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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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20—2021张保生全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司法文明指数概论; 第二章为司法文明指数设置;第三章为司法文明指数项目;第四章为司法文明指数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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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高圣平在“两权”分离的农地产权结构(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反映目前的农业生产关系的情形之下,“三权”分置渐趋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之下农地产权结构调整的主流经济思想。反映在法律上,所谓“三权”分置,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派生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再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地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地产权结构,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取得了良好的制度绩效。这一产权结构带来了一系列的体系效应,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仅得由具有本集体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取得和保有,且不因派生出土地经营权而发生改变;新型经营主体就“四荒地”所取得的利用权利就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属于土地经营权,由此而出现土地经营权直接从土地所有权中派生的情形;新型经营主体就土地经营权的稳定预期借由登记制度的引人而达致,但仅此并不改变其权利属性;农地金融化在“两权”分离和“三权”分置之下均有其必要性,据以担保融资的标的财产也就有了类型化区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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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典编纂要论汪劲,刘超,巩固,张忠民,竺效,吴凯杰之所以将环境法典称为“绿典”,是希望为我们的路标涂上鲜明的底色,为每个行路人提供更高辨识度。面对可能前行、可能转折、可能返回的环境法典之路,希望既提供国外先行者的路线图,鼓励研究参照系、重走经典线,为可行或不可行之路插上绿色路标;也总结中国的经验,鼓励漫漫长路上下求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开辟康庄大道设定绿色标识。——吕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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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证券公约》解释报告罗伊·古德,神田秀树,卡尔·克鲁泽《〈海牙证券公约〉解释报告》是对《海牙证券公约》及其实施的权威和最全面的解释。其包括两部分:概述(第一部分)和《海牙证券公约》条款评述(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海牙证券公约》的简介,包括谈判过程和核心特征。第二部分全面逐条评述《海牙证券公约》文本,附有多个实例,更有效地说明条款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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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自白协商制度研究陈慧君本书考察德国自白协商制度的立法化进程与其理论基础,并结合德国最新司法实践对适用该制度的判例意见,思考其对完善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借鉴意义。全书共六章。第一章是从历史与现状、制度概览等方面对德国自白协商制度进行概述。围绕四则指导性裁判、司法实践现状的最新实证调查结果,以及制度的基本内容等方面展开。第二章与自白协商制度的自白有关,阐述了自白的概念与法律性质等基本问题、自白证据适用的原则与规则,以及自白作为从轻量刑依据的理论问题。第三章则分别从程序进行的规则、协商合意的约束力、上诉程序等三个方面论述自白协商制度。第四章阐述了自白协商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围绕沟通性刑罚理论、正义观、实质真实、被告人法定听审权的可放弃性,以及合理信赖受保护原则等方面展开。第五章论述了自白协商制度对重要刑事法原则的遵循,主要包括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直接言词原则与迅速审判原则。第六章是基于对中国认罪认罚制度中所存在的不足,讨论了自白协商制度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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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与治理研究翟校义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翟校义教授主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为出发点,旨在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开展理论探讨、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由“专家访谈”“理论视野”“信访观察”“探索与思考”“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等部分组成,撰写人员均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保证了本书的学术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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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国土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刘云生,欧家路,吴昭军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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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视评论 第10辑刘小楠,王理万《反歧视评论》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的国内首个以平等权利和反歧视为主题的学术文集,以学术性和建设性为评价标准,设置主题研讨、学术专论、评论、判例研究、调研报告、深度书评等栏目。本书是第10辑,其中“主题研讨:挪威反歧视法律制度”部分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深度观察北欧和挪威的反歧视法律制度和最新动态,为中国反歧视法的发展提供镜鉴;“学术专论”部分涉及妇女生育权利和反对生育歧视的规定、残障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的制度创新、非婚育龄妇女生育权保障反思、平等就业权视角下的生育休假法律制度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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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基本术语的界定、辨析及规范使用孙占利,白雪梅,李振宇,蔡孟兼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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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巴黎协定》遵约机制述评吕江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最新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