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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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正义性(德)奥特弗利德·赫费(Otfried Hoffe)著;庞学铨,李张林译本书作者奥特弗利德·赫费曾任瑞士弗莱堡大学哲学教授,现任德国蒂宾根大学哲学教授,海德堡科学院院士,德国《哲学研究》杂志主编。由于他在法哲学、法理论学领域的突出成就,在德国乃至整个西方哲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政治的正义性》是赫费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它从哲学和人类学的角度研究法和国家理论,指出哲学的法和国家伦理学核心思想是政治的正义性。政治的正义性是非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正义性,交换涉及人的(行为)自由,“对自由的限制换得了自由的保障,对自由的放弃回报以对自由的权利“。这的确是一种值得人们思考的既具理论价值又富实践意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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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刘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随着考生人数的不断增加,自考用书品种日渐丰富。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自考用书已暴露出诸如种类繁多、内容重复、质量不高等弊端,自考用书的编写亟需创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组织了一批自考辅导的专家、学者和教师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速记速查手册》。手册的可贵之处在于从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在内容上,紧扣大纲、教材和学科规律,用最短的篇幅覆盖知识点和考点;在形式上,采用全新的体例和开本,以方便读者使用。本套丛书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简明扼要。丛书书依据最新大纲和指定教材编写,内容系统全面,在此基础上,着力于概括和提炼,使其成为既系统全面又简明扼要的自考辅导精品。二、快速记忆。丛书整体脉络清晰、详略得当,每个知识点都条分缕析、一目了然,符合快速记忆的规律。三、快速查阅。本套丛书具有独特点的编排格式考生依据考试大纲知识点可直接查到该知识点所涉及的考试内容。四、方便实用。丛书采用64开本,携带方便,便于考生利用零散时间复习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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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陈建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随着考生人数的不断增加,自考用书品种日渐丰富。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自考用书已暴露出诸如种类繁多、内容重复、质量不高等弊端,自考用书的编写亟需创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组织了一批自考辅导的专家、学者和教师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速记速查手册》。手册的可贵之处在于从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在内容上,紧扣大纲、教材和学科规律,用最短的篇幅覆盖知识点和考点;在形式上,采用全新的体例和开本,以方便读者使用。本套丛书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简明扼要。丛书书依据最新大纲和指定教材编写,内容系统全面,在此基础上,着力于概括和提炼,使其成为既系统全面又简明扼要的自考辅导精品。二、快速记忆。丛书整体脉络清晰、详略得当,每个知识点都条分缕析、一目了然,符合快速记忆的规律。三、快速查阅。本套丛书具有独特点的编排格式考生依据考试大纲知识点可直接查到该知识点所涉及的考试内容。四、方便实用。丛书采用64开本,携带方便,便于考生利用零散时间复习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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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问题(美)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著;张国清译本书包括19篇精彩论文,涉及议题范围宽广,不啻是一场哲学盛宴……这些文章最为非凡之处在于其不仅令哲学家及法学教授着迷,就连对法律、哲学、以及德沃金先生本人知之甚少的普通读者也同样可以阅读。德沃金不仅探讨了许多法理问题……而且还向读者证明,德沃金式的分析可以解答一些使当前西方民主深受困扰的难题:与种族歧视相关的赞助性行动计划是否合法?国家是否应当为艺术活动提供补贴?人有没有权利接触色情?在目前自由主义价值观受到左翼马克思主义及右翼新保守主义的双重夹击的情况下,本书的出现是对自由主义思想的令人耳目一新――同时也令人信服――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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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研究孙德强本书主要介绍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协商制度、劳动争议调节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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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权威(英)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著;朱峰译本书主要解决的是:法律是什么?我们应该承认何种法律权威?这两个问题。本书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合法性权威”这一概念的哲学分析,介绍了本书的观点;第二、三部分专注于批驳自然法学说关于法律权威的某些主张,直至最后提出了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权威观;第四部分分析了公民对待法律所应有的正确道德态度,并解决了一些关键性的实质问题。本书所探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的性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公民对待法律的正确道德态度。作者尝试着用一种崭新的方法对合法性权威进行分析,精到地解释了法律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在这一过程中,作者还对其他与道德价值有美的法德领域进行了检讨,即法律的社会功能、法治理念、法庭的作用。本书的最后部分致力于解答一些关键性的实质问题。作者主张不存在服从法律的义务。他强调“尊重法律”的道德重要性,这种分析可谓新颖。作者坚持在自由国家中不存在和平抵抗的权利(尽管在自由国家中,和平抵抗有时是正当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却存在良心抵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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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程党杰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法学基本理论,即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重点讲授法的本质、特征和历史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作用和制定;邓小平依法治国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观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在法的历史类型演变中,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和资本主义法,作为剥削阶级的法,在历史上都曾起到一定的进步作用,但因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这些法只是维护少数人统治和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统治的工具。只有社会主义法,才是最新的法的类型。它反映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具。通过学习邓小平依法治国的理论,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2)基本法律知识,即宪法和主要的部门法,包括第二章至第九章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根本活动准则。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表现。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直接反映了我国政权的性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充分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也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也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机构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通过对部门法的学习,使学生们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明确各项权利和义务,培养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各项权益,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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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学王虎华法与国家是基于同一原因_而产生的,国际法也不例外。