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中国法律史教程马小红 著本教程的编写力求做到“兼顾古今”“史论结合”。“兼顾古今”是在客观陈述法律发展史的基础上,亦立足于现实社会中的法律环境对历史上的法律进行现代性诠释。“史论结合”是在尽可能客观地呈现法律历史原貌的同时,亦以现代部门法学的分类分别阐述中国法律发展的进程。本教程“皇帝制度”专设一章,突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特点,即以皇权为核心的制度安排与学说阐释。第六章“近代中国法律的转型”主要阐述西学东渐以来近代中国法律变革的特点,重在描述与论证由古至今的“转型”。第二章至第五章按官制官规、民法、刑法、诉讼法分类归纳了中国古代法律的有关史实,总结了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期能为当下的法律提供历史的借鉴。 -
新时代与监狱新发展严励,欧渊华 著,严励,欧渊华 编第九届监狱学论坛——“新时代与监狱新发展”研讨会于2018年11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有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监狱实务部门的70多人与会,本论文集汇编了本次研讨会收到的71篇论文,本论文集分为新时代与监狱新发展基本理论与实践、新时代与监狱学人才培养、新时代背景下的监狱安全治理、新时代与监狱改造创新、新时代背景下的智慧监狱建设、境外借鉴及其他六个部分。研讨会以本论文集为依托,进行学术交流,以推动和促进监狱学专业与学科的创新与发展。 -
农转非群体参与村庄治理研究王前 著在中国户籍管理制度中,“农转非”意指公民的户籍管理类别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农转非”群体则是指实现了从农业户籍到非农户籍转换的人群。“农转非”群体作为“摆脱了农民身份”的人群,他们与迁出地村庄间仍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探讨“农转非”群体与村庄的关系和理解他们参与村庄治理的行动逻辑是本书的研究主题。 -
《大清律辑注》研究杨剑 著《研究/五棵松文化从书》作为清初律学的奠基之作,具有作为律学文本研究对象的典型性。《研究/五棵松文化从书》通过对《大清律辑注》体例、内容、方法的分析解读,探讨传统律学的价值追求与风格特点等,探寻清代辑注律学对清代立法、司法和律学的影响。 -
中国近代宪法史陈晓枫 著宪法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配置问题,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开启了中国近代宪法的历史。作者对从清末到民国六次制宪活动,按照时间顺序,抽取其权力集中(分配)内容做文章,无论在国家机构之间,如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的权限,还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阐明了“权力集中”是这一宪法断代史的关键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中国近代宪法史,就是研究权力集中的历史,以此为线索梳理近代宪法文献,充分说明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在近代的延展,也为今天宪法理论发展提供了历史资料与镜鉴价值。 -
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黄宗智 著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中华法系”,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宽阔半正式第三领域正义,也包括其为民服务和社会公正理念;三是从西方引进的形式主义个人权利法律。今后的发展进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单一方,而在更好、更精准地融合三者,朝向一个新型的、可能成为新的“万世之法”而推进。 -
法律文化概论李功国 编《法律文化概论》对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民商法文化的概念体系、原理体系(含性质、特征、内容、形式、要素、结构、功能等)、规范与制度体系、方法体系以及历史发展脉络,中国以儒家法文化为主导的传统法文化,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法律文化与社会、经济、政治、民族宗教的联系,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进行了较为完整、系统、深入的考察和阐释,为构建法律文化理论体系,进而构建法律文化学学科理论,设置框架。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
汉代三公犯罪研究郜俊斌 著汉代是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社会法律初步形成并日渐成熟的阶段。《汉代三公犯罪研究》对汉代三公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三公犯罪的类别、犯罪三公的司法审判、犯罪三公的惩罚与优待、犯罪三公免官复叙制度、三公犯罪的预防机制、汉代三公犯罪的基本状况与特征等。 -
法律文明史研究 第二辑何勤华 著本刊主要分三大领域,一是主题论文,主要对与法律文明史相关的观念、制度、文献等的考证;二是评论(争鸣)栏目,主要对学术界既有的研究成果、结论、观点等的检视和探讨;三是对法律文明史上的人物与思想(作品)的考证和评述。 -
中国古代的法典、制度和礼法社会郑显文 著中华法系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在司法制度上有许多创新。如在唐宋之际,对司法行政官员的选拔实行“试判”考试,注重对被选拔人员法律素质的考察,在案件受理阶段实行三审立案审核制,对疑难案件实行奏谳制度,对司法官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措施都充分体现了传统法律追求程序公正和实质正义的理念,值得总结和借鉴。 本书以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为基础,对战国秦汉至唐宋之际的法典体例和内容演变进行了细致的考证,作者指出,在秦代不仅存在“秦《法经》”六篇的法典形式,令作为古代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在秦代已十分成熟,秦代的法律体系是法、律、令的体系,汉朝初年的《九章律》是秦《法经》六篇与秦律三篇的重新组合。令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作者通过对北宋《建隆令》《天圣令》和南宋《庆元令》的条文内容进行比较,认为从《元丰令》以后,宋令的篇名、条文内容与唐代相比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