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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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还你清白吗?(美)萨缪尔·R.格罗斯、(美)加理·L.韦尔斯、(美)托马斯·P.萨利维、(美)罗伯特·M.布卢姆 著;甄贞、孟军、孙瑜、张靖、张琛华、肖莹、卢少锋 译2004年4月19日,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和死刑研究专家Samuel R.Gross教授及该校四位博士生共同发表了《美国自1989年至2003年间的错案报告》。报告中披露了1989年以来发生在美国328例令人零惊的错案。报告一出,即在美国国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法学界专家指出:未来五年内,该报告将持续成为关注的焦点,会对美国的司法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当看到这个统计结果时,很多人也许会产生同样的疑问:在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中,美国宪法修正法案以及最高法院的判例对嫌疑人被告的人权的权利进行了非常周全的保护,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无辜的人作出有罪供述,甚至蒙冤入狱?我们又该如何冷静地分析、借鉴他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与教训,作为前车之鉴呢?这些都是值得人们深思问题。本书结集翻译出版的四篇研究报告,均系采集方法科学、理论系统完善、资料翔实的最新美国实证性法学研究成果,希望能对中国的司法改革、刑事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起到借鉴作用。 -
雄辩美国法庭(美)董克文本书试图以通俗的文字,把深奥的、有时不易理解的美国法律概念及司法体制通过具体案例传达给读者。书中介绍的部分案例是由美国联邦或州法律判例出版社收集的作者辩护的案件及作者辩护的、有法官判决意见书但没有被收录进判例集的案件。介绍的其他判例,则多是作者在法庭辩论时引用过的案例。由于作者本人是美国执业律师,故书中内容不是一般学者枯燥无味纯理论的研究结果,也不是文学家笔下虚构的故事或剧情,而是真刀真枪的案例,把读者带入真实的法律世界。希望本书能给祖国的法官和律师以及广大读者提供一点了解美国法律和司法体系的第一手资料。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ABC刘清泉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经过两年谈判达成协议,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中国政府为确保香港稳定繁荣,将联合声明中12项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由基本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其中最主要的是“一国两制”、“5O年不变”、“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
台湾法概论曾宪义《台湾法概论》是法学研究生教材,按照我国台湾地区源自大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体系,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现行台湾法的基本概况,展示了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发展和变化的历程。读者籍此可及时了解我国台湾地区法律的基本内容和最新变化。本书对台湾法以介绍为主,兼有分析评价;可作为法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专业和相关学科学生学习台湾法的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研究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台湾地区法律的学术机构,是促进两岸法学学术交流的先行者,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全书由著名法学家曾宪义教授任主编,赵晓耕教授、范忠信教授任副主编。《台湾法概论》全书共分9章,具体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 台湾地区的“宪法”与“政体”,第二章 台湾地区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 台湾地区的商事法律制度,第四章 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第五章 台湾地区“刑法”的历史沿革和主要内容,第六章 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审判制度,第七章 台湾地区的土地法律制度,第八章 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九章 台湾地区的律师法律制度。 -
英美专家证人制度研究周湘雄鉴定制度改革逐渐成为我国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为众多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的鉴定制度还存在一系列的不足,例如程序的公开性不够;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不足;鉴定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程序缺失;反复鉴定问题严重,从而导致诉讼效率低下、诉讼资源浪费严重、司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等。