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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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陈卫东主编内容介绍:序言2004年7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在北国春城——美丽的长春隆重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协的代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6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盛会,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人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代表亦与会参加了研讨。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涉及内容达13项之多。综观历次宪法修改,此次宪法修改与前三次宪法修改相比较,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部分的修改。前三次宪法修正案没有直接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而此次修改的条款中,除在宪法中明确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外,其他修改的条款也直接或者间接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关。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国家权力。这次宪法的修改与宪法的这一核心价值是相一致的,也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体现。这次宪法修改必然对我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深刻和积极的影响。自1996年新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刑事法治状况也今非昔比,并且由于刑事诉讼法本身亦存在某些疏漏与不足,已明显表现出同我国迅速发展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司法实践需要的不相适应。按照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经列入其中,毫无疑问,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必须体现宪法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其必须将人权保障的宪法精神贯彻到底。宪法通过人权保障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作为应用宪法如何体现宪法的精神成为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2004年5月,我们中心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召开了“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学者从宏观角度探讨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并取得了诸多共识。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必须体现在一个个的具体制度中,否则,宪法的修订就成为“口惠而实不至”,就真的成为“写满公民权利的一张纸”。由此,我们不仅仅需要宏大视野,我们更需要微观视角,更需要眼睛向下看,将我们的目光投向一个又一个具体的制度,通过具体制度的改进来营造具体法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之中,羁押制度又是问题百出。长期以来,普遍羁押、长期羁押、超期羁押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症,2000年在全国人大组织的刑事执法大检查中,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律师辩护难并列为突出的三大问题。实际上,实践中存在的远远不是超期羁押的问题,而是普遍羁押的问题。通过相关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全国每年的刑事案件有90%的案件都在适用羁押措施,办案人员已经形成一个思维定势,不管犯罪嫌疑入有没有羁押的必要,只要有人报案就刑拘、就报捕,这样的程序完全是以剥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为前提、为条件、为特征运作的,这使得刑事诉讼成了不择手段、不问是非、不计代价的治罪工具。由此,解决上述问题成为摆在实务界、学术界面前一项紧迫的课题。强制措施制度改革、羁押制度的完善一直是我的一个关切。我们中心曾于2003年3月29日至30日与英中协会共同主办了“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其目的就在于借鉴英美国家的保释制度完善我国的强制措施与羁押制度。时隔一年,尽管相关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力图解决为人诟病的羁押问题,然而问题依旧,但我们却面临一个契机,宪法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使得羁押问题的解决曙光大现。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确定以“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为研讨主题并组织了本次研讨会,目的在于着眼我国人权入宪的时代要求,为羁押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我们将研讨会分解为如下五项议题进行研讨:“被羁押人权利及其宪法地位”、“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羁押制度的现状”、“公、检、法机关保障被羁押人权益的权力与责任”以及“中国刑事羁押制度的重构”。在两天的会议上,来自理论部门、立法部门、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紧紧围绕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这一课题展开探讨,进行学术交流,展开思想的交锋与观点的碰撞。与会代表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精神,展示了自己学术的魅力、智慧的火花与雄辩的风采,使得本次会议达到了预想的目标,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此次研讨会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一系列学术活动的延续,我中心近年来相继主持策划了一系列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旨在联合我们学界精英以及立法界、司法界的专家共同探讨相关问题,为我们的刑事法治作出自己的努力。本次研讨会获得了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共事务部(PAS)的资助,在此,我们要感谢美国大使馆文化委员会的支持,感谢与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感谢相关媒体对本次会议作出的报道,感谢中国检察出版社领导和编辑为研讨会论文集的出版所作出的努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情周到的后勤保障令每一位会议代表感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200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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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建构谢佑平主编内容介绍:本课题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以下问题:司法行为的产生、司法机制的出现、司法活动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司法在权利保障方面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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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研究马登民,徐安住著本书系刑法学研究性著作。系本社刑法精品文库之一种。