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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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高影响论文评介徐剑,何渊 编《中国法学高影响论文评介》结合两大引用数据库CSSI和CNKI、两大文摘数据库《新华文摘》和《复印报刊资料》,采用被引用和被转载两项指标,深入挖掘反映法学学科学术影响力的高被引论文,力图通过客观的定量数据分析,纵览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法学的研究焦点,为今后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形成一个可供共同讨论的基本框架。 -
京师法律评论赵秉志 主编当2009年北京的春天来临时,《京师法律评论》(第三卷)也与读者见面了。本卷秉承《京师法律评论》的一贯宗旨,注重对国内现实法治问题的研究,同时也关注域外法律变动及法学研究的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今天,当谈到知识产权保护时,已经不能再忽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这已成为国内学者时下的共识。因此,本卷的主题研讨也以这两条主线展开,侧重介绍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最新发展及最新研究成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读者首先可以读到关于国际广播组织条约谈判新发展的文章。接下来,读者可以看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或是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研究的文章。特别是在微软黑屏事件出现后,评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修改及其对开源软件产业影响的文章非常值得一读。然后,读者可以读到专利法和商标法方面的研究文章。就专利法方面看,不仅有偏重于理论研究的文,章,也有关注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以及探讨相关实务问题的文章。在商标法方面,两篇文章都对我国现行《商标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了颇有见地的研究,值得深思。在当今高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一些国家、地区以及区域国际组织除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外,也开始重视规制知识产权的滥用。不过如何判断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对其加以规制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其往往与专利标准、专利许可以及相关竞争政策联系在一起。本卷主题研讨的第二条主线就是围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展开的。在此,读者不仅可以读到深入探讨标准与专利关系以及评介最近欧委会竞争机构开放标准政策立场的文章,而且还可以看到研究新近欧共体对技术池规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高科技市场“独占力滥用”管制的文章。 -
宋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吕志兴 著《宋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共七章。宋初,其法制基本沿袭中唐及五代法制的内容和形式。为使宋朝不成为五代以后的第六个短命政权,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稳定和长治久安,宋初的统治者对国家的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中唐以后,均田制瓦解,国有土地逐渐私有化,至宋代,土地私有制已占主导地位,农业、手工业、商业及科技等都较前代有重大发展,社会经济、阶级关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与此相适应,宋代的各项法律制度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内容较前代更为丰富、详备,还有很多制度创新,特别是神宗元丰时期进行了立法体制的改革,其法律形式及立法模式、法典体例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其法制在唐朝及五代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法律体系。弄清楚宋元丰以后法律体系、法典体例的变化及特点,不仅对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宋代法制有重要意义,还有利于理解唐代法律体系的有关内容及中华法系的发展过程及特征等,因此,研究宋代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
刑部比照加减成案(清)许梿,(清)熊莪纂 编,何勤华 等点校《刑部比照加减成案》是清道光年间编集,编者取刑部档案中比照加减成案考订异同,对每则案例都明确了比照律例的条文以及量刑加减的结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点校本)》简洁明确,很有概括性,反映的司法及社会面也具广泛性。 -
知识产权法学蒋言斌 著知识产权法学是从民法学中独立出来的法学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属于新兴法学学科,为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法学人才而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它同民事权利中人身权、物权、债权相并列,作为一种新型和迅速膨胀的财富形式,正彰显其独有的控制力量,并主导现在和未来的国内和国际市场;谁拥有知识产权谁就拥有主导未来的力量,谁掌握了知识产权,谁就控制了迈向成功大门的钥匙。熟悉并掌握知识产权法就掌控了知识产权的灵魂。《知识产权法学》体例翔实,内容全面,系统重点地介绍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与基本结构体系,内容丰富、综合性强、实务性强;论述逻辑清晰、角度新颖、观点完整且极富新意;对必修本课程的学生力求使他们掌握本学科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了解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前沿、国际发展动态及立法、司法实际,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认识新事物的方法。该课程涉及较多的国际公约和较多的、最新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问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应当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深入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专业理论素养,而且应当具备知识产权法的实践操作能力,能基本运用本课程的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为今后从事知识产权的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为培养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打下坚实的素质基础。《知识产权法学》力求理论联系实践。内容深入浅出,既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理论,又能够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工作者提供参考和范例。 -
公法之途肖金明 著与其他学术著作不同的是,本书系多由博士生导师们将自己几十年的:艾章、专著予以检索,把其中那些虽时过境迁但仍有思想洞见、亦富辞采的文字截取而成。这些文字经过了岁月的淘洗,实乃石中之玉、川底之珠。 -
驯化法律支振锋 著本文从哈特的规则理论切入;以“法律是什么”和“为什么要遵守法律”这两个法学元命题为探究对象,并结合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尝试做出自己的分析。不同于思想史的路径,《驯化法律: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法意)》遵循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进路,对哈特的规则理论进行了忠实的梳理,对哈特后嗣的法律实证主义做了介绍,并接续他们的学思,认为法律体系的基础是承认规则,而承认规则的基础是社会实践。在规则的社会理论的语境下,哈特以其规则的内在方面的构建,削弱了法律的强制性,是驯化法律的经典步骤;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内生性规则”的设想,《驯化法律: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法意)》试图寻找一个削弱规则之官方性的可能,从而进一步驯化法律。《驯化法律: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法意)》适合法学研究者和法科学生阅读,对于关心法学理论的法律实务人士,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亦有参考价值。 -
转型中国的实践法律观郑永流 著本书汇集作者多年来法社会学方面的文章,内容涉及法社会学的概念与方法、法律与发展的关系、乡村社会中的法律等主题,展现了一套观察中国法律图景的有效框架,提出了转型时期的“实践法律观”,在本土资源论、法律多元论以及各种“主义”的新奇论说之外,独树一帜。 -
贪婪、混沌和治理(美)马肖 著,宋功德 译《贪婪、混沌和治理》的构思经历了一个有些不合常规的漫长过程。我对公共选择观念产生兴趣,直接源于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Buchanan)与戈登·塔洛克(Gordon Tullock)的经典著作《同意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亨利·曼恩(Henry Manne)于1971年在罗切斯特(Rochester)举办的首期法律与经济学“法律教授夏令营”中,要求我们去阅读这本书。这就引导我变成“飞马”的创始成员之一,这是一个由弗吉尼亚大学和弗吉尼亚理工学院(Virginia Polytechnic Institute)的法律人与经济学家共同组成的公共选择研究小组,布坎南和图洛克都位列其中。在1970年代早期,我们在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和布莱克斯堡(Blacksburg)两地轮流举行每月集会,宣读论文,喝酒并一直争论到深夜。 -
确定性的法向客观性的法的变迁贾敬华 著本书将法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法的阶段、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解释的阶段以及法律论证的阶段。通过对法律发展的观察,作者认为法律有一种从确定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倾向。在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共同体的内部纪律和共同理念。但是,作为法律确定性支柱的法律文本和法官的创造性并不总是可靠的,在没有唯一正确答案的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客观性或许是一个更为保险的选择。本书还对法学范式衍变背后的哲学变迁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