精神。其批判锋芒一边指向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一边指向资产阶级法学,并寻求在新的情况下发展马克思丰义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反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反对仅仅强调法的镇压功能的阶级工具论,关注法在市民社会的运作机制,关注法的自治性、自主性,关注法的意识形态功能,注重研究在新的情况下如何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阶级划分问题、民主问题、法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法的消亡问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批西方学者从学术角度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展开研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丰富了西方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 -
法国行政法(法国等)让·里韦罗 著;鲁仁 译本书最初几版是自1962年起根据学士课程第二年的行政法教学大纲编写而成的。实际上,该大纲包括了本学科一般理论的所有主要方面。故而,虽然历次改革均对行政法的内容有所影响,但各大学仍在使用这本教材。本书迄今还适应大学普通学业文凭第二年的教学之需。凡有行政法科目的考试,大多也离不了这部著作。正是这种经久不衰的准确性、可靠性,统领着本版各章的编撰。叙述问题,只有这样一个好方案:每一章都应依据前面各章的既得知识进行编撰,而不能提前支取后面才会谈到的内容。一开始就说“此事以后会反复讲解、不可避免,只能留待将来去分析”的话是绝对不行的。这就是为什么本书开头写了一篇很长的导论,目的是让初学者首先了解行政法的那些基本概念,我们觉得这样做似乎是十分必要的。大学生往往忽视阅读这个前言,那就等于想进房间而又坚决不要钥匙。大家都是能够登堂入室的,但这要付出艰苦努力。本书分为三部分,即行政行为的实施机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准则以及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
《萨克森明镜》研究高仰光《〈萨克森明镜〉研究》围绕着《萨克森明镜》的几个主要存世抄本展开研究,力图发掘其渊源,追寻其流变,梳理其内容,注释其含义,还原其风貌,展现其价值,旨在将《萨克森明镜》这部全面透视出中世纪德意志正义观念与社会秩序的百科全书介绍到中国。约公元1230年至1235年间,萨克森贵族埃克·冯·雷普高使用德语把德意志北部地区的习惯法汇编成书,名为《萨克森明镜》,意在取法鉴人,以资政治,不料竟就此奠下德意志法律大厦的第一块基石。这部私人笔记性质的中世纪习惯法大全产生于德意志进入“大空位”时期的前夕,由于它建立在对时下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丰富搜集并深刻观察的基础之上,因而成为德意志几代君王及诸侯可以诉诸的几乎唯一的立法资源。公元1 356年德皇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玺诏书》就明确显现出《萨克森明镜》的影子。很多德国学者相信,《萨克森明镜》是德意志能够向上追溯到的最早的法律源头。 -
埃及民法典黄文煌《埃及民法典》是根据英文版1948年《埃及民法典》翻译的中文版,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主编的“外国民法典译丛”之一。徐教授撰写绪言,对埃及民法典的产生背景、发展、特点以及该民法典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阐述。 -
日本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江利红《日本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首先将日本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划分为公私法的区分、法治主义、行政法学方法论、行政法学体系论、行政行为理论五部分,在归纳总结日本行政法学者的各种新观点的基础上,将各种观点分别纳入这五部分之中进行论述,并注重各种观点之间的联系。该书的系统考察不仅对于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的重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日本行政法学理论的重构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
日本行政诉讼法江利红《日本行政诉讼法》详细归纳、总结了日本行政诉讼的各项制度,有利于中国学者系统、全面地了解日本行政诉讼制度。在体系上,该书并没有完全按照中国有关行政诉讼一般论述的体系,与日本通常的论述方式也不完全相同,而是以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体系(以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为标准的体系)为主要标准。该书注重从理论的阐述、历史沿革的考察、法律规范的分析、判例实证的研究等多方面加以研究。此外,该书还从法系论的角度对日本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了总体性的考察,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发展的方向。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陈志军 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第一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政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共同生活秩序罪;侵害公民的生命财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