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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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权保障研究黎晓武导论一、选题依据二、研究现状三、研究任务四、研究意义第一章司法救济权基本理论研究一、司法救济权的概念和性质二、司法救济权的主体和内容三、司法救济权的功能四、确认和保障司法救济权的法理依据第二章司法救济权宪法确认研究一、近代宪法对司法救济权的确认二、现代宪法对司法救济权的确认三、国际人权公约对司法救济权的确认四、我国宪法应当对司法救济权作明确、全面的确认第三章司法救济权实现要素研究一、诉讼法对司法救济权的落实二、合理的受案制度三、公正的诉讼程序制度四、有效的诉讼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第四章司法救济权实现保障研究(一)——司法独立的保障一、司法救济权的实现要求司法独立二、司法独立的核心是法官独立三、我国应确立实质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原则第五章司法救济权实现保障研究(二)——普通程序性制约机制的保障一、侵犯公正审判请求权行为的界定二、普通程序性制裁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三、我国普通程序性制约机制的完善第六章司法救济权实现保障研究(三)——宪法诉讼制度的保障一、司法救济权的实现需要宪法诉讼的保障二、司法救济权因我国无宪法诉讼制度而不能较彻底地实现三、构建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保障司法救济权能较彻底地实现第七章司法救济权实现保障研究(四)——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一、司法救济权的实现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二、司法救济权的实现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三、司法救济权的实现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参考文献后记 -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杜强强为使司法实务界和广大读者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高审判业务人员的庭审驾驭水平和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技能,人民法院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编撰了这套《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丛书》。丛书搜集了最常用的法律条文,整理了大量的法律案例,并予以分类整理,可使读者简便、快捷、有选择地找到所需要的法律依据及案例点评。 本套丛书包括《房地产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劳动纠纷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损害赔偿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婚姻家庭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合同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刑事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金融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八本,每本按照法律文件和案例的类型分为若干单元,每个单元基本包含【审判要旨】、【典型案例与分析】、【法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四部分内容。 -
股东股权法律实务沈富强《股东股权法律实务(股权运作与保护)》以有限公司设立、存续运行和结束为线索,以小股东权承载物即出资的投入、变化、收益为基础、具体阐述了股东资格、权力、义务、法律责任,同时,对于股东权取得、消灭、转让、变更、质押、托管、重组以及一人公司、国有公司、外资公司股东权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并对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和隐名、挂名、瑕疵、挂靠等特殊股东股权情况进行了探讨。另外,将有限公司股东股权与股份公司、合作股份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进行比较,帮助加深对有限公司股东股权法律特征认识,提高股东运行和驾驭股权的能力。 -
现代证明责任问题(德)普维庭《现代证明责任问题》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
农民怎样打官司暂缺作者《农民怎样打官司》以问答题的形式告诉你中国农民如何打官司。胎儿有无获得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经济合同发生违约行为,如何支付违约金和偿付赔偿金?购销合同中无效合同怎样认定?购销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样处理?为什么说仲裁是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
世界博览会法律制度研究邱一川本书系对世界博览舍相关法律制度的完整介绍:首先,回顾了世界博览会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其次,对申办和筹备世界博览会所涉厦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完整的介绍和制析;最后,对世界博览会法律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评述井在此基础上对上海世界博览会的相是筹办工作提出一些其体的建议。本书资料翔实,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对于上海世界博览会以及类似会展的举办者大有裨益。 -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读本吴爱英 主编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的要求,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编写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读本》。这本书的出版,对于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的突飞猛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层出不穷,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全面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国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正确处理激励科技创新和鼓励科技运用的关系,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关系,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满足国家长远发展需要的关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是法治,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严格公正执法。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意识,使全体公民了解和掌握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自觉参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读本》适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遵照知识性与实用性、针对性与完整性、权威性与通俗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问答的形式,较为系统和通俗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并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阐释和说明。对广大公民学习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
法律视野下先秦和谐思想研究孙光妍,桑东辉 著本书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探求“和谐统一”这一人类共同的原始思维。从法律视阈观察和研究先秦时期的和谐思想意义重大,从理论界的研究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理论界的一大热点,但站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角度,从中国传统文明看和谐思想的专著还不多见。对先秦时期和谐思想的缘起、流变作详细考察,将有助我们准确把握传统文化的本质,指导建设和谐社会。 本书的主题是从法律的视角对先秦时期的和谐思想进行研究。在体例上,以和谐思想为主线,剖析法律各个层面,对先秦时期的法律文化与和谐思想进行多侧面的分析。在将目光凝聚在法律思想史的视角,认真梳理文化源头的和谐思想之际,作者重点关注的是先秦时期法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精神向度和价值内涵,试图通过对先秦法律与和谐思想的探析,发掘其中所蕴涵的优秀文化内涵和当代价值,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
法律基础孙兆霞《法律基础》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法律基础》在编写中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为指导思想,力图浅显易懂、生动活泼,文中插入了大量的案例、知识链接,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办的专业,编写了旅游类、财经类、民航类专业法规。 《法律基础》是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法律基础教学大纲》编写而成。《法律基础》内容包括导论、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和专业法规。《法律基础》内容充实,案例丰富,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可供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以及民办高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作为社会青年、在职人员的自学读物。 -
法学家茶座张士宝 主编在中国,茶馆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大约于唐代便有雏形,于宋代渐成规模。至明清则已为时尚。古往今来,茶馆的名称很多,如茶楼、茶肆、茶坊、茶店、茶居、茶社.茶艺馆等;种类也很多,如只供饮茶闲谈的清茶馆,专卖粗茶的野馆,兼卖点心酒菜的荤茶馆,带有说书唱词的书茶馆,兼供下棋打牌的棋茶馆,表演茶道的茶艺馆等。茶馆的基本功能是供人们喝茶、休闲、娱乐、洽谈,但是也曾经“客串”过调解纠纷、解决矛盾的场所。在旧中国,时有纠纷双方相约到茶馆商谈解决办法或条件,即俗话所说的“吃讲茶”或“吃品茶”,而且往往有调解人或评判人在场调停乃至仲裁,于是,茶馆也就有了一点法院的功能。 笔者到世界各国访问,很喜欢参观当地的法院,不仅要旁听审判,而且要欣赏其建筑布局和雕塑绘画。在笔者看过的法院中,有的高大威武,有的精致玲珑:有的古香古色,有的现代摩登;有的令人感到庄严肃穆,有的让人感到亲善平和。法院的基本功能是定分止争,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维护社会安定。为此,法院既需要威严性,也需要亲民性。古代法院的设计往往注重前者,而现代法院的设计则更加强调后者,包括设有专门供律师和当事人休息、谈话乃至饮萘或咖啡的场所,于是,法院似乎也有了一点茶馆的功能。有茶,就会有茶馆;有法,就该有法院。现在,有些超豪华的茶馆的门槛很高.门脸很吓人,让人望而却步;有些法院的门槛也很高,门脸也很吓人,让人敬而远之。近闻有些地方出现了一种“返古”现象,乡民在遇到纠纷时不去法院,而是由当地“长老们”调解或进行“神明裁判”。这很值得我们从事法学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人深思。窃以为,茶馆的门槛过高,百姓可以自己回家解决饮茶的需要,于国于民并无大害;但是,倘若法院的门槛过高,百姓都自己去寻找解决纠纷的途径,那对社会来说就是后患无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