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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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汪明亮本书以案件社会学理论为参照,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双重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由于现行刑事立法赋予法官李有一定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刑事法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法官自由裁量权受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定罪量刑的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样式就是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由于同性质的具体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或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社会结构不同,法官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定罪量刑不公正现象由此而生。实现定罪量刑公正的关键在于避免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发生作用。 -
作为人权的社会权龚向和根据本书研究目的和研究框架,以下一些研究方法是必需的:1.跨学科性。由于社会权研究横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要想对社会权进行深入研究,获得对社会权的真正理解,就必须综合运用来自各个学科及分支领域的资料和观点。 2.比较分析方法。社会权发展的历史跨度之大及社会权在国际和各国国内层次实施的复杂性,要求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社会权实施状况予以比较分析,包括国际文件之间、国家法律之间及国际文件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比较。3.典型调查。本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确立社会权与自由权同等的人权地位,在选择研究材料上将重点放在社会权立法或司法保护比较充分的国家,如德国、南非、美国、芬兰、印度。4.个案分析。本书不是纯学术性的,更多地倾向于实践,因而选择个案进行实证分析是不可少的手段。 5.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权基本理论与各国人权保障实践相结合。 -
王夫之法律思想研究夏青、刘伯兰王夫之根据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在揭示出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进化的总趋势,肯定今胜于古的前提下,形成了进化的历史观,批判了“守其故物而不能自新”的守旧路线,论证了法律具有可变性。“事随势迁,而法必变。”任何政治的立法、制度都只是它所从属的那个时代的立法和制度,时代在发展,历史在前进,“一代之治,各因其时,建一代之规模以相扶而成治”。法律的制度必须有利于国计民生,不能拘泥旧的制度不变。我们今天的很多思想政策都可以从王夫之的“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中找到理论渊源。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从批判、排斥任何资本主义的东西到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无一不体现出“与时偕行”、“趋时应变”的思想,也就是我们党今天所提出的“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王夫之也反对那些过分夸大主观作用、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冒进的乌托邦式的道德思想主义。 -
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欧爱民宪法是实践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其实践品格显得更为复杂与特殊,但归纳而言,其内涵也不外乎如下几点:第一,宪法是生活之法。宪法和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息息相关。第二,宪法是精细之法。宪法典虽然抽象;宏观,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抽象、宏观,丰富多彩的宪法实践将框架性的宪法规范编织成一个“有效且无漏洞”的体系。第三,宪法是制度之法。任何宪法权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需求,从积极方面而言,国家所提供的法律保护必须是适当的,宪法既反对“保障不足”,也反对“保障过度”。从消极方面而言,立法者对宪法秩序的形成享有裁量权,但是长期形成的法律制度之核心不得废弃。第四,宪法是技术之法。由于宪法问题的复杂性,传统的三段论式的“自动售货机”分析方法显然不具有实效性。任何宪法问题的解答,必须依赖一套特定的技术方案,于是宪法实践的技术化趋势愈来愈明显。 -
读书读人朱勇 撰稿:董彦斌暂缺简介... -
有限理性及其法律适用李容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全面揭示理性的有限性,他并没有明确、直接地提出有限理性这一概念,西蒙从管理学的角度直接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并以这一概念为基础建立现代决策理论。但是,有限理性在康德和西蒙那里仅仅具有认识论上的含义,至于有限理性是否具有本体论的含义,他们并没有涉及。在系统梳理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本书以数学证明的方式解决了有限理性的本体性地位,从而使有限理性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含义。在此基础上,系统地讨论了有限理性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读者对象:法律院校师生及司法实务工作者。 -
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黄河 等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法律制度主要应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使既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有一个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定的、明确的和可预期的行为模式;二是在农业产业利益日趋低下的情况下,如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变得现实和可能,通俗地讲,即在“种地越来越不赚钱”、农户“宁可撂荒也不转让”的情况下,如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合理的价格自愿让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有人愿意受让。我们认为,第二个问题的解决是第一个问题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如果没有普遍而理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发生,即使是设计得再好的行为模式,也没有可适用性,徒费立法资源。 -
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法理研究竺效 著本书探讨了生态损害及生态损害填补法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损害之社会化填补的观点,论证了生态损害社会化填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详细论述了生态损害社会化填补法律制度的构建。本书观点新颖,弥补了相关研究领域的空白,论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资料翔实,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
法治文化论集刘斌 主编从广义上的“文化”理解,和谐文化应该是一种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社会所应有的文化体系。关于社会和谐的基础,正如胡锦涛总书记一开始就明确指出的那样,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对于这一点,我们需要进行特别充分的理解和贯彻。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和谐与古代社会的和谐有着根本的不同。古代社会的和谐,是建立在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等级制度基础之上,所以它更多地依赖和表现为人们的道德文化面貌。而现代社会的和谐,则只能建立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之上。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的 -
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王俊《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收录的是该南京市检察机关2006年完成的检察改革重点课题和近年来的部分优秀调研成果,涉及恢复性司法模式的运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考核管理模式等方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一线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显示了检察改革在基层检察院的侧重点和所取得的成效。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科学认识司法规律基础之上形成的先进理念,已成为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和工作体制创新的重要因素,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南京市检察机关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