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
法官告诉您怎样写法律文书张世琦官司有三种,即:刑事、民事、行政这三种。人们打官司,或者司法机关处理这三种案件,都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步骤、程序,否则就无法保证案件的质量,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干什么事情都一样,都得有一定的程序、步骤。生活中有些事情违反了正常程序,做错了,可以重做;但打官司是个严肃问题,不允许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儿戏。为了确保案件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律。这些法律,是法学的基本常识,也是打官司的基本常识。不管打什么样的官司,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 -
检察权要论石少侠检察权问题是我国司法改革研讨过程中理论分歧最大、实务中又使人最为困惑的重大问题之一。对检察权性质的不同认识,不仅涉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向,更事关我国现行宪政制度的变革。检察权本身,是国家权力重新配置的结果,也是一种促进变化、带来冲击的事物。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范围、行使与结果都极大地影响着国家法律制度的面貌,参与构成不同的法律传统。 -
犯罪侦察中对计算机的搜查扣押与电子证据的获取刘方权本手册是2001年版《犯罪侦查中对计算机的搜查扣押与电子证据的获取》的修版。除了讨论一些最近的案例之外,还吸收了《2001美国爱国者法案》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所作的一些重要改变。本书分五章,其中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绍了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关于搜查和扣押的法律问题,及其在计算机搜查、扣押中的运用;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介绍成文法方面与计算机搜查扣押相关的问题,主要是在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上进行搜查和扣押的法律问题;第五章讨论了在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
律师文书写作实务李平安律师实务文书是专业性很强的应用文,它是法律行为的文字表述。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笔者深感律师业务操作的重要性。总结自己执业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广大同仁和社会各界探讨律师实务文书写作中的规律性问题,为推动律师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奉献自己绵薄之力,是本书的写作初衷。制作出高水平的律师业务文书,更好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界同仁共同的心愿和不懈的追求目标。于是,笔者在律师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目标,就是将多年律师实务文书写作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及理解和体会,编著成书,给关注律师实务文书的读者和同行们以借鉴。至于水平高低,只有读者和同行们去评价。《律师文书写作实务》一书的编写 -
检察权的利益分析俞静尧在一定条件下,如果高收入地区、社群与低收入地区、社群的贫富悬殊进一步扩大,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边缘化等现象加剧发展,再与各种意识形态理念争相结合,就可能引发新的政治矛盾与社会冲突。面对各种利益和矛盾的冲突,中国能否在保持社会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能否以较小代价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的“软着陆”?能否避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实现本国现代化过程中往往陷入的“现代化断裂”?如何最充分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这些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因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解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各种利益进行协调和整合的制度的建构。这里,又把整合和凝聚的问题突出出来了。所谓社会整合与凝聚,就是通过协调社会系统内部各部分和各力量之间的利益关系来维持一定的社会和谐,它既包含社会结构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又包括对这些社会结构各个部分的利益协调和控制。这种整合既强调不丧失被整合个体的自身特性,又强调个体中一些要素的动态交叉与融合,从而在高度和谐的基础上产生新的功能,最终达到整个社会在动态中的和谐发展。在社会多样化发展的环境中,为使人们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就必须使社会的整合方式从原来的基于纵向结构、单向依赖的权力控制式,转向现在的基于内在需求、相互依赖的内在契合式。这种新的社会整合方式的形成,虽然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规范协调体系,需要在个体和整体互动基础上的被整合双方的主动调节和适应,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形成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认同。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共同价值观,才能在多元价值基础之上建立更高的共同价值统摄,从而形成广泛的遵从动机,构建普遍的伦理秩序,支撑社会的制度建设,增进社会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协调,进而有利于整合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因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尤其在个人价值取向上,在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关系之间,在社会结构及制度架构之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都发挥着导向功能、评价功能、凝聚功能和整合功能。从基础上说,它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从目的上说,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功能上说,它具有协和性、公正性、包容性、整合性和亲和性。显然,以人为本有利于凝聚社会一切积极力量,有利于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样,“整合和凝聚”便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和环节。其实质和本质特征,就是力求保持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要做到这一点,既可以从经济、政治上入手,也可以从确立一种具有权威解释力、涵盖力、包容力、整合力和凝聚力的全社会认同的共同利益观入手。本书就是从利益观上考虑检察权问题的一种思路和一种努力,以人为本始终是作者写作的出发点。所谓“利益”(Intercst),顾名思义,就是指一切对人来说有利、有益的事物,或有利、有益的状态;就是指能够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的一切事物,或指人的需要被满足的一切状态。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避免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即趋利避害,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的本能。正像人类的需要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一样,人类的利益也是如此。此外,由于每个人都在竭力实现和维护着自己的利益,所以,人们基于共同利益所自觉或不自觉构成的种种组织或群体,也都在竭力维护和实现着自己的利益,无论他们是否高度自觉而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对人类的利益,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比如:直接的利益、间接的利益;单一的利益、复合的利益:简单的利益、复杂的利益:低级的利益、高级的利益;局部的利益、整体的利益;长期的利益、短期的利益;显露的利益、隐藏的利益:真实的利益、虚假的利益;等等。权力与利益的关系无论是在政治学理论、哲学理论、法学理论中,还是在现实政治法律生活中,人们都非常重视权力和利益问题。但是把二者结合在一起进行深入探讨者却不多,尤其是如何通过探求权力s利益之间的内在关系来发掘权力制约的新路子,是一个令笔者深感兴趣的问题。在司法改革的实践与相应的理论对话中,检察权的性质或称检察机关的定位成为关注的焦点。学界的质疑与检察界的抗辩在互动中碰撞出的革新力量,以及从理论研讨向改革实践渗透,使检察机关面临重建以来最严峻的挑战和最佳的发展机遇。但是,停留于对检察权根本属性的苛求与深究却容易局限检察权重构思路的合理性。笔者以为,检察权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有深入探究的必要。近年来,笔者收集、积累了中外许多有关检察权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愿在此书中将一些想法和观点和盘托出,以就教于广大读者。 -
