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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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论集米健 主编本书为政法大学米健教授主编的比较法论文集,主要涉及理论与制度两个层面的内容。本书基本上出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的前二届学生之手,同时也有若干篇出于中德法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年轻老师之手。总的来说,本论文集是一次年青比较法学人研究成果展示,希望能给人带来思想学术的冲动和喜悦。本书所收论文讨论了比较法学的目的、研究方法,又讨论了中德国家相关制度的比较,应该说论题内容相当广泛,所涉文献也比较翔实。比较法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一百多年来,有关其性质的争议与怀疑始终没有消除。但不管怎样,必须看到它是一个事实,它不仅仅存在着,而且发展着,影响着。无论人们有无意识或是否承认,都必须看到,没有比较法学,就没有现代中国法制,没有比较法学,就没有改革开发以来中国法制的改革与进步,现代中国法制的命运与比较法学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收录了比较法学目的初探、法律演变的四个一般规律、对“先例判决”的思考、德国国家赔偿责任基本论、反倾销税规避制度比较研究等论文。从这部文选中,我们可以看到比较法学的青春活力和未来希望。 -
中国大陆、香港与澳门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周林彬、张永春本书主要讨论了中国大陆香港与澳门两地的商品房预售的存废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售登记、预售商品房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控制以及政府对预售商品房的监管等问题,最后对如何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提出了建议。 -
经验与理论(黄)黄宗智 著本书汇集了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精华。全书经作者亲自校阅,是比较权威的版本。 书中介绍了黄先生一贯强调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到经验、实践的研究方法,以及著名的黄氏“内卷化”、“过密化”理论。在翔实的经验证据基础上,论证了小农在人多地少的客观环境下所做的抉择,尤其是长时期为递减报酬而做出的高密度劳动投入,亦即作者之所谓“没有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增长(总产出上升)” 以及“过密型商品化”。其影响可见于近年来“内卷”和“过密”两词在各社会科学学科的广泛应用。其后,黄在《规范认识》文中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性的反思,突出中国经验(从西方现存理论理解)的悖论性,引起众多的讨论。 此后黄宗智的研究主要转向法律史,再次在发掘 “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上”,打出新颖的分析概念,区别清代法律的官方“表达”与其司法“实践”,强调两者既背离而又统一,由此形成清代法律的基本性质。此后“表达、实践”两词的对立也在国内众多论著中广泛使用。黄提出了清代法律体系中的“第三领域”概念——亦即国家正规法庭与社区非正式调解相互作用的中间领域。后又进一步说明了该领域中的“半正式”治理方法(即对准官员的依赖以及国家惟有在涉及他们的纠纷中方始介入)。黄把清代的这个治理模式称作“集权的简约治理”。 在新近的四篇法律论文中,黄进一步指出,现代西方的实践历史同样不同于任何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建构,尤其是西方现代影响最大的形式主义理论传统。他强调,中国从传统延续至今的“实用道德主义”思维方式与现代西方的形式主义思维方式形成鲜明的对照。今天,中国固然需要吸纳形式逻辑来建立理论,但也应建立既是中国的而又是现代的现代性,包括法律体系和社会科学。 面对中国当前的“三农问题”,黄既强调其过密化的历史延续,也指出在当前的“三大历史性变迁”中,中国农业终于面临“去过密化”的历史性契机。有关的论文揭示的是过密化“理论”本身的历史性,自始便与特定历史条件相连。 紧密连接经验与理论是黄教授学术生涯的一贯研究方法。本集最后一篇论文是他近年为国内研究生开办的研修班的说明,也可以看作是他对自己学术方法的一个总结性介绍。 -
2005年度中国法学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组编2005年,中国法学教育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
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高鸿钧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社会理论的大师。除了其他方面,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气势恢弘,博大精深,在西方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便是集哈贝马斯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大成之作,该书涉及了民主和法治的重大问题。鉴于该书体系庞大、论证复杂、话语独特,不便于一般读者阅读,《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以中国研究者和阅读者的视域提供了解读文本,内容除了涉及该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问题,还重点涉及该书所论述的程序主义民主与现代法治、人权与主权、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立法的合法性与司法的合理性、形式法范式与福利法范式以及司法审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哈贝马斯的有关理论不仅对于中国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的发展颇具启示,而且对于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发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传播学的教师和学生,以及立法、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合对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传播学饶有兴趣,特别是关注民主和法治问题的一般读者。 -
