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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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徐永康《21世纪高等继续教育精品教材:法理学》按照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教学的基本要求,根据高等继续教育的特点,以法律和法学的主要问题和知识点为框架,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作了简明扼要的分析。全书除导言外,共分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发展论、法的运行论、法的范畴论和法与社会的关系论五编,内容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的演进、法系、依法治国理论、法的创制、法的渊源、法的实施、法的效力、权利和义务、权利与权力,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监督、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和社会现象的关系等。论述力求简洁,并辅之案例分析、法律名言等材料,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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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马其家,李可佳,任欢 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1998年制定的证券法作了重大修改,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便于讲解新证券法的知识点,本书精选了185个短小精悍的案例,并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新证券法的内容。以证券法理论为基础,结合实践中的常见疑难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评论。从实务中引出理论研究,并由理论来引导实践。本书既可作为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和从事法律业务的法官、律师及研究人员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一般社会公众了解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前沿发展动态的法律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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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的私权孙笑侠这本文集是理解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种尝试。我们选取私权这个角度,作为观察的“窗口”。从建国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一个私权“消亡”的过程,而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则是一个私权“复活”的过程。私权的复活和扩张,构成转型中国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章。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历史、制度、经验——来理解“私权的复活”,即构成研究报告“复活的私权”的核心内容。在文集的其他部分,我们分别从理论、宪政、具体制度和个案,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程序,来理解中国权利制度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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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王腊生 编《地方立法技术的理论与实践》体例清晰,共分八章:地方立法技术导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的结构、地方性法规的内容构成、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清理汇编、地方性法规的语言、地方立法文件。是基层人大工作的有益读物。地方立法技术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技术运用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到立法意图能否完整、准确地表达,是关系地方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江苏人大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地方立法实践中,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技术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更好的规范和指导地方立法技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江苏省还通过了《江苏省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对地方性法规的结构、语言、立法文件等方面作了更具体规范。《地方立法技术的理论与实践》正是贯彻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一个辅助性读物,相信不仅仅对江苏人大,而且对各个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都会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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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法律制度研究刘乃忠本书运用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对地役权的理论和法律制度作了较为深刻、全面地论述。本书分为七章,分述如下:第一章研究地役权的基本法律理论问题。通过对学术界关于地役权基本理论的介绍与评析,揭示了地役权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性质,同时介绍了地役权的法律分类、公共地役权、国际地役等问题。第二章研究地役权在用益物权体系的地位。通过分析用益物权的功能、体系及发展趋势,论述了地役权对现代用益物权属性及体系的奠定作用,并在阐述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建中,分析了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的关系。第三章研究罗马法中地役权之历史演进。通过对罗马法中地役权产生的历史背景的分析,阐述罗5法地役权的历史演进,并介绍罗-5法地役权的主要内容。第四章研究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地役权制度。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地役权制度的比较分析,阐述了两大法系地役权制度的主要区别,分析了当代地役权之发展趋势。 第五章研究地役权之法律关系问题。对地役权之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之内容以及地役权之取得与消灭等问题进行研究。第六章研究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对两者进行了比较分析,论述了地役权功能的独特性,提出了我国建立地役权制度的必要性。第七章研究中国地役权立法问题。