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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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胡平仁 编《法理学》其内容包括法律的内容与形式,法律与社会,法律的运行等。本教材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中的一种,主要定位于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同时兼顾专科专业的学生。其基本指导思想是:从本、专科学生的实际出发,尽可能向学生提供切实而简要的法理学知识与理论,方便法理学教学;在保持教材体系完整与稳定的基础上,尽可能展示出独特的风格和创新性;确保观点正确、内容新颖、结构严谨、通俗易懂、体例规范。具体而言,其中尤有4点值得注意:一是本教材特别强调法理学知识与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在章节的安排上作了与国内主流模式明显不同的调整,使其更为合理。二是在每一章的后面设置了“小结、案例与思考”,其中提供了与该章及前面相关章节内容联系比较密切的1—3个不等的案例。这不仅是为了方便学生自学,更是为了改变国内法理学教材与教学过于抽象和空洞的现状,当然,也有助于扩展与激活师生的思维,使法理学教学更贴近于法律生活。三是在充分考虑教材基础性的同时,也在某些重要的知识点上作了较大幅度的创新。四是在行文风格上,除了力求准确、通俗易懂之外,我们还务去空言浮词,尽可能减少不切实际的空话、套话。本教材很大程度上是湖南省法理学界集体智慧的结晶。编写指导思想和写作大纲由主编拟定,在编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比较充分而深入的讨论,根据会议讨论成果和教材内在逻辑,主编又对大纲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 -
公安刑事办案程序通论罗旭红、杨学军《公安刑事办案程序通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问题。《公安刑事办案程序通论》密切关注立法动态,准确反映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内涵及立法精神,体例新颖,内容全面、准确,可操作性强,突出了实用性、针对性的特点。《公安刑事办案程序通论》既可作为公安民警办理刑事案件的工具书,也可作为业务培训及法学院校本、专科教材。 -
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廖斌 编通过梳理中、西方死刑存废之争的思路,明确死刑保留论的坚实基础在于维护正义、保卫社会;死刑废除论的坚实基础在于超越正义、追求人道。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重构刑法的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在于追求秩序,终极价值在于保障自由;刑罚是实现刑法价值的基本工具,正义是刑罚的基本价值,人道是刑罚的修正价值,主要体现为禁止酷刑。废除死刑实际上是人道价值对于正义价值的超越,但是这种超越尚不符合我国目前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道德观念,不过正义价值也可能逐渐被人道价值浸润从而刑罚逐渐轻缓。只有对于有预谋地杀死无严重过错的被害人或者在价值上相当于这种情形的犯罪才能判处死刑;对于有被害人的犯罪,如果通过恢复性司法能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犯罪人,原则上也不应当判处死刑。 -
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究孙育玮、齐延平、姚建宗 编《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究》收录了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的最新、最具有代表性论文30篇,对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的关系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包括《法理学的定位与使命》、《需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哲学研究》、《部门法哲学引论——属性和方法》、《法理学研究的一般特点及其功能——兼议法理学的新发展:部门法理学的崛起》、《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和部门法的发展》、《简述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关系——广狭义法理学论》、《法律生活的哲学观照:法哲学的智慧》、《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关于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几个问题》、《“部门法哲学”还是“部门法理学”》等。 -
民法法典化、解法典化和反法典化张礼洪,高富平 主编“法典分解”理论认为由于民事特别法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取代民法典调整民事关系,在特别法的侵蚀下,传统民法典已经走到了尽头,已经被特别法所分解,我们正处在一个“法典分解”的时代。该理论的倡导者是意大利著名民法学者那达林若·伊尔蒂(Nata1ino Irti)教授。“法典重构”的观点却认为,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日趋复杂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传统的民法典的文本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有必要重新制定民法典。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纷纷重新制定了它们的民法典。荷兰于1992年重新制定了民法典(该法典重构运动开始于1947年);俄罗斯自1922年《苏俄民法典》和1964年《苏俄民法典》之后,2001年重新制定和颁布了现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德国在欧盟法律统一框架下在2002年重新修订了《德国民法典债编》,进行了所谓的债法现代化改革,将大量的消费者保护法规范置于债编之中;拉丁美洲的诸多国家,如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重新制定民法典,其中新的《巴西民法典》已经于2002年颁布。以Pierre Cata1a教授为首的《法国民法典》债法篇修改委员会,从2003年起着手债编的改革,至今已接近尾声。此外,在英美法判例法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下,一些大陆法系学者主张援引英美法判例规则,反对民法法典化,其主要理由是:民法典不能够全面、及时地调整纷繁复杂和新出现的法律现象,表现的是一种僵化的立法模式;民法法典化体现是专制集权政治思想,有悖于民主的时代潮流。 -
