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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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鲁道夫·克拉瑟 著本书为德国学者鲁道夫?克拉瑟的德国专利法经典著作。本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从基础问题、专利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前提条件、发明权、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产生与丧失、专利和实用新型的效力及其实施、发明权的交易等角度出发,全面介绍了德国专利法的历史沿革,专利和实用新型的授权及实施,以及欧洲专利法、国际条约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是全面学习德国和欧洲专利制度的经典之作。本书为“知识产权经典译丛”的一册,入选“2015年国家出版资金”资助项目。 -
美国规章制定导论[美] 杰弗里·吕贝尔斯 著;江澎涛 译本书回顾了美国规章制定程序的历史发展脉络,并对其日益增加的复杂性进行分析;介绍了规章制定的法律框架——包括《行政程序法》在内的诸多法律规定;讨论了非正式规章制定程序及其基本特点——通知-评论程序;探讨了美国联邦政府部门在制定规章时必须进行的各种“规制分析”,其中主要的是成本效益分析;另外还论述了规章司法审查制度、总统审查权等。 -
欧盟及其成员国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选编刘春青 编《欧盟及其成员国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选编》收集了目前对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具有重要规范意义的“1025/2012法规”,收集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CENELE)通用的内部章程,即《CEN/CENELEC内部章程一部分:组织和结构》和《CEN/CENELEC内部章程第2部分:标准化工作共同规则》,收集了欧盟27个成员国(除芬兰未能收集到外)和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成员挪威等28个国家关于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欧盟及其成员国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选编》编辑的目的旨在使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人员,尤其是从事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化研究的人员,掌握欧盟及其成员国标准化管理机制和体制,提高对欧洲标准化的认识,推动我国对欧贸易的发展。 -
欧洲人权法院经典判例节选与分析 第一卷[奥] 伊丽莎白史泰纳,陆海娜 编生命权是“欧洲人权法院经典判例节选与分析系列”的首本书。生命权是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所以以生命权作为开篇是再合适不过了。随着社会、科技和观念的发展,权利的内容和与之相关的国家义务也在不断接受挑战和更新。生命权不再仅仅关乎传统意义上的死刑滥用与废除、堕胎合法化、生命不受公权力任意剥夺等议题,而是涉及安乐死、反恐、人工生殖技术等新课题。而欧洲人权法院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人权保护体系的核心机构,它的判例对我国应对这些问题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本书选取了有代表性的涉及这些不同议题的21个案例,有几十年前的,也有最近几年的,如此选择也是为了展现欧洲人权法院在类似问题上随着时间推移在法理上的发展。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权与调查权研究朱孔武 著;周叶中 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权与调查权研究》主题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权与调查权研究,分为香港立法会特权的渊源及其内容、议会特权的比较法观察、议会特权的法律限制、议会调查权之比较观察、港英立法局对调查权的行使、香港立法会对调查权的行使、香港立法会调查权之实质及其限制等七章内容。 -
美国《食品预防性控制措施法规解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 编《美国》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实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性法规。该法规已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发布。由于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中的编号为第21章117部分,因此也被简称为117法规。 -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费安玲,[意] 桑德罗·斯奇巴尼 编《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文选):从罗马法到中国法权利与救济》分为物与物权、债的担保、遗产继承、司法裁判和域外法交流五个部分。由物的概念与种类研究、罗马法视角的文化资源的物权归属、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功能及其发展、动产抵押权和各担保物权间的冲突问题、违约金的功能定位与法律效力—在担保与损害赔偿之间、罗马法中遗嘱意思表示限制性规则之探究、寻找判决的正当性基础、罗马法中的不可抗力抗辩等多篇文章构成。 -
美国金融机构法[美] 理查德·斯考特·卡内尔,[美] 乔纳森·R.梅西,[美] 杰弗里·P.米勒 著;高华军 译《美国金融机构法》(第五版)作为一流的案例著作,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穿插精选案例,节选经典论著,聚焦热点问题,汇集珍贵资料,案例出处、索引以及译者所编专业词汇等附录均为中英文对照,为我们金融从业者、金融监管、金融行政、立法、司法、律师等政法界人士、有关研究人员和大专院校师生,学习、研究和借鉴美国金融机构法提供了一把钥匙。本书讨论关于美国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作者在第五版对全书的修改,涵括了2008年金融危机、政策回应以及新近进展,增添了关于结构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保险和投资公司的章节。上册聚焦银行法,递进讨论银行从设立、经营到破产所及法律法规。下册内容侧重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内容涉及保险、券商和投资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共同基金、封闭式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以及结构性融资(包括证券化、互换和金融衍生品)。 -
美国金融机构法[美] 理查德·斯考特·卡内尔(美)乔纳森·R.梅西 [美]杰弗里·P.米勒 著;高华军 译《美国金融机构法》(第五版)作为一流的案例著作,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穿插精选案例,节选经典论著,聚焦热点问题,汇集珍贵资料,案例出处、索引以及译者所编专业词汇等附录均为中英文对照,为我们金融从业者、金融监管、金融行政、立法、司法、律师等政法界人士、有关研究人员和大专院校师生,学习、研究和借鉴美国金融机构法提供了一把钥匙。本书讨论关于美国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作者在第五版对全书的修改,涵括了2008年金融危机、政策回应以及新近进展,增添了关于结构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保险和投资公司的章节。上册聚焦银行法,递进讨论银行从设立、经营到破产所及法律法规。下册内容侧重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内容涉及保险、券商和投资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共同基金、封闭式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以及结构性融资(包括证券化、互换和金融衍生品)。 -
联邦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等 著;尹宣 译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