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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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哲学陈兴良著内容提要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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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罪名通论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编写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这是我国刑事法律领域的一件大事。新刑法在总则部分作了许多重大修改,在分则部分的最大修改则是增加了大量的新罪名。集中对这些新罪名的法源、命名理由、犯罪特征、司法认定及刑罚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是当前司法实践的迫切要求。在研究刑法新罪名时,有以下几个原则值得说明:一、确立个罪的原则。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的是否为一个独立的罪,应当根据是否有独立的犯罪构成和独立的法定刑来确定。只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而没有独立的法定刑,或者只有独立的法定刑却没有独立的犯罪构成的,均不能认为是一罪。例如,刑法第388条规定的间接受贿行为,虽然有独立的犯罪构成,但法律规定以受贿罪论处,所以,我们不能认为间接受贿是一个独立的罪。二、确立新罪的原则。分析刑法中的罪名是否为新罪,存在一个参照系的问题。在1997年3月14日以前,我们以1979年刑法为参照系,当时认为刑法中的新罪是很多的。现在,分析刑法中的新罪,不应当以1979年刑法为参照系。1997年3月14日以前颁布的有关《补充规定》和《决定》中增加的犯罪,对于1979年刑法来说是新罪,但是,对于1997年刑法来说,就是旧罪。因此,1997年刑法中的新罪有以下三类:一是分解、合并新罪,这是指由旧罪分解或者合并而来的罪名,例如,由流氓罪分解来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罪名;二是明示新罪,即对附属刑法中规定的比照、依照性条款明确规定为新罪,例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的规定增设的新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三是纯正新罪,这是指上述两类新罪以外的新罪,这类新罪无论在行为特征上还是在法定刑上,都是首次在刑法中出现,例如洗钱罪。对于刑法中原有的罪名,修订后的刑法修改了原犯罪构成要件的,我们没有将其列入新罪名。三、确立罪名的原则。罪名的确立主要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首先,罪名要反映该罪的本质特征,例如,对刑法第129条规定的行为,有人认为是“丢失枪支罪”。我们认为这种命名没有反映该罪的本质特征,因为刑法第129条规定的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关键不在于丢失枪支,而在于丢失枪支后不报(不及时报告),反映该罪的本质特征的罪名应该是“丢失枪支不报罪”。其次,罪名应当简洁明确,例如刑法第130条规定的行为,有人认为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我们认为这种命名就不简洁。实际上,对该行为使用“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罪”的罪名即可,“危及公共安全”完全没有必要加在该罪名上,因为本章规定的所有犯罪都是危及公共安全的。最后,确立的罪名应当使该罪易区别于其他罪,例如刑法第126条用“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就比“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罪”更便于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犯罪相区别。四、确立选择性罪名的原则。选择性罪名应当以行为对象的相关性或者行为对象的相似性为标准来确定,即在犯罪对象相同时,犯罪行为特征要相关联;在犯罪行为特征相同时,犯罪对象要具有相似性。例如,“走私武器、弹药罪”可以作选择性罪名处理,但是,不能将“走私伪造的货币罪”也与之并列作为选择性罪名处理。因为,伪造的货币与武器弹药并无相似性。我们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刑法中的新罪名共180多个,考虑到“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仅限于军人,普通的公安、司法机关不管辖,所以本书对此没有论述。《刑法新罪名通论》,作为我们学习研究新刑法的第二阶段研究成果,力求体现“新”(选题新、观点新)“全”(资料全、论述全)“准”(命名准、解释准)“实”(重实例、重实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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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型商事案例评析刘志新主编本书是《中国典型案例评析丛书》之一。全书精心选择较有代表性的商事案例,介绍案件情况及审判结果,并从促进应用法律一角度予以置评。案情来自生活,案例评析既有实务性,又有层次性,既方便读者思考,又有益于读者提高对立法意图、法律精神的把握。本书以案讲法,具有实务性,又精研细磨,是一本具有较深理论性的案例评析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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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编本书编辑出版了一部收入论文九十余篇、总字数达五十万字的纪念文集。今年十一月,又适逢建院四十五周年的喜庆日子,为了展示我院师生新的研究成果,我们又以“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为主题,在将近六十篇八千字至一万五千字应征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各学科专家认真审读、讨论和筛选,挑选出以法学为重点,兼顾其他各基础学科的三十五篇论文,并经作者修改、压缩之后结集出版,以表达我们对建院四十五周年的庆贺,也是我们值此之际献给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全体师生和各届校友的一份礼物。只要我们共同努力,长期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法学科研,就一定能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我国法学理论的发展,为培养法学专门人才,为立法、司法和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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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概论王保树主编“九五”期间开展的工商管理培训,既不同于“七五”、“八五”期间的厂长经理统考及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又不同于国际流行的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教育。它是特殊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全面改善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知识结构、能力指向的专业性培训,是工商管理职业资格的预备性培训,是向企业家人才市场输送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必经阶段。因此,这套教材力求体现实用性、针对性、现实性和一定超前性,它注重培训的实效性,而非知识体系的完备性;注重培养实证分析能力和工商管理技术的应用能力,而非纯粹理论水平的提高;注重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综合素质,而非培养专项管理能力;注重规范微观经济行为,而非宏观经济运行秩序。 参加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是来自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他们比较熟悉企业改革和国际国内工商管理发展的最新理论,也较为了解国内企业经营管理实际。这套教材尽力汇集了国际国内的一些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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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杨立新主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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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高铭暄,单长宗主编在本书编写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处理结果等,都完全尊重办案实际,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具体的审判过程,收入了各审级的审判组织、诉讼参与人、审结时间、诉辩双方的主张、认定的案件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条文。为了使读者易于理解适用法律的理由和涉及的法学理论观点,由编者写了解说,并对裁判的不足之外,加以评点,有的版本还以附录形式加了少量必要的法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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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研究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研究 (第3卷)》主要内容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推出两个新条约、关于专利法第二次修订的建议、关于修改实用新型专利侵梳诉讼中的中止程序的建议、试论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侵害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我国对其保护方式的建议、在线服务提供者在版权法中的地位与责任、国际注册商标在中国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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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经济法教程田永刚主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相继颁布了大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知识,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本书在编写中以我国最新颁布的现行级济法律、法规为依据,从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实际出发,力求观点准确、内容扼要、通俗易懂、实用性强,并注重对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本书适用于财经类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亦可作为干部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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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的法律保护张新宝本书研讨名誉权保护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对名誉权的一般理论及比较法方面的问题、名誉权议论自由等的关系进行研究之后,作者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讨论了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和法律责任。本书的最后两章分别探讨了我国保护名誉权的立法和司法方面的情况、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