传媒与司法卞建林//焦洪昌《传媒与司法》主要内容包括: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论当代中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问题提出的背景、对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的再分析、问题的解决、宪政国家传媒与司法的角色担当、传媒权力下的被追诉人权利、传媒与司法关系的域外实践、电视报道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经典案例评析等。 -
刑事执行制度研究韩玉胜《刑事执行制度研究》是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项目成果。犯罪是一个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有犯罪就有刑罚,有刑罚就有刑罚执行。在刑事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刑事执行制度研究》之所以称为“刑事执行制度研究”,是因为《刑事执行制度研究》中所涉及的并不仅仅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制度,也包括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中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这些制度都属于刑事执行制度的范畴,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死刑执行制度是《刑事执行制度研究》有意识忽略的一个部分,因为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极刑。关于死刑问题的研究应当是一个专门的课题,在《刑事执行制度研究》中难以说清楚这个重要问题。就我们的本意来说,当然希望把这《刑事执行制度研究》写得更有深度、更有广度、更有高度,对我国的刑事理论研究和刑事司法实务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中国检察权研究李征本书在参考大量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采用概念分析、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宪政的视角探讨了中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及其权能架构,对于正确理解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这种宪政制度设计,确定检察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全程规范指南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暂缺简介... -
检察改革的新探索慕平 主编理论源自实践,离开实践的理论必然苍白而没有生命。实践需要理论,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必然盲目而偏离方向。实证研究进路的优长就在于实践工作与法学理论的互动,推促理论研究吐故纳新不断深化,促动检察实践与时俱进不断发展。2004年以来,北京市检察系统努力探寻检察理论研究与业务工作实践的结合路径,发挥掌持实证资源的优势,增强实证研究的学术品格,逐步建立了整合资源、集体攻关的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机制。并且,坚持将这一调研机制结出的理论成果集中推出,力争每年编辑出版一部课题合集,以展示首都检察官追求实践理性积极严谨的姿态,展示首都检察机关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的图景,展示首都检察工作蒸蒸日上的情势。如果说《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是实证研究进路的尝试,《法律监督——实践者的理性思考》是实证研究思路的延续,这本《检察改革的新探索》则是实证研究价值的拓展。“尝试”是实证研究进路的选择,“延续”是实证研究思路的持守,而“拓展”则是实证研究价值的取向。实证研究是从现实的数据、问题和合理性出发,经由数据分析、问题论证、价值判断,以确证或批判的视角检视法律监督实践,将解决问题的对策解构为供实践检验的方案。本书辑人的28篇文章正是在这种研究进路中展开,在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检察职能关系处理的大背景下,重点研究了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检察侦查一体化实践、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现状与防范、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未来规划诸问题,也对强化诉讼监督的重点与途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检察文化建设、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申诉检察工作机制的改进与完善、案例参阅机制诸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所选内容几乎涵盖了检察实践的方方面面。另外,鉴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备受瞩目,国人也殷切盼望其在追逃贪官、追回赃款方面能有所作用,理论的触须也伸向了国际反腐败公约定罪机制问题,为公约有效适用于我国寻求着可行的进路,透过公约中个罪与我国刑法的相应罪名的比较分析,提出了若干原创性的观点。更需特别一提的是,本书中较大篇幅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和刑事和解问题研究,不仅为检察实践的探索觅到了理论土壤,而且为检察改革的深化提供了智力支持。尤其是,在“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以检察实践为主要视角”两个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上,这些研究成果参加了交流,并得到充分的展示,在学术活动中赢得了话语权。实证研究不是纯粹的学术研究,也不是前提性的政策决策。学术研究可以完全务虚,从观念、思想出发,最后以理念而终。政策决策却必须完全务实,从现实出发,最后以实践而终。学术的丧失与决策的失误经常源于二者的含混。所以实证研究必须戒免学术与决策的混同,在二者之间持守一定的张力,既强烈追求学术品格,又坚决固守实践品性,使研究成果可以成为政策决策的前提、学术研究的基础。通览全书,透过翔实的材料、丰富的内容、缜密的考证、严谨的论辩、言必有中的设想,足以体味北京市检察系统实证研究融入学术活动,首都检察官进行调查研究融入法学界的脉象。学院式研究范式的封闭状态开始打开藩篱,实务式研究范式的务实状态开始纠正自闭,法学界的知识理性与实务界的实践理性相互融合,在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中换取营养,从而改善研究环境,增进互信,扩大共识,共生共长。无法否认,在中国未来的法学研究阵地上,检察从业人员的调查研究不会游离于学术活动之外,更不会放弃学术阵地上的话语权,而必将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吸收各种不同的观点,以智者的远见卓识争鸣、述理、立说,彰显实践沃土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新鲜旺盛的生命。调查研究不是业务实践的负担,而应当是基于检察官职业使命的自觉。实证研究也不是检察实践的自我认同,不仅需要来自实践者的共鸣,更需要来自法学界的回应。所以,出版本书,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展示”,更在于“呼唤”。尽管书中所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在自足的理论体系中似乎足以自圆其说,但要进入政策决策甚至实践并不是如构想这么简单,关键在于通过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继续具体的评判和合理性探寻。基于此,本书不回避那些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观点,也不隐藏需要进一步推敲的论点,更不讳言其中一些具有前瞻性的问题研讨还欠深入。当然,本书作为北京市检察系统在实证研究和拓展检察业务研究方面的第三部论著,并不是实证研究三部曲的终结篇,检察业务实践将继续拓展,实证研究也将不断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