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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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迪徐爱国 等著《肯尼迪:批判法学的教皇》围绕哈佛大学法学院肯尼迪教授的四篇经典论文《法学院教育是如何失败的》、《法律形式主义》、《私法审判的形式与实质》和《权利问题的成本效益分析》展开讨论被称为“美国批判法学教皇”的理论。在此基础上,作者们予以扩展,深入探讨肯尼迪个人的学术生平和批判法学的思想史。《肯尼迪:批判法学的教皇》是北大法学院“西方法律思想史”课堂讨论的集体成果,作者包括教员徐爱国和法学研究生刘松、岳林、李伟、田野和李小伟。徐爱国为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代表作有《思想史视野下的法治现象》、《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分析法学》和《破解法学之谜》。 -
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陈金全,汪世荣 编《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上下册)》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如何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中国的司法传统,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司法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入能弘道,非道弘入”。中国传统司法和中国司法传统的研究,任重道远!《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上下册)》分为传统司法文化及其现代化、历代司法制度、司法运作实践与民间法律实态、民族法律生活与多元纠纷解决这四个部分进行了系统的介绍。 -
北大法律评论《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 编《北大法律评论(2009第10卷第2辑)》主要内容包括主题研讨 行政裁量的法治空间、王锡锌 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的四个模型——兼论中国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模式的选择、余凌云 行政裁量的治理——以警察盘查为线索的展开、朱新力 唐明 良尊重与戒惧之间——行政裁量基准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王贵松 行政裁量权收缩的法理基础——职权职责义务化的转换依据等。 -
地方立法制度研究王建华,杨树人 著《地方立法制度研究》作者立足地方立法实践,分析和讨论立法过程的上述特点。《地方立法制度研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立足实务,时代感强。作者不仅对四川地方立法成果进行了整理归纳、深入研究,而且对反映其他省市的地方立法实践经验材料也广泛搜集、加以提炼,讨论了《立法法》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二是观点明确,论证充分。作者主张把立法权限划分为中央专属立法权、地方专属立法权、中央与地方共有立法权,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地方立法权配置的建议。三是勇于探索,慎于“立言”。作者从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积极性的角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完善地方立法制度的具体论证力求科学理性,分析得当。另外,作者讨论了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提出将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扩大到对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法律基础陈雪,宗艳霞 著《法律基础》以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使学生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法律基础》的内容包括法学的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法制和依法治国方略、宪法法律制度和有关法律。其中,宪法法律制度和有关法律的内容包括了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的基本精神、原则和主要规定。《法律基础》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实用性,既可作为高职高专学校的教材,也可供广大法律研究者、爱好者作为科研、学习的阅读材料。 -
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蒋传光 著《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内容:“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新时期新阶段统揽全局、影响深远的指导思想,“中国法的现代性建构”是我国法制建设贯穿围绕的基本主题。本文旨在阐明“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与指导意义,“中国法的现代性建构”与“科学发展观”的有机关联,以及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中国法的现代性建构”的对策性选择。 -
波斯纳李霞 著《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首先介绍了波斯纳的生平,回到他的学生时代、“前法官时代”来考察其学术成长的背景,找寻其思想渊源之可能所在。除了波斯纳据以成名的法律经济分析和贴上“波氏标签”的法理学思想外,《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还着力于分析了他在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独到研究。与波斯纳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以德沃金等法理学家为代表)与他所持的观点有着不同程度的分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对他们之间思想、理念和学说的碰撞和交锋予以了考察。《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还试图归纳出波斯纳思想的影响,包括其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对部门法的改造,特别还谈到了法律经济分析对于中国法学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最后对波斯纳及其独到个性的思想作了简短评价,并试图勾画出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中尚未能解决的问题。 -
霍姆斯明辉 著霍姆斯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一位伟大而浪漫、博学而智慧、理性而雄辩的法学家,也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异议者”和最伟大的大法官,被誉为“英语世界的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学家和法律学者”。本书从个人生平与学术背景、思想渊源与形成、普通法理论、法律预测理论、司法实践、与其他思想家或哲学家的比较、其法理学思想的地位及影响等不同维度,简明而真实地诠释霍姆斯的法理学与法律思想,从而呈现美国现代法理学之初创图景。 -
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马志冰 主编《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是中国政法大学“十一五”期间立项的“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之子课题“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的研究成果,《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分为上编、中编、下编,分别介绍了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的萌芽、转型及发展。作者从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意识与和谐理想开始,系统梳理了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中的和谐理想之因素,其中不仅包括历史中的主流思想,还囊括了非主流,乃至“异端”,乡土社会规范中的法律意识与和谐思想,反映了中华民族对法治与和谐的长久以来的追求历程,对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借鉴。 -
六年制法学教育模式改革徐显明,郑永流 主编无论是我们的“六年制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方案,还是《六年制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讨论深度、论证过程、写作体例,均不无可批评、可改进之处。但如果这一研究能为消除法学教育不可再乱的乱象,为集聚法学教育界已有的共识,为最终形成理性的法学教育政策贡献一二,于我们,幸莫过于如此,于学子,利莫大于如此,于社会,善莫厚于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