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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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法律期刊文献索引邹育理 主编《中文法律期刊索引》是一种连续出版的检索工具书,按年代报道当年发表在国内各种期刊中的法律专业论文信息,首版于2001年。本索引收录国内2004年866种学术刊物,其中574种国内期刊(ISSN, CN),292种法律论文连续出版物(ISBN),共计选录篇目15,661条。限于篇幅,在收入论文总数22447篇中剔除了核心期刊除外页码少于三页(包括三页)的论文。 《中国法律期刊文献索引》为我国第一部法律专业中文二次文献索引。是目前国内最为专业、最为齐全的法律文献索引工具书。为各高等院校图书馆、法律专业院校资料室及法律专业专家、学者研究提供所需,为法律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提供帮助。是一部专业化很强的法律工具书。 2001、2002、2003版分别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有后台数据库支持。 -
法律语言语言的多样性王洁、苏金智、(加)约瑟夫-G.图里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是第9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学术成果的结晶。 语言的多样性是世界语言生活的特点。在多样性语言的家族成员中,无论语种的大小,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保障个人的语言自由和民族的语言平等。如何推进法律为多样性的语言权利服务,语言又如何为立法和司法服务,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当今世界的关注,并引起政治家、法学家、语言学家的研究兴趣。会议聚集了这些方面的专家学者,研讨了如下十二个方面的议题: (1)语言权利、语言平等与语言多样性的关系以及人们保护语言权利并能在语言多样性背景下达到语言平等的途径;(2)个人和集体的语言权利的特色;(3)保护少数人的语言;(4)语言立法的类型;(5)国际语言权利的法律文件;(6)语言多样性背景下语言立法与语言政策的研究;(7)多语社会申由语言和法律引发的问題研究;(8)社会文化因素对语言多样性的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语言和法律问题;(9)法律语言研究和法律语言学的学科建设;(10)法律文本的语言规范化问题;(11)法律文本翻译中的语言问题;(12)语言文字在法律活动中的应用问题。 -
倪征燠法学文集倪征噢倪老的文集是《东吴法学先贤文丛》的第二本,其整理出版是苏州大学极其重视的一件事情,也是中国法学史上的一件重要的事情。文稿主要以年代为线,收录了八个部分的内容:青年时代、而立之年、东京审判、辞官任教、调外交部、国际法院、老骥伏枥、倪老书序。附录中前有导读、倪老珍贵的历史照片,后有倪老的大事年记、后记等。稿件约80万字。 -
债法理论与实践毛立新、于慎鸿债法作为民法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的市场调节规范。为体现法的现实意义,作者通过多年的理论与实践的积累,撰写了《债法理论与实践》。在撰写过程中,作者力求体现我国民商法的发展历程,反映民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结合具有重大法学意义的司法实践问题和经验,以使其具有理论研究性和现实指导性。《债法理论与实践》由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毛立新撰写第一至第九章、于慎鸿撰写第十至第十四章。在《债法理论与实践》的撰写过程中,我们参考和引用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此谨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也感谢有关部门领导和学科老教授们的指导,以及《债法理论与实践》出版单位和编辑的大力支持。在此,也对《债法理论与实践》撰写、出版提供帮助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
法理学讲演录·第一卷付子堂西南法理学博士点建设项目书系。法内之理与法外之理碰撞,不同学科交融,灵感火花迸发,丰富多彩,不一而足,但学术批评精神贯穿始终。这是一个交流与对话的场所,也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平台。在批判与反驳当中,观点得以澄清,思想得以升华。在这里,大家坐而论道,以理会友。通过交流,我们相互理解,加深友谊。 -
网络侵权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朱子勤本书内容包括:网络侵权概述、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传统标准、互联网对现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体制的挑战、美国网络侵权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等。 -
梁启超法律思想综论焦润明 著在梁启超的著作中,讲得最多最集中的自然是法律思想。其专论法律方面的论著有三百余万字,而间接涉及到的文字也有数百万字之多。就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都是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无法相比的。在这种意义上,给他冠以近代杰出法学家的称号也不为过。以往学术界对这方面的关注不够。作者力图从法理的角度全面概括梳理梁启超的法律思想,阐扬其学术价值,给定其在近代法律思想史中的学术地位。 -
银河法律系列之原法雷磊暂缺简介... -
宋明理学视野中的法律吴晓玲 著《宋明理学视野中的法律》试图在宋明理学的天空下构筑法的世界。文章努力说明:理学的法世界既有厚实的哲理基础,又有系统的法律理论,更有丰富的法律实践。本文可能的意义,一是开辟宋明理学研究的新视角;二是针对法史学研究对理学的相对忽视付出些许绵薄弥补之力;三是表现在比较法哲学研究中。在与传统儒家法哲学的比较上,本文试图证明宋明理学法哲学既有对传统儒家的继承,又有变异,在继承中创新,在变异中发展;在中西法哲学比较中,文章通过概述理学法哲学的范畴与命题,并与西方法哲学相比对,来证明理学法哲学的独具特色,而正是这些特色造成了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方向在封建社会前期确定之后,在后期不但没有因为社会的发展变化发生转向反而得到了更加强劲的坚持,从而也更加剧了中西法律的差异。本文中的“宋明理学”既包括程朱理学又包括陆王心学,本文采用的基本方法是不完全归纳法和历史陈述法,虽然这些方法有明显的缺失但却是几乎所有的通史类研究都不得不使用的。本文试图通过研究客体的谨慎选取和结论的谨严得出来消解由方法所带来的可能偏失。 -
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研究杨树明 主编在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之后,世界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对策,人类开始大力倡导保护生态环境,在人们的头脑中,可持续反展观也逐渐取代了以前的人类中心主义。面对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提出了种种保护生态环境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是悲观论,主张人类必须完全放弃发展,回到自然中去。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提出“零增长”的理论就是生态环境保护悲观论的典型代表。第二种观点是盲目乐观论,主张人类没有必要为一点生态环境问题而惊慌失措,杞人忧天。美国未来研究所在《世界经济发展一令人兴奋的1978~2000年》中认为能源不会有枯竭的危险,人类总能解决一切生态环境问题。第三种观点是积极乐观论,主张人类既是生态环境的改造者,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的产物,人类应该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和行动来看待和解决发展生产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有机联系。目前,大多数人持第三种观点。主张生态环境的保护既需要我们看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又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寻求问题的有效解决,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采用各种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运用各种措施来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是指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因素和人工因素的环境系统。它由包括各种自然物质、能量和外部空间等生物生存条件组合成的自然环境和经过人类活动改造过的人工环境共同构成。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生态环境,就不会有人类。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