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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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本套丛书专为常见生活纠纷的有效解决精心编辑。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深入,人们愈发认识到生活中的纠纷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依托法律文件来解决。但是纯粹的法律文件因其专业性又使得读者不易理想和适用。为了帮助读者更准确理解法律、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我们组织有关实务部门法律专业人士编辑出版了此套《常见纠纷实用法律手册系列》丛书。丛书共为二十册,每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有效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本书特点如下:【编排合理】本书按纠纷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分类目录,并在每类中按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快速查找所需法律信息。【收录全面】本书除了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及地方性文件,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掌握法律规定。【内窖实用】本书选取一些典型塞例、疑壅问题和常用文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更为使用,更宽角度的纠纷解决信息.本书还根据法律条款的实用性和重要程度,把与部分条款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适用解释或以关联规定或以脚注的形式展现。读者朋友可以在通读法条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用知识。另外,为了进一步方便读者使用,在书后还收录如维权部门联系方式、赔偿计算公式、相关数据速查等其他实用信息。 -
地方立法简本陈洪江本书主要介绍了地方立法的地位和特性、地方立法的权限、地方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地方性归案的提出、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等内容。 地方立法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和工作规律,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特别是怎样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为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这些都是地方立法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科学把握的。地方立法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长期实践和积极探索,全国各地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做法,也需要认真进行总结,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陈洪江同志主编的《地方立法简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地方立法工作做了全面阐述,必将对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 -
都市法治文化与市民法律素质研究孙育玮 等著为了加强上海的都市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进而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上海市法学会提出了名为《都市法治文化与市民法律素质研究》的课题,旨在通过研究,针对现状,提出有效的对策,全面提高上海的城市法治文化水平和市民法律素质,其中,特别期望以20lO年上海世博会为时间节点,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课题指南发布后,响应者甚众,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最终由孙育玮教授为组长的课题组承接了这项课题。经过一段时间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他们提交了研究报告也就是本书稿。书中,作者将城市现代化视做市民自身现代化的过程,以上海为样本,对城市法治文化和市民的法律素质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在理论层面对与都市法治文化、市民法律素质有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有很强的说服力,问卷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则为进一步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也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详尽的数据和真实的社会状况。总体而言,这是一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与以往同类研究相比,本书至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透视城市法治文化与市民的法律素质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乃至城市建筑都承载和体现着法治文化,但是,与书面的条文和固化的建筑相比,市民的行为方式更鲜活地展示着城市的法治文化。本着这种认识,本书聚焦市民行为,通过对市民行为的分析,使读者对上海这个城市的法治文化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众所周知,通常所说的市民,包括城市里有户籍的居民和没有户籍的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市民的群体在迅速扩大。不管新市民还是老市民,都有与急速扩张的城市相融合的问题。城市的急速发展,对城市管理的压力迅速增大,国内外专家在评论上海与国际大都市的差异时几乎都认为,硬件建设一流,在城市管理、市民遵守规则等软件建设方面则明显滞后。城市法治文化与市民法律素质问题被提到了突出的地位。.