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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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潮杨晓青诞生于19世纪中叶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历经150多年风风雨雨,已经成为当代世界舞台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潮、政治力量和社会运动。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潮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法学表现,具有丰富的内容,包括法律价值观、人权思想、宪法思想、经济法理论、社会保障法律思想和国际法理论等。其中,混合经济的法律思想与实践,关于民主管理的理论,工人参与管理的法律思想与实践,自由、公正、平等和相助的法律观以及社会保障法律思想与实践等,都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
契约劳动的研究田思路《契约劳动的研究:日本的理论与实践》以近年来国际劳动市场引人注目的、在雇佣关系以外利用外部人力资源的过程中,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的劳动者之间,具有类似于雇佣关系的依存或从属性质的契约劳动者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日本契约劳动的现状分析、理论阐述和经典案例评析,明确从事契约劳动的就业者(契约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适用的判断标准,提出了加强对契约劳动者保护的新世纪国际劳动社会的主题。 -
美国证券监管法基础(美国)乔尔·赛里格曼,(Louis Loss)路易斯·罗思 著;张路 译《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开创了联邦证券法的新时代,再次强调上市公司高管和董事的责任、法定披露制度的完整性、欺诈责任,以及对审计师和研究公析师的更大关注。《美国证券监管法基础》第五版纳入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带来的各种法定变动,该法正式编纂名称为《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公司责任法》,包括设立新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还包括与证券分析师和研究报告有关的新第15D条。《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还对联邦证券法规和条例带来了各种重大变化。 -
欧洲联盟法何志鹏《欧洲联盟法:发展进程与制度结构》主要内容包括欧盟法发展的历史进程、欧洲联盟的组织架构与法律规范体系、欧盟的司法程序、欧盟的内部市场法律规范、欧盟的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欧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欧洲联盟法的未来及其对国际法的影响等。 -
发展权与欧盟的法律体制何志鹏欧洲联盟的发展给世界理论与实践界带来了很多话题,我这里仅仅把一个方面作简单地分析,这是我所感兴趣的权利理论的一部分:发展权。我试图说明的是:发展权可以作为人权的一个部分,要证明它是人权的一个部分,必须说明,人权的条件是变化的。因为人权本身就是一个人造的概念,它的内涵有可能扩充。这一点和自然科学不同。当你确立了硅的概念和标准之后,什么是硅、什么不是,这一点是很明确的;但是社会科学的很多概念,自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那些站在传统人权的概念基础上质疑发展权的人,实际上就仅仅是在静态的看待问题,而没有看到权利概念的发展。我认为,发展权从主体上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个人的发展权、地区的发展权和国家的发展权。前两项需要在国家或者类似国家的组织体系内完成,后一项需要通过国际发的框架来实现。 -
西方法律十二讲徐继强 著《西方法律十二讲》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面貌和精神进行讲述。在书中,你会看到古代希腊城邦和西方法治的关系;多元统一的话方法治结构;不断超越和批判的自然法思想;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千丝万缕;充满理性与技术的伟大法典;契约、财产、犯罪、刑罚等西方法律观念的变迁;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对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神明裁判、陪审团,乃至现代的沉默权的司法运作;古罗马和近代德国的伟大法学家;中世纪欧洲著名的波伦那大学及其对罗马法的注释、当代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苏格拉底教学法;戴马尾头套的英国法律贵族和四大律师学院的出庭律师等等。西方法律源远流长,支脉纵横,但是本书采其主流和精华,既有一定的学理分析,也有浅显易懂的历史描述,并配有大量历史图片,力求雅俗共赏。 -
外国刑法典译丛张雅 译本法典反映出四十余年来保加利亚的刑法立法成果与价值追求。法典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制定人性化刑罚等方面有不少值得称道之处,诸多规定极具人性化与国际化特征,于我国立法有借鉴意义。保加利亚经历了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巨大社会变革,本法典折射出典型的转型社会时代特色。 -
大国与法外国家(澳)辛普森 著;朱利江 译外国家的存在是国际社会一个主要的但又是尚未探索的特征。在本书中,杰里·辛普森描述了从十九世纪初以来建立在“主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国际法律秩序容纳大国以及规范法外国家的方式。在这份研究中,作者对主权作出了新的理解,他用“司法主权”一词来说明国际法是如何对下面三种语言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调整的,即:大国特权的语言、法外者的语言(或者说“反多元主义”)以及主权平等的语言。从维也纳公会直到“反恐”战争,这三种语言的共存以及互动在许多全球秩序的组织转型时刻得到了回顾。作者提醒我们注意过去的教训,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近期全球政治秩序转型的方式。 -
批判法学范季海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于美国的批判法学,是一种旨在挑战和推翻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既定规范与标准的法学思潮。批判法学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作为西方现代法理学殿堂的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方自由主义法律思想以及体现这些思想的法律制度。批判法学认为,法律即是政治,而不是传统法学所标榜的法律是中立的和价值自由的;传统法律的逻辑和结构产生于社会的权力关系,这种根据政党和阶级利益形成的并维护政党和阶级利益的法律,是使社会不公平合法化的系列信仰和偏见的集合体;富贵和权贵们运用这种法律作为压迫的工具,以便保持它们在等级秩序中的优势地位。基于此,批判法学竭力撕破法律的确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的面具,以证明法律不是一个理性体系,而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使不公平的政治制度得到支持并成为可能。批判法学力图推翻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等级结构,并把法律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批判法学由于其批判领域的广泛性和批判内容的深刻性,其影响早已超出美国国界,成为西方法律思想从现代主义法学走向后现代主义法学的重要环节。 -
萨班斯(美)沈杰·安南 著;曾嵘 译《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精要》作者沈杰·安南,是一位世界一流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合规方面的专家。他所独创的写作风格和简洁明了的表述方式,以及所提供的方便的信息检索形式,受到了那些一向以要求苛刻著称的专业人士们的赞赏和推崇。这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精要》,以到位的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开始学习该法案的读者提供了便利的武器,便于你武装公司各级员工的头脑,协助你进行合规预算,并帮助你的公司实现合规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