本书在介绍中外财产刑种类的基础上,系统地阐释了作者对财产刑的一般理论、财产刑的利弊、财产权体系、财产刑的适用方式、对象及执行等诸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论述详细,全面,多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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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学李玉基,楼晓主编内容简介《证券法学》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共同策划的《21世纪高等教育法学教材》之一。该教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体例安排主线,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补充,在阐述证券法理论问题的同时,结合我国证券市发展的实际,积极讨论了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证券发行法律制度、证券交易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购法制制度、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等重大问题。参加本书编写的各位老师在证券法的教学与科研岗位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于学生所想、学生所需,也都深知一二,这为本书最大限度地满足课堂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和证券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受其他客观原因的影响,使得本书的缺漏与不足在所难免。不过,对于想了解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读者,本书不仅能满足法律本科生的教学之需,也是一本很好的证券法知识的普通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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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立法史张希坡著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生于1927年0月,山东章丘人,1947年参加革命,从事司法工作,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等职。主要著作有:《马锡五审判方式》、《革命根据地的经济立法》、《革命根据地的工运纲领和劳动立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史》等,主编《中国革命法制史》、《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中华民国开国法制史——辛亥革命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法制通史第十卷·新民主主义政权》等。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关系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和睦生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法律。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产生了婚姻家庭的制度和规范。据史料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礼记·昏义》日:“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我国古代在周朝时期就制定了娉娶六礼,其后各个朝代的立法中,如《九章律》、《北齐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等,不仅都有户婚的内容,而且以刑罚手段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变,婚姻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变化之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婚姻法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适应对象具有广泛性,适用于全体公民,受到历朝历代立法者和国家统治者的重视。第二,法律内容不仅具有强制性,也具有伦理性,强调传统美德,强化家庭伦理。第三,法律文化传统具有漫长的历史性、继承性,是中华法制的传统法律之一,而不是舶来的法的需要,进一步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于1980年和2001年,对婚姻法做了两次修改、对一些问题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立法史,可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建设时期两大历史发展时期。前者是后者的雏形或必要的准备阶段,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和不断完善阶段。为了深刻理解我国现行婚姻家庭立法和精神实质,必须连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婚姻家庭立法的产生及发展和新中国成立后婚姻家庭立法的变化,一并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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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奥地利)弗朗茨·卡夫卡著;冯亚琳译银行职员约瑟夫·K一天清晨无端被捕,不得不面对一场莫名其妙的诉讼案。他不知身犯何罪,却要定期接受“审讯”;他的自由不受限制,却又感到法院的人无处不在;他想澄清自己,却又无从措手。一切都荒谬绝伦;法律无法捉摸,审讯如同儿戏,法官委琐卑劣,律师中会空谈……然而,案子却像网一般罩住了他。最终,他只能像条狗似的被人杀死。《审判》展示的是一个梦魇般的世界,却昭示着某种极端的人类历史命运。对二十世纪来说,卡夫卡是一位天才的预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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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求索孙国华著本书收集了作者在法学领域教学与研究的论文,从论证依法治国开始,到论证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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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实录杨颖著本书作者以翔实的材料、真实的情感、朴实的文字记录了建国以来发生在我国境内数十起惊天大案的侦破过程。这些案件的犯罪分子有的阴险狡猾、毒辣残忍;有的手段趋向集团化、智能化;还有的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时局,促使高层做出了诸如“严打”决策的出台。其中包括冒充总理签名诈骗案、内蒙古呼盟强奸杀人案、白宝山千里杀人案、张君集团系列抢劫杀人案等等,文中都有翔实的披露,各种细节令人触目惊心,既揭露了犯罪分子的残忍和狡诈,又展现了战斗在第一线的公安干警的机智与奉献精神,堪称一部研究刑事犯罪和法制教育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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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犯罪解读何秉松主编本书根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历次反黑斗争生动而丰富的事实,精选了大量翔实的案例,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深入地阐明了我国黑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黑社会犯罪的发展过程与现状,特点与规律,未来趋势,犯罪原因以及我国反黑斗争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策略。全书能使人们对我国黑社会犯罪有一个全面、科学、理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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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淆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欧阳涛等主编暂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