我们在以跨越式发展方式进步的同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方法,尽快改变城市软硬件之间的脱节,以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掣肘于软件建设。城市管理不像依照图纸施工那样具有可检测性,它需要很多无形的、精神性的综合因素发挥作用,城市管理真正达到多数人认可的较好状态,管理相对人一定是合作的。所谓的城市法治文化中,是包括这些内容的。管理相对人是否合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本身是否满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需求。本书作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清晰地说明,我们应当在透视城市法治文化时,把城市管理看做是解决社会矛盾、平衡不同群体利益的过程,这既可以防止把法律仅仅当做“治人”的工具,又可以防止把新市民尤其是外来人口作为问题人群。二是问卷调查的样本比较大。作者采集的样本比较大,受访对象很有代表性,大体与市民群体分布相吻合。问卷将市民行为归类和细分,所涉内容上百项,紧扣市民法律素质这个专题。书中还对问卷采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不仅说明了现状,而且分析了成因,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市民对法治化的认识和期盼。我很赞成像作者那样具体分析市民行为,然后再对市民法律素质乃至城市法治文化作总体评判,因为这将使结论具有事实基础。长期以来,虽然不乏这方面的评判,但不少是凭感觉,更多的是人云亦云。法治化建设实践要求政策具有特效性,也就是对现实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一旦实施,效果明显。现在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出台的政策不少,但收效甚微,寻找的原因一般都是责怪执行不力,然后再出台新政策,循环往复。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对现状掌握不准确,对矛盾的焦点认识不清晰所致。大量事实表明,提出具有特效性政策的基础是掌握真实情况,并对现象做出鞭辟人里的分析。本书提供的很多素材,对人们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有积极作用,作者对各种社会现象的分析有助于人们理解广大市民的行为,以及上海这个色彩斑斓的大都市。三是对市民法律素质和城市法治文化的分析,是紧密结合城市的发展来进行的。城市法治文化与城市发展的相关性是不言而喻的,市民法律素质与城市发展也呈正相关。作者关注城市发展的研究方法,在帮助读者认识有关社会现象方面很有价值。市民的法律素质以及许多行为、习惯,会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改变。已经有很多实验证明环境可以改造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能直接感受到这一点。一般而言,环境的改变,会使人们习惯的行为有所改变。常见的例子是,有随地吐痰习惯的人,在庄重、洁净、豪华的场所,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节制;在国内不乱穿马路的外国人,在中国会随着乱穿马路的人群,置红绿灯信号于不顾。这正反两个例子反映了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如果我们承认,城市管理是解决社会矛盾、平衡不同群体利益的过程,那么,可以预见,随着经济跨越式发展,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会快速提高,市民的行为会趋于理性和文明,更符合法治的要求。本书着力说明了市民法律素质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向人们展示了城市法治建设和市民法律素质未来的乐观前景,虽然研究的是上海,但是,对于其他城市也会具有借鉴意义。事实上,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得很快,2001年时还是3l%,可2003年时已经达到了37%。有些省已经接近50%。根据世界城市化进程的规律,城市化水平达到30%以后,城市化进程将加快。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30%,进入了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在这个阶段,环顾各地,大致情况差不多。经过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不少城市提出要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作为后发的国际大都市,加快城市基本建设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已经要求我们必须将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与对城市发展的关注结合起来。要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必须关注他们的实际利益与需求。当前,应当格外关注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社会矛盾多元化。城市中的土地开发和动拆迁问题、流动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社会分层问题、群体利益冲突问题、社区隔离问题、城市心理人格扭曲问题、城市人新生活伦理观问题、社会治安和城市犯罪问题、色情业泛化问题等,把城市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些问题对城市法治化水平、市民法律素质具有非常直接的影响。对这些社会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走向城市法治化必须解决的难题。我们在这方面,无论是认识水平还是具体举措的 有效性,都需要提高。近年来大家愈来愈认识到,城市法治化水平和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不可能非常快捷。世界名著《孤星血泪》中说道,造就一个绅士,需要经历三代。我们的城市化并不以培养绅士为目标,但是,名著中的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以法化民”的过程。有学者称此为“化育”的过程,所谓化育:一是化,即教化、转化和涵化,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化腐朽为神奇;二是育,即教育、培育。化育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情感和法律行为等不同层面,在急速城市化的阶段,应当让市民感受城市的文化,理解城市的文脉。