而英美国家的专家证人制度则在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当事人平等的要求、专家证人程序的透明度和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权、专家证言客观性的保障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以此为基础,本书对我国鉴定制度的模式选择提出了全新的构想,并从诉讼程序和技术等角度对完善这一新的构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法院(美)马丁这本书的主要写作目的有两个,所以应该有两篇序言。第一篇短小的序言主要针对那些在比较法和司法程序等领域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这本书在写作的时候就着眼于这些课程。这本书的写作并不以任何它所考察的法律体系或法律的先前知识为前提。我在写这本书时,尽我最大可能做到直截了当。第一章提出了有关法院在冲突解决、社会控制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法院的造法活动,及作为事实认定者也作为法律的确定者的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总的看法。其它章节描述了普通法系、民法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的法律传统。第一章的概括性提法既可适用于美国法院也可适用于其它国家的法院,该章结束部分对共产主义国家的法院进行了一个简要的概括评述。所以可以很方便地用有关美国或共产主义国家法院的资料(或两者)来补充本书的内容。 第二篇序言与第一篇相比就有些复杂了。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法是一个相对令人失望的领域。绝大多数情况下,比较法就是指出一个国家的程序法和实体法与另外一个国家的程序法和实体法不同和相似的地方。但是在做完这些比较之后,没有人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或者另外一种情况是,同时提出对许多法律制度的描述,同样最后没有特别的结论。法律改革者可以利用在这些方式下得到的知识,建议对看起来比本国的运转得更好的外国法律制度进行移植。法律移植的反对者也会利用比较法上的知识来指明大多数法律制度与本国的法律体系密切的联系在一起而不能在域外得到良好的适用。 -
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刘霄仑、赵金萍美国的《反海外贿赂行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的制定起源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在对该事件的调查过程中,人们发现有许多美国企业在其内部设立了秘密贿赂资金,专门用于国内的政治献金以及贿赂国外政府官员。为制止这种腐败行为,经福特总统批准,组建了一个以商务部部长为主席的工作组。该工作组提出了一个要求对《1934年证券交易法》进行修订的议案,报请参众两院审议通过。在经过参众两院的激烈辩论后,1977年12月6日《反国外贿赂行为法》正式出台,并于1998年进行了修订。FCPA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成文法,对于美国企业的国际化运营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它主要由两组条款构成:记录与会计条款以及反贿赂条款。其中记录与会计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起到了里程碑般的作用。不论是COSO委员会于1992年所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还是其后于2004年正式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乃至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都可以找到FCPA的影子。而反贿赂条款在1998年经修订之后,已经将管辖权扩展到所有在美国境内经营的以及所有与美国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国公司,并且管辖的内容也扩展至为获取“任何不当利益”而进行的付款行为,同时扩展了对“外国官员”的定义,并取消了对某些非美国国民的刑事处罚的豁免。这在中美两国经济贸易额不断扩大、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对于中国企业及企业家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又深远的。 -
最新意大利刑法典黄风 译注2006年《意大利刑法典》全面修订,并以统一(模范)刑法典的形式而备受欧洲法学界的再次瞩目。本书根据2006年权威版《意大利刑法典》迻译,不仅可作为工具书使用,而且可作为教师、学生的教学参考用书和学习读物。——编者语 -
最新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徐涤宇 译注拉丁美洲系是罗马法系的一个重要分支。阿根廷民法典被视为是塑造了拉丁美洲法系的典范民法典之一。相对于先前的和其他的民法典而言,它保持了高度的独立性。它的主要来源是巴西法学家弗雷塔斯的《草案》。这表明了西班牙语国家与葡萄牙语国家在拉丁美洲的一体性之内的紧密的联系:是他们所具有的共同的罗马法基础使得这种相互的交流成为持续性的和永久性的。本法典编排结构的翻译采纳徐国栋教授的建议,各层次名依次译为卷、篇、题节。本法典之注释在援引罗马法原始文献时,其标注方法和目前通用的标注法不同,多数情形只列题名和所引片段,不标明该题所在卷数和题序,给读者造成了查证罗马法原始文献的困难。 -
美国刑法规则与实证解析王秀梅美国刑法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纯粹”的普通法或者判例法模式,尽管判例是美国刑事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成文法已成为美国刑法的发展趋势,并占据重要地位。不仅如此,美国刑法也不像我们先前所想象的那样没有系统的理论和规则,相反,美国刑法不仅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而且与大多数国家刑法典的规定体例、内容大体相同。本书试图将这种“淋漓尽致”通过美国刑法适用基本规则的介述,通过法官运用这些规则对真实的典型案例审理过程中的生动分析和推理,鲜明地展现美国刑法总则所蕴涵的指导美国刑事司法基本规则的全貌,同时展现美国刑法的推行和运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