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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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许身健 著《法律职业伦理(第3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主要讲述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方面的发展及重要原则等,与前两版相比,第三版在结构上做了调整,在文字上做了大量增删,可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版本。本书具体分为法律职业伦理总论、法官职业伦理等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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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论丛沈岿 著《行政法论丛》第27卷设“行政应急研究专题”“行政协议研究专题”“部门行政法专题”“行政法理论专题”“俄罗斯行政法研究专题”5个专题栏目。本论丛旨在倡导行政法学领域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的理论研究,以期提升中国行政法学学术品位,促进中国行政法学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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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界论集陈洁 著随着互联网技术创新与金融业务的交叉融合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及其监管问题成为国内外研究热点。2020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从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许可、公司治理、并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要求与监管措施,但其实施效果还有待时间和市场的检验。本卷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制”为主题,积极回应商法界对金融创新组织形式的关注与思考,同时,对建立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统一商事主体登记立法、限售股的司法强制执行等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考察分析,以期共同推进新形势下我国商事法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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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错误法治思潮批判孙晓勇 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2017年1月1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做斗争,决不能落人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可见,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对西方错误思潮有敏锐的判断力和觉察力,对可能的“陷阱”有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行动力。《西方错误法治思潮批判》从揭开西方“宪政”“宪政民主”理论和制度的历史真面目人手,分析其在当代的理论实质以及政治企图,尤其是其在当代所遭遇的“破产”现状,说明西方“宪政”“宪政民主”不仅在中国没有可行性,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具有自身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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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法律完善与自贸港区建设创新研究屈广清,夏先鹏 编《涉海法律完善与自贸港区建设创新研究》,是福建省首批高校特色新型智库“法与自贸港区建设研究中心”的系列丛书之一。本书以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与自贸港区略为指导,以涉海法律制度和自贸港区建设中的法律完善、制度创新为研究重点,围《海商法》修改、海事司法改革、自贸港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等议题展开讨论,形成具有时代价值的学术成果。为分享智库建设经验、推广智库成果,特编辑出版《涉海律完善与自贸港区建设创新研究》一书,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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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拟制论欧阳天健 著在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法律拟制在各个法律领域中均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作为带有浓烈行政管理色彩的法律,税法自不例外也拥有大量的法律拟制条款。但是,在税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研究尚不多见,相关成果寥寥。其实,对这一重要规范性问题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本书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之后,对我国现行税法规范中存在的大规模的法律拟制进行了梳理,意图还原法律拟制条款背后的立法目的与实践发展趋势。当然,如此大规模的存在拟制条款必有其背后的合理性基础。但是,税法拟制也潜藏着一种扩张主义的倾向。因此,需从理论层面对税法拟制进行深入研究,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为未来税法拟制的发展构建道路。本书认为,首先,从税法的立场来看,应当引入谦抑性原则,同时在实践中建立起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其次,也应当从税法建制原则的视角对税法拟制进行反思与矫正。再次,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应当做到税法拟制的合目的性与程序性正义,并真正落实税收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最后,笔者以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规则为例,从法律框架与具体制度两个层面对未来税法拟制的立法路径进行设计规划。本书最后将目光聚焦司法拟制与行政拟制,将司法活动介入税法拟制分为,积极层面即传统意义上的司法拟制,和消极层面即司法对做出税法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起到监督作用这两个层面,提出了税收司法拟制和行政拟制的新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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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黄世席 著国际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是当前应用非常广泛同时也是引起争议非常多的一项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机制。传统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主要是通过协商,外交保护和国内法院等途径解决的,而国际投资法中的ISDS机制允许投资人将国家起诉至一个独立的国际仲裁庭寻求赔偿诉求,赋予了投资者在投资仲裁中几乎等同于国家的法律地位。鉴于国际投资法治的发展带有很大程度的政治和历史背景,导致国际投资争端裁决的结果造成了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权益失衡,投资仲裁裁决缺乏一致性和可预测性,对东道国公共政策的管制权造成寒蝉效应,同时也危及第三方当事人的权益。因此,ISDS机制遭受众多指责,改革ISDS的呼声也日益增多。本书主要介绍国家投资者争端解决的国际情况和中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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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化研究李沫 著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对地方政府公信力冲击的频率和程度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如何建设地方政府公信力,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心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网络舆论下的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本质上是一个法治问题,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本书以法治理念为指导构建我国网络舆论回应法律制度,包括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网络问政平台和网络舆论回应责任三项法律制度,其集中体现了网络善治所要求的透明、回应与问责三个核心标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善治或网络善治所要求的法治、共同参与、平等和包容、实效与效率、达成共识等标准。这三项法律制度共同指向网络舆论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包括地方政府公信力维持、修复与提升)这一根本目标。“法治视角”和“研究的系统性”,是本书与同类研究相区别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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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公法学导论姜明安 著本书站在宏观的角度,对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具体的部门公法学科进行综合性的探讨,对调整公权力运作问题的国家公法及国际公法进行分析,对各行各业、公益事业等的社会公法运行进行整理,论述了各个国家在宏观公法领域的理论和发展,也阐述了国内关于宏观公法学的理论研究及现状。作者通过“公法关系”“公法上的权力与权利”“公法行为”“公法监督”等框架引入了对宏观公法学全面的理解和分析。本书也带着一系列疑问,如公权力是什么?如何使制度保持与时代同步发展?如何让前人所制定的法律反映当代人的意志和利益?等法本质问题回归公法原点,立足于宏观公法的位置去思考,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这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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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调整规则的教义学建构及规范适用吕双全 著合同调整规则的统一问题,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均处于研究的萌芽阶段。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为解决具体合同调整难题提供可行方案,也可以为合同法学的研究提供一个全新视角。本书围绕该问题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将合同调整定义为“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前提下,为适应情事之变化,对合同内容做出的变更”,通过探讨具体的法定调整规范和意定调整规范,总结出统一的发展倾向,整合出共通的合同调整规则。在合同调整规范的适用上,应一般性地考察再交涉义务之应用。在整个适用过程中,应极大地限缩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法官不得径自确定合同调整内容,而应通过“*终提案仲裁”的方式以当事人的提案作为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