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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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典吴新平,刘颖主编;《世界各国法律大典》总编译委员会主持编译美国法律历经200多年历史,已经形成一套门类齐全、内容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对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对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美国法典》是美国全部联邦法律的综合大典,包括政治法制、经济贸易、财政金融、交通邮政、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知识产权、卫生福利、军事国防、外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它由美国国会众议院法律修订咨议局编纂出版,由美国政府印刷局印制,是美国法律最权威版本。《美国法典》涉及内容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文字又特别严谨,其中有些词语甚至没有相对应的中文。 -
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吕世伦主编;叶传星[等]撰写暂缺简介... -
衡平法初论沈达明编著本书试图介绍英美法系的衡平法。英美法系有三个法律渊源,即普通法、成文法和衡平法。衡平法包括各种衡平法原则与衡平法上的救济。信托法是衡平法的重点。英美法系的信托法教科书有些兼论衡平法。本书共分六篇:第一章说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以及衡平法的“格言”。第二章介绍英国的信托法与美国的信托法。第三章介绍被信任者法。第四章介绍一种正在发展中的衡平法原则。第五章介绍衡平法上的各种救济。第六篇为比较法与国际法。 -
外国法律制度史陈丽君,曾尔恕主编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供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也适合其他爱好法律科学的读者阅读。全书分上、下两篇,除绪言外,共4编13章。上篇两编8章,介绍外国古代和中世纪东、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下篇两编5章,以英、美、法、德、日诸国为代表介绍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供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也适合其他爱好法律科学的读者阅读。全书分上、下两篇,除绪言外,共4编13章。上篇两编8章,介绍外国古代和中世纪东、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下篇两编5章,以英、美、法、德、日诸国为代表介绍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TOP目录 绪言上编 古代、中世纪的法律制度第一编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一章楔形文字法第一节楔形文学法概述第二节《汉谟拉比法典》第二章古印度法第一节古印度法概述第二节《摩奴法典》第三章伊斯兰法第一节伊斯兰法概述第二节伊斯兰法的渊源第三节伊斯兰法的特点第四节伊斯兰法的主要制度第五节当代伊斯兰法的改革第二编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古希腊法第一节古希腊法概述第二节古希腊法的基本制度第五章古罗马法第一节罗马法概述第二节罗马法的分类和渊源第三节罗马法的基本内容第四节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第六章日耳曼法第一节日耳曼法概述第二节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及特点第三节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第七章教会法第一节教会学概述第二节教会法的基本制度第三节教会法的特点和影响第八章中世纪欧洲的城市法和商法第一节城市法第二节商法下篇 近现代法律制度第三编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九章英国法律制度第一节英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英国法的渊源第三节宪法第四节财产法第五节侵权行为法第六节契约法第七节刑法第八节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第十章美国法律制度第一节美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宪法第三节商法第四节社会立法……第四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法国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德国法律制度第十三章日本法律制度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271 版次:1开本:16开 -
法律多元(日)千时正士著;强世功等译本书虽然是在单篇论文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但它的主题是一致的这就是对西方正统法律理论和这种理论背后所潜藏的“法律帝国主义”进行批评,以及对非西方法及其背后的文化传统予以尊重,由此在“法律多元”概念框架里来讨论法律移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在基于日本本土的经验研究之上,作者试图在“法律文化的同一性原理的”前提下,提出“法律的三重二分法”理论,来包容西方法和非西方法,并化解它们之间的矛盾 -
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宋克明著暂缺简介...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总论刘兆兴著本书作者较全面地阐述了德国宪法法院的法律监督制度,特别是对德国立汉的抽象审晒和具体审查权;对联邦与州之间、州与州之间以及州内部的宪法性争议案的裁判和监督、对违宪的立法、行政、司未能机关及其首脑、联邦法官的弹劾案的审理和裁判;对特殊的宪法诉愿案的裁判等,均以其基本法和法律为依据,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分析,并且列举了具有典型意义的判例。该书所研究的内容,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于不断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特别是宪法法律监督制度,均具有重要价值。这种研究成果在目前我国法学研究中实为少有,成果具有许多的见解。该书对所研究的专题论点正确、认据有力,比较准确地翻译并直接引用德文原版资料,具有可靠性。该书论述的文字流畅、逻辑严密、学术性强。 -
现代西方新闻法制概述刘迪著本书概述了欧美国家及日本新闻法的要点。其中第1部分主要介绍了新闻自由的历史及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经;第2部分扼要介绍了新闻法中有关知情权、国家机密、消息来源保密、禁止新闻检查及有关限制猥亵表现的理论问题;第3部分从市民生活与表现权利的关系着眼,介绍了名誉权、隐私权保护、犯罪报道中的名誉权侵权、隐私权侵权问题;第4部分主要从法律角度介绍了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问题、西方新闻机构的“编辑纲领”运动、广播电视法制、新媒体与信息国际化、传媒与高度信息社会等问题,在这一部分的最后还设了专章介绍因特网等信息法学。 -
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宋冰编北京大学法律系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个以司法制度为主要研究领域的学术机构。中心倡导对于司法制度进行跨学科、多角度的综合研究。在运作以及成果上强调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沟通、对话以及互动,强调成果的多层次和多侧面,强调项目参与者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力求通过中心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活动本身既推进司法研究领域的学术进展,又对于中国司法制度的改进有所贡献。“司法文丛”是一个开放和持续性的园地,举凡国内法律界的研究专著和文集、外国著作的汉译、有关司法改革的调查报告和原始资料等等,只要符合中心的学术旨趣和成果标准,均在采撷收入之列,入选作者并不参与中心项目者为限。 -
日本行政法通论杨建顺著该书的特点和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全面系统,资料翔实,观点明确,比起同类著作来说,作者博采众长,不局限于一家之言,便于我们全面了解日本行政法的概貌,而不是一鳞半爪。第二,作为应用性很强的行政法学,把行政法原理与解决日本行政纠纷结合起来。在日本大学教学中非常重视案例分析教学,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体现。我曾经就一个玩“空手道”在我国 特区“投资”的外商状告特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行政庭判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败诉的案子,和杨博士进行讨论。他严肃指出:即便行政机关程序上有些不妥,出于公益原则考虑,也不应判外商胜诉,这在日本叫“事情判决”。这表明日本行政法理论与解决行政纠纷不但要依据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更要依据行政原理、原则,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第三,当代行政法与传统行政法有很大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主的发扬,福利国家的产生,行政法由专制的工具到管理的手段,发展到对行政权的控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在行政法领域出现了诸如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公物管理等许多新制度,日本在这方面的学术研究与应用无疑走在了我们的前面。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其对我们有益的经验,将会是大有裨益的。第四,学习外国,首先要准确了解外国,介绍外国要准确。眼下翻译日本行政法著作,由于译者缺乏在该国的生活实践,语言不够畅通,因而难免有似通非通之弊,使读者看后似懂非懂,达不到准确了解日本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目的。杨博士曾在国内专门攻读日语,然后在日本度过了十一年留学生活,并且在著名行政法教授南博方先生悉心指导下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他不仅精通日本语言,而且熟悉日本风土人情及社会制度,他以中文著书介绍日本行政法,应当是第一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