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琴
科学的目的是要发现新的自然类和探索新的自然律,这二者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这两个概念的哲学反思是十分重要的。自然类概念自从密尔提出后,引出了关于它的实在性和非实在性之争。非实在论者不承认自然界的分类具有本体论上的不同,而是人们的思想活动,做出的主观上的区别。但实在论者给出了更为合理的理由,文章在当代研究现状中的各类观点,并分析比较了强实在论,弱实在论和混合实在论等三种观点后,归结出自然类是具有实在性的,直觉上的分类确实反映了客观世界在节点上的不同,这种温和本质主义观点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回溯了各类历史主义的观点,并站在当代研究的视角中,分析了这些历史本质主义的优缺点。值得一提的是,奎因于1969年用自然类的概念破解了著名的亨普尔归纳悖论和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后,关于自然类和自然律的哲学研究有了迅猛的发展,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在20世纪语言哲学的发展的影响下,从语义学角度对类的本质主义观点进行了解析。1994年,埃利斯、莫纳、阿姆斯特朗等一批学者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提出新本质主义的世界观后,哲学界出现了很多新的征象。此后有大批研究科学本体论的论著的出现,论证自然界是由客观存在的自然律支配的自然类等级系统,使科学本体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在这一新本质主义阵营中,埃利斯在关于自然类研究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提出了一种物理实在论,也自称是内在实在论,从本体论的角度对自然类进行了阐述,认为一个自然类的一些基本特征构成了一种倾向性本质,并对该类事物所表现出的行为规律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倾向性的特征在适宜的环境中具体表现的就是在因果力的运作下,表现出特定的物理或者化学定律,使得这一自然类客体区别去其它自然类的倾向性本质。进一步,文章进一步由自然类的倾向本质解释这一理论优势,将这种倾向本质观点用于解释自然律的必然性上,使得这种理论观点落实在具体的应用中,为科学哲学中对自然律的解释中提供了一条新进路。近年来对自然律解释的研究中存在着两种传统解释,即规则论解释和普遍必然解释,这两种对自然律的说明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而本文阐述倾向本质解释,则在规避了前两种解释的问题中,表现出了自身的优势,也就是倾向本质解释可以从自然必然性角度来对规律进行解读,并允许可能世界中某一类事物中个体在没有被激活的条件下,而不表现出来相关的本质特征。最后评论了这种将自然类与自然律相结合观点的优势及其不足,并稍加改善这一理论,使得它可以更好地对自然律做出解释,并在自身理论的完备上可以更好地得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