上海的城市文化中,是有着法治元素的。上海赢得的城市地位,与其所具有的法治因素有关。近代上海是个工业化、商业化的社会,比较重视个人的能力、信誉,比较重承诺、守信用,因而,城市总体氛围是比较守规矩、重视契约。这种特点现在一定程度上仍被保留着。外商普遍反映,与上海人谈判比较困难,要考虑很多细节,但是,合同签订后,能够得到比较好的遵守。在城市管理上,上海也吸收了历史上的许多做法。近代上海,在极为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有过较早接触和吸收域外先进法治文化的经历和传统。在1845-1948年的近百年问,上海设有全国最大的租界,上海人民在被迫接受殖民主必侵略的同时,客观上也经历过了一个较早接触、了解、鉴别和吸收域外法治理念、法律制度和管理经验的机会,这对于后来上海城市法治文化的形成,是具有影响的。历史一再表明,在规则方面,做得好的地方就可能成为竞争中的赢家,做得不好的,很可能沦为输家。上海要跻身国际大都市之列,没有法治文化建设是万万不行的。法治的实现需要社会具有接受法治的基础,需要市民对法律的遵从。现在,无法可依的情况已经基本结束,但是,执法状况并不尽如人意,社会成员的守法状况也不尽理想,因而,城市的多方面秩序并没有达到法律、法规制定时的预期。我们需要立足社会现实,从各个方面寻找原因,从而改变这种状况,从根本上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和市民法律素质,使上海真正有与其经济地位相符的法治环境。本书在这方面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孙育玮教授做事严谨踏实,课题组的工作广受好评,但他仍希望大家在肯定成绩的时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觉得,这项研究应当继续下去,并且可以考虑与研究有关社会问题相结合,与研究城市不同社会群体的要求相结合。实践将证明,这样逐步深入的研究对中国法治建设会有切实的推进作用。 -
法学家茶座张士宝我与武夷山大概很有些“文缘”。1998年春天,我和一些作家到武夷山采风,归来后写出了一部主要以武夷山为生活背景的“法学解读小说”一一《黑蝙蝠。白蝙蝠》。2004年夏季,我到武夷山参加会议,又写了一篇《大红袍与准君子》,作为《法学家茶座》第7辑之《卷首语》。2006年初冬,我再次到武夷山讲学,心底仍潜伏着对写作灵感的期望。物权法就是在传统思维与现代思维、现代思维与现实思维之间不断冲突、妥协的结果。其中,我们既能看到传统思维的重大痕迹,也可以看到不少现代思维的这点,还可以看到现实思维的无奈之举。 -
遗产继承法律问题指南王蓉 等编著人生旅途上,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经商办企业,法律其实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平静有序的生活背后,少不了法律的规范和救济。《遗产继承法律问题指南》选取了一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邀请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实际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为作者,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精心编写了“法律帮帮”丛书。本丛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力求全面收录相关法律依据信息;选取有时代特色、有代表性的案例供读者参考。同时,本丛书不但讲解法律实体知识,也非常重视处理问题的程序途径和方法技巧;使用流程图、公式、表格等形式方便阅读。《遗产继承法律问题指南》为《法律帮帮丛书》的其中一册,希望“法律帮帮”能成为您解决问题、排除困难、办理事务的好帮手!本丛书具有如下特点:1.按问题门类分册,使读者能够根据自己的具体问题“对号入座”,按照“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展开,保证其实用性。2.并非高高在上地空谈理论,也不做对现实不足的空头批判和理想状态的个人设想,而是贴近实际,选取读者最需要的“是什么”、“用什么”、“怎么办”……3.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力求全面收录相关法律依据信息;选取有时代特色、有代表性的案例供读者参考。4.不但讲解法律实体知识,也非常重视处理问题的程序途径和方法技巧;使用流程图、公式、表格等形式方便阅读。人,空着手来到世上,又必然空着手离别人间。对于这一生积累的财富,唯一可以期望的就是在自己死后,它们归属自己至亲至善的人。继承不仅是个人的事,更是个牵连社会的道德问题、法律问题。 -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审委员会 编著法律硕士联考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统一实行的选拔性考试。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层次高、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加强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质的考查,是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工作思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199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转发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05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采取这项措施的理由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这项改革措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高等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各试点单位在培养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对于法律本科毕业生,应鼓励他们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则可以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联考的专业科目设置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和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两门,每门150分。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已经达到39所,报考人数逐年递增。