有了国家,就有了国家之间的交往,也就形成了国家间交往的行为规范,这就是最早的国际法。具有独立体系的近代国际法始于17世纪初的欧洲社会,以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为标志,而现代国际法的起点则以旧金山制宪会议和联合国的成立作为标志。国际法发展到今天,已经上至外层空间,下达公海海底,覆盖南北两极。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国家具有主权,因而,国家是平等的,而平等者相互间无管辖权,国家或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上是最高权威,不可侵犯。然而,国家主权又不是绝对的,而是互相的,即相互尊重主权,这是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实践中的国家关系是合作与斗争的关系,当今世界正向多极化迈进,世界各国更加注重运用国际法手段推行其对外政策。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中,国际法既是国家之间合作与斗争的行为规则,也是国家在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关系时必须使用的法律武器。可以说,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其影响和作用,反之,国家之间的国际法实践,也有力地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在中国法律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与国际法的关系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而具有独立体系的国际法是19世纪40年代以后传入中国的。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对外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与国际法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要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1996年,江泽民同志又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注意学习国际法知识,努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在我国,对国际法的学习和研究也蓬勃展开,方兴未艾。如今,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方略,中国的和平发展离不开国际法。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快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渗透和转化,甚至在许多法律中规定了国际法在国内的直接适用。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满足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编写和出版了四本国际法的教材。1998年,由曹建明、周洪钧、王虎华主编的《国际公法学》一书曾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材奖。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自2003年始,们再一次总结了多年来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也吸收了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耗时两年,编写了这本《国际公法学》。本教材共十八章,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最新理论学说和动态,专题阐述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TOP目录 第一章 国际法导论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第三节 国际法的编纂第四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第五节 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第六节 中国与国际法第二章 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三节 现代国际法的其他基本原则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三章 国际法主体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概述第二节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第三节 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第六节 中国关于国际法主体的理论与实践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第一节 国籍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第四节 难民第五节 外交保护第六节 中国对国际法上居民的管辖与实践第五章 国际法律责任第一节 国际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 国家责任第三节 国家责任的免除第四节 国家责任的形式第五节 国际损害责任第六节 中国关于国际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章 领土法第一节 国家领土概述第二节 内水及其法律制度第三节 国家领土的变更第四节 边界和边境制度第五节 南极和北极第六节 中国的领土边界问题第七章 国际海洋法第一节 海洋法概述第二节 海洋内水第三节 领海法律制度第四节 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第五节 公海及其他特殊海域第六节 国际海底区域第七节 中国的海洋立法与实践第八章 国际航空法第一节 航空法概述第二节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三节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第四节 国际航空安全公约第五节 中国在航空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l第九章 外层空间法第一节 外层空间法概述第二节 外层空间的法律体系第三节 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和制度第四节 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问题第五节 中国在外层空间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概述第二节 海洋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空间环境的法律制度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及世界文化遗产的法律制度第五节 国际环境其他领域的法律制度第六节 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第十一章 外交关系法第一节 外交制度概述第二节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第三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第四节 中国在外交关系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二章 领事关系法第一节 领事制度概述第二节 领事机关和领馆人员第三节 领事职务及其终止第四节 领事特权与豁免第五节 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比较第六节 中国在领事关系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三章 国际条约法第一节 国际条约概述第二节 缔结条约的程序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第四节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第五节 中国关于条约法的理论与实践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第二节 联合国第三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组织第十五章 国际人权法第一节 人权与国际人权保护第二节 国际人权保护的基本理论第三节 国际人权法的条约体系及保护对象第四节 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第五节 中国在国际人权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六章 国际刑法第一节 国际刑法概述第二节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第三节 国际犯罪的种类第四节 国际刑法的适用第五节 国际刑事法院第六节 中国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七章 国际争端法第一节 国际争端概述第二节 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第三节 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第四节 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第五节 中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第十八章 战争法 第一节 战争与战争法第二节 战争的法律状态第三节 限制和禁止作战手段和方法的规范第四节 国际人道法第五节 战时中立法第六节 战争犯罪及其责任第七节 中国关于战争法的理论与实践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571 版次:1版开本:16/16开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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