对中国地役权立法问题进行论证与思考,在研究如何借鉴吸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对中国地役权立法模式及主要内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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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家张民安 主编,林泰松 副主编本书第3卷在“名家论坛”发表了美国著名侵权法教授威廉姆·E·维斯特贝克等人关于《21世纪的美国过失侵权法》一文,该文对美国当今过失侵权法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作出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制定过失侵权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值得关注。本书还从理论、实务和立法层面集中探讨了不动产物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问题,除了广泛介绍当今英美过失侵权法中的三分法和二分法的区分原则之外,还提出了引入英美侵权法中的二分法区分原则的立法建议;指出在决定不动产物权人对进入者承担过失侵权责任时,应根据进入者的身份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来决定不动产物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范围内的侵权责任。本书内容新颖,主题突出,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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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丛书编写组《高等政法院校必修课程学习指导丛书》出版至今已经一年有余,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少新的研究成果问世,国家也相继颁行和修订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这期间,我们也收到了许多热心读者的邮件和电话,有些读者对本套丛书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些读者对本套丛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还有些读者对本套丛书的修订或再版充满了期待。面对法学研究和立法的客观形势以及广大读者的信赖和需求,我们决定对本套丛书进行全面修订。在修订过程中,我们本着延续初版优良之处、紧扣时代发展步伐的原则,着力突出该套丛书的新颖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修订后的丛书具有如下主要特点:1.新颖性。修订后的丛书更加关注最新法学知识动态,删除了过时的表述和理论观点,代之以在学界已经形成通说的、新的理论观点;根据立法实际的变化,采纳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加了初版遗漏或未予重视的部分重要知识点;更新了配套习题及相关参考答案的内容。2.实用性。一套好的教辅用书应当有助于读者日常学习和应对考试。本套丛书根据法学专业最新的教学动态对基础知识图解和重点知识讲解的内容做了调整,力求突出各法学学科的重点内容;丛书的配套习题部分涵盖了法学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三类考试的题型和题目,能够帮助读者达到“一练三考”的效果。3.针对性。本套丛书的结构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结构相一致,对于课堂学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便于读者随学随练,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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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丛书编写组《高等政法院校必修课程学习指导丛书》是一套针对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策划的,以法学基础知识精解、堂习方法、配奎翌墅为主要内容的同步学习指导用书。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从某种角度讲,本丛书可以说是一套简明法学教材。目前,全国接受不同层次法学教育的人数众多,且法学教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面对各类篇幅大、内容广的法学教材,不少人学习时抓不住重点,考试时摸不着方向,确实下了工夫,却因不得要领而事倍功半。编者认为,不管使用何种教材,不管内容篇幅多大,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只要紧紧抓住“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这个关键内容,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本丛书完全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出发,总结、归纳、整理概念、原理之下的相关知识点,为在校生期末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提供知识体系保障。我们坚信,掌握了这些最基本的概念、原理和知识,就相当于掌握了教科书中最基础、最精华的部分,面对各种考试,就能应对自如,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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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论刘治斌关于司法中的法律方法,也许确实如德沃金所讲的“好的法官往往把类推、技巧、政治智慧和自己的职责感融合在一起,作出一个直觉判断;他‘领会’法律,更甚于他能解释法律;所以,无论怎样仔细思索推敲,也总是不能将自己领会到的东西充分地形诸文字。”法律结论形成过程中的法官判断,确实存在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处。但是,这种对于方法的“无以言表”绝不可以因此成为轻视方法、甚至完全无视方法论意义的理由。我更愿意相信,当法治或者说法律治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时,法治的实践活动,包括适用法律的过程,实际上最终都会演变成一个方法的选择问题。而对方法选择中的工具要素与价值考量的揭示、展现和提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从九年前投奔葛洪义教授门下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开始,在谋生养家之余,我一直都把法律方法问题作为自己学术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这本小书,因此也可以说是作者九年研习司法过程、特别是法律判断形成过程的一点心得。其中的一些观点和认识,曾经在一些法学刊物发表过。但更多内容,则是在作者去年试图将自己的这个领域多年的所思所想做一番系统梳理时,重新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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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法学刘佳 著《燕京法学:人权与法律发展(第2辑)》由刘佳编写。近些年来,我国在公民人权保障的理论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很多卓有见地的观点,很让我们兴奋。但兴奋之余,我们也发现,在人权与法律发展的研究领域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缺乏对我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及其法律制度建设的细致研究:缺乏对当代中国部门法中有关人权保障的制度研究;在国际领域的人权研究中缺乏话语权,等等。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开始了近一年的研修和探讨,本卷法律评论中有关部门法与人权的论文就是这一时期学术研究成果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