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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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学基础理论张峰,连春亮,张志强 著本书根据最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围绕社区矫正基本理论架构,对社区矫正基础理论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包括:社区矫正学基本问题、社区矫正的基本原理、社区矫正法律关系、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制、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社会支持系统、社区矫正基本制度、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法律责任、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法律保护、社区矫正的价值、社区矫正法治化建设等内容。本书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对政法院校、司法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学习研究和进行社区矫正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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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管理教程袁理政,连春亮,陈书成 著本书根据最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围绕社区矫正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措施,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包括:绪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社区矫正管理对象、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基本流程、社区矫正管理基本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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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典藏精义王淑华 著本书是监狱学典藏精义的第三辑,前两辑分别是《监狱学典藏精义——西方刑罚观、行刑观、监狱观的演变》《监狱学典藏精义——中国监狱学的孕育诞生》。本书是一部论述中国监狱学初期发展的图书,对从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国内学者关于监狱学的19部著述进行评论和分析。本书作者将之归纳并提炼其中重点内容,分三部分展开论述:典藏精要介绍这些著述的创作背景及主要内容;典藏精论对主要内容结合时代背景进行评述和分析;典藏精议论述该著作的现实意义,旨在凸显中国现代刑罚观和监狱观。全书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中国监狱学初期发展的综合一体思想以及中国监狱学初期发展的分化多元思想,其中综合一体思想评述11部作品,分化多元思想评述8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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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编本书对我国目前执行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提炼与总结;同时,丛书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执行工作理论与实践,为全国广大法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提供及时、权威的执行工作业务指导和参考,对正确理解相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和破解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本辑包括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与解析、地方法院案例与解析、理论与争鸣、调研与实证、他山之石、执行信箱、最新法律文件等栏目,精选多篇文章,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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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冤假错案预防机制研究祁建建 著本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关于认罪认罚案件中无罪推定原则的地位和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无罪推定与认罪认罚原则之间的关系,无罪推定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体现,对法官、检察官、对辩护律师的要求等,这是预防冤假错案的基础。第二章是关于认罪认罚中的被害人问题,包括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以及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权利,被害人诉讼权利与诉讼地位的国际趋势及其对认罪认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被害人问题对于预防冤假错案的建议。第三章是关于预防在认罪认罚的死刑案件中产生冤假错案,分析认罪认罚对死刑适用的影响,国外认罪案件对死刑适用的影响及启示。第四章是关于认罪认罚中的实体化问题,分析实体化问题对冤假错案的影响以及如何预防这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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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研究姜柏生 著医学研究关涉医学进步与社会发展,关系民生利益。本书从保护医学受试者权利的角度出发,探讨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基本理论,结合权利保护现实状况,检视现有制度,借鉴国际社会的立法经验,研究应该如何设计相应的保护制度,规范参与研究各方的行为,以保证研究的正当性,从而构建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法律理论、基本制度和保障体系,使关于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研究更为系统、全面、深入,有利于推动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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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刑事案件意见选编刘金友 著在我国,对于个案开展法学专家论证,从改革开放开始,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应当说这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正确处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冤错案件的纠错,如nie树斌案、呼格案等,都起到了关键的把关、定向和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对于专家论证问题在立法上没有定位,司法部门对其也有不同态度,有的很为尊重,甚至主动提出要求,有的态度比较消极,甚至有的还责难其是干预司法,有的在判决书里还曾载明:律师提供的专家论证意见,不是证据,本院不予采信,云云。为此,余以为参照英美法关于《法院之友》(或称《法庭之友》)的立法、司法,将我国法学专家论证纳入立法的规范轨道,将专家论证意见,正式纳入司法领域,以趋利避弊,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而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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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医疗程序研究陈绍辉 著本书以《精神卫生法》非自愿医疗的程序问题为研究对象,分六章展开研究与论证,旨在研究非自愿医疗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为推进我国非自愿医疗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理论借鉴。本书在论证非自愿医疗程序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比较研究和类型化研究方法,揭示各国非自愿医疗的程序模式及其发展趋势,针对我国非自愿医疗程序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非自愿医疗程序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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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蓝皮书罗思,李朝晖 著《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22)》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创。本书梳理了深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背景下,立法、政府法治、司法、社会法治、涉外法治等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法治发展中的突出亮点,并对深圳法治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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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调整范围问题研究焦艳鹏 著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相统一的根本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从调整对象、调整进路等方面对中国环境法进行梳理与理论剖析,使得环境法学学科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进而建立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环境法律体系。环境法调整对象作为揭示环境法与社会之间关联的一个学术范畴,它处于环境法本体论的视域与调整范围之内,即调整对象理论承载着关于环境法本体范围的相关知识。环境法的调整范围与调整对象相互交织,在属性上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就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形态而言,可分为应然层面与实然层面分别进行应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要求下,环境法亟待体系化构建。环境法的综合性、交叉性、时代性特征需要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契合。针对目前环境法体系化存在的法律部门化、碎片化和核心要素及其基本标准欠缺问题,需要在生态整体主义理念的指引下,构建环境法内部与外部的整合路径,促进环境法体系的内容整合及其边界承接。环境法的体系应对,应当树立一种生态整体主义的环境风险与环境问题的治理理念,构建一种基于领域法学的整体主义整合路径。环境法体系的优化,需要完善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环境法及其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和基本范畴,需要完善环境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内部要素的清单制管理,以及推进环境法实施过程中的学术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