教育部决定从2004年起,法律硕士业务科目联考命题工作不再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而是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法律硕士联考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法律硕士联考不仅要考查考生的法律知识,更应考查考生运用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和原理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以及逻辑分析、推理和论证等法律思维能力。为帮助考生掌握法律硕士联考中各专业科目的内容,熟悉题型,并通过有效的考前试题训练掌握各种题型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提高得分能力,我们组织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校的法律硕士联考辅导专家编写了这套辅导丛书。为了让考生把握大纲变化,精准掌握考试重点、疑点和难点,提升综合应试能力,编者对这套辅导丛书进行了严格的修订,紧跟最新大纲的变化,对大纲调整的内容和大纲新增内容进行了原创性的著述。修订后的本套丛书包括《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教程》、《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标准模拟考场》和《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重点、疑点与难点精解》共六本。这套丛书的特色如下: 一、作者阵容强大,辅导经验丰富,深谙命题动态本丛书作者长期从事法律硕士联考命题、阅卷与辅导,对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点非常熟悉。他们有相当丰富的辅导和教学工作经验,深谙法律硕士联考的命题规律和出题的动态,从而使本丛书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本丛书的出版凝结着参与编写的专家学者多年教学、命题、评卷的经验。二、鲜明的创新特色,编写体例非常符合考生的需要 本丛书全面吸收了同类图书的优点,结合作者丰富的辅导经验,博采众长,推陈出新,使丛书结构和内容具有鲜明的特色。下面分别介绍:《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教程》: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编写。在编写过程中,特别注意知识的系统性。在每章后都编写了足量的同步强化练习题,并都给出答案和解析。考生可通过做这些强化练习题,进行自测,巩固复习成果。本书力求把重点、难点、考点,讲深、讲透。《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研习历年的试题是法律硕士考试复习备考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也是考生掌握考试动态、赢得高分的最佳捷径。历年的考题是标准的复习题。自从实行法律硕士考试以来,也时有真题重现或者与真题极其相似的现象发生,所以对往年真题的研究是最有帮助的。循着命题人的思路,我们就可以把握考试的脉搏,明确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本书还将重点法条提炼出来,让考生能针对考试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赢得高分。《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本书紧密结合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将考试的重点、疑点和难点总结出来,串联在一起,给考生提供了一个复习的有效框架,同时也提供了一条复习的最好线索。《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本书紧密结合最新考试大纲,以重点、难点和疑点为依据,在精研历年真题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了为应对第一轮复习之用的同步练习试题,相信会对考生有所裨益。本书难易结合,试题与考试真题相当,系统、全面地对大纲规定的知识点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考查。通过同步练习题的复习,考生可以牢固掌握法律硕士联考的相关内容,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为最后赢得高分打下坚实的基础。《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标准模拟考场》:许多考生缺乏实际临场经验,本套模拟考场系列将精辟阐明解题思路,全面展现题型变化,将浩渺的习题浓缩于有限的模拟题精华中,迅速提高考生快速、准确、灵活解题的能力,为联考学子全程领航和理性分析,引领考生高效通过联考难关。《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标准模拟考场》的题型与真题完全相同,题目难度与真题相当,或者略高于真题,让考生经过复习后,能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感觉。每套试卷都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解析。考生可以利用本套试卷进行考前模拟实战训练,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进行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希望考生能在仿真的环境下进行模拟训练,这样效果最佳。《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重点、疑点与难点精解》:本书紧密结合教材的变化和考试的新特点,在编写中以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结合热点为宗旨推出了一问一答式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答疑”。对教材中不容易理解和容易混淆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从考生的视角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了阐述,通俗易懂,变抽象问题为具体方法,突出问题所在,提供一种更加明确的理解问题的方法以及思路,旨在帮助考生学习、思考两结合,提高应试技巧和能力。实践证明,一套好的复习资料,能够帮助考生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本丛书编写委员会以法硕联考专家组辅导经验的深厚积累,以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的精神,凭借阵容强大的专家编写队伍,向广大考生奉献这套辅导系列,希望考生在考试中能蟾宫折桂,夺得高分! -