中国法律文化论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这本文集收录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专职与兼耽(本校)研究人员发表的论著37篇。从时间上看起自1980年,迄至2006年。虽然作者关注的热点不同,涉猎的方面和切入的角度也有异,但都围绕着一条主线,那就是弘扬中华法文化,这是法史学人的天职。为了展示学术发展的真实进程,所录文章除个别错字改正外,不做改动。中国政法大学从1990年起,便招收中国法文化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我在1991年3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简谈中国法律文化》一文提出:“要从浩瀚的法律文化资料中吸取精华,为当前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如果说十六年前中国法文化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蓓蕾阶段,那么今天已经是万紫千红的春深花圃,中青年学者迅速成熟起来,成为中国法文化研究的中坚力量。有着四千余年法制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国,遗留下来的法文化宝藏积淀雄厚、博大精深。它吸引着国内外无数学者去研究、探索,寻找中华民族先人们所创造的法文化的辉煌。我们研究编写中国法文化的历史,其实是在编撰着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在释放着中华民族的魅力,是在为后代塑造中华民族的尊严。这本文集说明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文化研究者所走过的崎岖之路,并且预示着他们在这条路上将永不停息、永远攀登。 -
钱湖论法揭明 主编《钱湖论法》内容涵盖民商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海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等法学各领域,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相得益彰。既有如“浅议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机制”的学界热点问题研究.又有如“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经营法律问题初探”的社会焦点问题探讨;既有如“对依法纳税障碍的理性思考”的理论思索,又有如“有限公司僵局破解的路径与选择”的制度建议…… -
比较法律文化论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比较法律文化论集》收录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专职与兼职(本校)研究人员发表的论著30篇。从时间上看起自1980年,迄至2006年。虽然作者关注的热点不同,涉猎的方面和切入的角度也有异,但都围绕着一条主线,那就是弘扬中华法文化,这是法史学人的天职。为了展示学术发展的真实进程,所录文章除个别错字改正外,不做改动。中国政法大学从1990年起,便招收中国法文化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我在1991年3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简谈中国法律文化》一文提出:要从浩瀚的法律文化资料中吸取精华,为当前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如果说16年前中国法文化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蓓蕾阶段,那么今天已经是万紫千红的春深花圃,中青年学者迅速成熟起来,成为中国法文化研究的中坚力量。有着四千余年法制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国,遗留下来的法文化宝藏积淀雄厚、博大精深。它吸引着国内外无数学者去研究、探索,寻找中华民族先人们所创造的法文化的辉煌。我们研究编写中国法文化的历史,其实是在编撰着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在释放着中华民族的魅力,是在为后代塑造中华民族的尊严。这本文集说明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文化研究者所走过的崎岖之路,并且预示着他们在这条路上将永不停息、永远攀登。 -
企业职工党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律知识学习丛书》编写组编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进一步将党员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增加为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宪法和党章的规定,配合党员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我们推出了这套“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律知识学习丛书”。本书为《企业职工党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选取了企业员工应知的党的基本知识和相应法律知识,方便学习,易于记忆,能够有效帮助广大企业职工党员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
法理学演讲录·2付子堂 主编《法理学讲演录》第二卷以童之伟教授讲述“传统法理学的衰败和当代法理学面临的挑战”开篇,中间收录了关于经典研究的讲演,如本学科博士生授课实录“历史与法:柏拉图《法篇》第3卷研究”、徐友渔先生的“近代政治思想史中的德国传统”。然后,讲演主题相对集中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包括张千帆教授的“宪政国家的言论自由”、刘作翔教授的“关于权利平等的思考”和田成有博士的“法官思维方式的养成”等。特别是,本卷推出在校法理学硕士研究生组织的“法律与平等——李洋事件网上讨论”,反映了网络时代思想活跃的青年学子们对于社会现实的积极关怀与认真思考;而法理学硕士研究生蒋海松同学发起的“法律与音乐”学术交响音乐会,更把原本枯燥的学术研究与美妙的音乐享受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既激发学子们的兴趣,也充分展现出学术之魅力。我以为,刚刚崭露头角的后起之秀们的孜孜追求,预示着西南乃至全国法学研究的美好未来。最后,蔡守秋先生的“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警示我们必须正视部门法对于法理学的批评和期望。本卷之压轴结篇,乃是“书系”学术顾问邓正来先生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引发我们不得不继续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和更加认真的研究。总之,法内之理与法外之理碰撞,不同学科交融,灵感火花迸发,丰富多彩,不一而足,但学术批评精神贯穿始终。这是一个交流与对话的场所,也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平台。在批判与反驳当中,观点更加明晰,思想更加升华。在这里,大家坐而论道,以理会友;通过交流,我们相互理解,加深友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