中国行政法学二十年研究报告应松年,杨伟东 编1985年8月16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第一届年会在江苏常州举行.标志着十国行政法学者共同推进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治事业的新起点。岁月匆匆,倏忽已过20年。这20年中,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取得了公认的令人瞩目的长足进展.为总结、回顾行政法的发展历程,记录行政法学界的奋进足迹,烛见行政法学人的行政法治理想和情怀,展示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研究会决定编辑《中国行政法二十年》丛书。丛书由《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发展大事记(1978 2004)》、《中国行政法学人传记》、《行政法图书和论文索引总汇(1978-2004)》、《行政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目录索引[1983—200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问题综述》和《中国重穴行政案件选》等共六大部分组成。从事件、人物、著作、观点、案例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呈现出中国行政法事业前进的步伐和面貌。 应该说明的是,由于本丛书是以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为契机组织编写的,故丛书取名为《中国行政法二十年》,但行政法各方面的发展显然不能以1985年为起点。最重要的应该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体现历史发展的整体全貌.丛书各部分搜集的起点大都是1978年,也有一些则以实际发生时间为起点。编辑这套丛书时,深感我们在资料的保存和整理方面的’吏不足。2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但对于具体的人和事而言.却是整整七千多个日日夜夜,世事纷繁,人事变迁,很多资料没有保存,或已经散失而难以找到,即使是一些经历了这20年行政法发展全过程的人,也常常提供不7详尽的信息和资料、但是,历史是连续的,开创源于积累,法治建设要在原有基础上开拓前进,学术研究更植根于、依赖于前人的成果,只有这样,才会有历史的厚度,才可能产出更广更深的创新编辑这套丛书的王要目的,就是赴纪念行政法学会成立20周年之际,群策群力,把分散的或不易找到或不成系统的信息资料加以搜集整理,为未来新的行政法治建设和学术研究提供丰富的营养和扎实的基础。 -
规制研究第1辑博蔚冈、宋华琳《规制研究》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一份学术专集,本专集将以现代社会中政府与市场,或公权与私权,或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 本期的主题研讨是“转型时期的社会性规制与法治”,转型是这个时代的主题,已经被无数的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所讨论过。那么,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性规制具有什么样的特点?主题研讨栏目中的七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阐述。 -
中韩经济刑法比较研究赵秉志、张军中韩两国人民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创造了两国灿烂的文化。两国地缘相近,文化一脉相承,两国民众有着天然的亲近感,文化传统相近使两国国民比其他国家的国民之间更容易互相理解和沟通,更容易“寻求友谊、繁荣文化”。十余年来中韩两国友好关系发展迅速,双方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寻求友谊,吸收对方有益的文化精髓,把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介绍给对方,介绍给世界,繁荣了文化,亦为人类文明事业作出了贡献。为适应中韩两国文化交流的良好态势,促进中韩刑法学界的学术研究-9学术交流,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本着相互尊重、自主、互惠平等的精神,2002年12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和时任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会长的金永钰教授分别代表两学会,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关于中韩两国刑法学学术交流协议书》。两学会约定在如下方面深入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1)及时交换学术研究之出版物及相关资料;(2)共同进行学术活动与学术研究;(3)强化两学会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并积极提供方便;(4)携手举办国际学术会议;(5)其他关于两学会友好协作的事项。为贯彻该项协议,应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的邀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以会长赵秉志教授为团长的10位知名教授组成的学术代表团于2003年8月访问了韩国,参加了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主办的国际会议,并访问了韩国司法机关、法学院和研究机构。此次中国刑法学者代表团访韩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而该次访问的另一个成果,就是中韩双方筹划了今后每年一次、在中韩两国交替召开“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时至今日,前五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
法学家茶座张士宝《法学家茶座》是一本杂志型图书,具有“轻松、休闲、高雅”的风格特点,一方面强调作者的权威性,文章作者大多为国内第一流的法学家;另一方面强调图书的通俗性,力求内容贴近读者、贴近生活。她市场定位明确,读者意识强烈;注重品位,但不盲目学术;贴近生活,但不盲目追求热点;强调通俗,但绝不追求庸俗。在《茶座》里,众多法学家抱着轻松的心态,用尽量通俗的文笔将百姓生活中的法理娓娓道来,这种将理论性与通俗性糅合贯通的风格,在当前众多的法律类书刊中可谓独树一帜。《法学家茶座(第22辑)》为第22辑。 -
死刑的程序限制杨正万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而现代刑事法治则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刑事法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无论是刑事法学理论还是刑事法治实践,都仍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建立,系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以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中坚,并聘请了包括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聘顾问教授、专家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研究员)。研究院的设立,旨在建设全国领先并与国际知名刑事法学机构齐名的新型刑事法学术机构,本着刑事法学一体化的精神,逐步全面发展中外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中外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刑事司法制度等刑事法的诸多学术领域,培养高级刑事法学专门人才,为中国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进行新的探索,力争为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在刑事法学领域作出更大的贡献。为达此目标,研究院成立伊始即创办“京师刑事法文库”。研究院的主要成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工作时,亦曾设立“刑事法律科学文库”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文库”,并已颇具规模。为获得更为广阔的学术发展空间与学术交流平台,数位专家学者首批加入北京师范大学,创立了全国首家实体性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学术事业是薪火相传、继承发展的事业,为使刑事法学术事业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发扬,北京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