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陈长文、罗智强本书以诘难性的问题作为开端:“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试图找出另一个建设性问题的答案:“法律人,你要如何争气?”这个命题,不只法律人应该也必须关心,以透过自省,务求“革心革行”,事实上这也是所有受苦于法律人不佳的台湾地区人民所应该也必须关心的命题。这是一本发人省思的书,不只法律人该看,非法律人但关心台湾法治发展的普罗大众也该看。在书中的第一章,作者即下了一个相当震撼的标题:“人的光明,法的黑暗?”文中反讽地指出,法律人地位日隆,但法律尊严却荡然扫地的荒谬现象。书中语重心长地指出:“社会如此善待法律人,法律人自己呢?又做出了哪些事情,对整体社会以德报德呢?当法律人担当政府重要职位之后,法律人治出了什么样的国家?……‘法律人’的光明时代已经来临,但如果法律与正义却因为法律人的光明,而沦入更黑暗的世界,那么‘法律人的光明’将只是一个丑陋的假象。” -
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张峰、连春亮行刑社会化是我国监狱行刑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的“三化”之一,它的提出促进了我国行刑工作的发展、文明和进步,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为了对这一问题深入研究,笔者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之后,以“行刑社会化研究”为题,于2005年申报了河南省软科学普通科技攻关项目,并得以立项。随着课题研究的深入,笔者对于行刑社会化的提法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就行刑社会化的本质意义而言,是要动用社会资源共同融入罪犯的矫治之中,体现的不仅是文明、进步和科学,更重要的是人文精神的体现,是社会公众对于罪犯的关注和尊重。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而言,行刑即刑罚执行,它是以国家法律的制定为前提的刑事执行活动。对于行刑的主体,不仅有严格的要求,而且在程序上必须有法律的认可或授权。也就是说,未经法律认可或授权,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团体、政党行使行刑权都是非法的。因此,从字面意义上看,行刑社会化,试图使行刑权具有社会性,即社会公众或社会相关团体或部门,拥有这一权力。这显然是既不切实际,更不适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为此,笔者认为,行刑社会化,应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行刑的法定化,即只有拥有行刑权的法定部门才能行使行刑权。亦即只有监狱、看守所等刑罚执行机关才能对罪犯执行刑罚;二是罪犯矫治的社会化。也就是说,在行刑过程中,为了塑造罪犯健全的现代人格,为了提高罪犯的社会适应性,为了使罪犯回归社会,对罪犯的矫治工作,提倡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性。所以在本研究课题成型时,将行刑社会化的应有之义表述为“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本书是河南省软科学普通攻关项目,作者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从四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分别是导论、狱内摸式论、狱外模式论和改革与价值论,对行刑社会化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概括,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 -
中国法律精神徐忠明、任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不仅取决予价值理性生与工具理性在文化整体意义上的关联性建构,而且取决于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张力对社会空间的互动性拓展。本文的写作意图并不在于建立一套系统性的理论,而在于运用现代理论的研究范式对时下流行的有关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张进行检讨和反思。 -
中国法制史学的发展刘广安、高浣月、李建渝《中国法制史学的发展》是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的子课题之一。本课题由10个专题组成。每个专题中代表人物代表作的选择,依据著作发表时间的先后、学术影响的大小排列。通过对各种代表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的评介分析,以及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和作用的考察说明,展现中国法制史学发展的主流成果和学术路径,为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法制史学方面的宝贵资源。因为课题完成时间紧迫,大量著作和论文难于仔细阅读领会,只好优先选择我们比较了解的代表人物的代表作进行评论。为提供更多的信息,我们编制了“中国法制史学主要论文目录”附录于10个专题之后,以供读者查考。本课题只从某些方面展现了对中国法制史学的发展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总结了这些成果所具有的领先性的价值和意义。要恰当地总结这些成果的优点,写出我们较为满意、别人看了会有所受益的评论,是非常不容易的。特别是对那些因为我们的学力所限、时间所限而未能评论的优秀著作,是深感遗憾的。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法史学者来参与评论,以便更清楚、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中国法制史学发展的优秀著作,为学界提供更有广度、更有深度的法史学评论。本课题只选择了中国法律制度史方面的论著进行评论,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文献史、中国法律社会史以及中国法律文化史方面的论著未列入评论范围。断代法制史、行政法制史和经济法制史方面的论著,也未及选择评论。有关方面的评论,只好俟诸来日了。我们期望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中国法制史学通论》的大著作问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