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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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陈姗姗 著《政府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在“稳增长、防风险”背景下,对我国2008年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债务激增问题进行分析。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视角,探讨各级政府担保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中的作用机制,从融资平台公司层面、地方政府层面以及中央政策层面说明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多维成因,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地方政府规范化融资以及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提出一些参考建议。全书按照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思路进行撰写。全书八章:第一章,地方政府融资模式概述;第二章,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历程;第三章,融资平台公司运营模式;第四章,融资平台债务分析;第五章,政府担保现状分析;第六章,政府显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第七章,政府隐性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第八章,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化。《政府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不仅适用于本科生,有助于其了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而且适用于研究生学习金融资产定价相关知识。《政府担保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涉及我国地方政府税制改革、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变迁以及“土地金融”发展模式等理论介绍,还涉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应用分析,附件提供了全文数据的源文件和处理代码,可作为金融学、经济学以及财政学学生课外阅读资料。 -
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学会本卷设“特载”“论文”“书评”“纪念”“机构综述”“文件资料”栏目,收录了2022年中国国际法相关动态、研究性论文、国际机构和国际会议综述、中国代表在国际会议上的发言等。 -
竞争法研究肖小梅本书立足于我国经济转型和制度变迁的宏大时代背景,从竞争法的上位概念“市场规制法”开始,结合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和即将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详细阐述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制度和进展。相比以往竞争法的研究,本书结合数字经济的新发展和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做了详细论述。全书贯穿“总-分”的逻辑结构,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即先阐释基础概念和基本制度,再阐述制度的具体内容。同时,全书注重具体制度形成的历史考察和中外比较,在结合制度运行效果的基础上,探讨该制度的本来面目和新发展方向,以期为实现我国竞争法治的现代化贡献绵薄之力。 -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3辑田士永本丛书是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论文集,所收论文既有从理论角度对法学教育的审视,也有从实践角度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思考,如法学教育的具体课程设置问题、法院教育的国际化问题、教育文化、案例教学法等等。同时对一些西方和中国职业伦理教育的经验和理论亦有涉猎。本丛书所收文章既有发表过的,也有没发表过的。希望以此收录、总结及展示中国学者在法学教育领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国际刑法学刘代华本书是按照刑法适用法、区域刑法、国际刑法和刑事事务法律合作法的架构进行研究的。本书一共分为八章,分别从刑法适用法、上合组织刑法概述、国际刑法学总论、国际犯罪的具体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引渡和驱逐出境、国家间刑事诉讼移管、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阐述了国际刑法学的相关问题。 -
基层和美治理实现方式探究高其才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本书以实证调研的方式展现广东大亚湾地区基层治理是如何实现的。主要研究了:通过和美网格规范的基层治理、通过四级联户群管理规范的基层治理、通过社会心理服务规范的基层治理、通过工作规章制度的基层政府管理、通过搬迁方案的整村搬迁、通过村规民约的古村治理、通过物业管理规范的村民小组委托型自治、通过楼栋长管理规范的搬迁村治理、通过志愿服务规范的社区治理、通过内部规范的志愿者管理、通过民事习惯规范的村民小组治理、通过婚姻成立规范的渔村治理、通过茶叙规范的老人自治、通过宗族规范的村庄治理、通过规章制度的企业管理、通过章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通过本土社会规范的基层治理的思考。 -
数字经济治理与合规指引阿拉木斯 张韬 主编,尚进,戴伟 副主编暂缺简介... -
法治社会视野下民事纠纷非诉讼化解决机制研究农江暂缺简介... -
刑法论丛赵秉志《刑法论丛》第71卷共载论文17篇,秉承本论丛业已习惯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刑事执行法学等刑法学诸多领域。本卷特设“帮助行为专栏”,收录了3篇相关文章。施雄文的“容许风险与主观归责路径研究——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例证”一文,认为网络技术中立的本质与容许风险相关联,通过处理好主观层面的“明知”与行业规范、规范的保护目的与技术困境、自陷风险与保证人地位三对关系,实现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主观归责。孙鹏的“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界定与罪名选择”一文认为网络犯罪中立帮助行为是构成具体犯罪的帮助犯还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在阶层视角下逐一审查帮助的故意、行为促进、情节严重、法益衡量下的实质违法性、避免义务下的期待可能性等要点。何子涵的“帮助自杀行为刑法定性的教义学展开”一文认为在自杀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帮助自杀不具有可依附的正犯行为,自杀与帮助自杀不构成共同犯罪。未来,我国应单独设置帮助自杀罪。现下,对帮助自杀行为应当做无罪处理。郭玮的“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解释理念的重构——‘回应一限缩’二元刑法解释理念之提倡”一文认为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存在具有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必要性,为法益保护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应当通过“回应一限缩”二元刑法解释理念,将该条款适用限制在妥当范围之内。赖早兴的“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一文聚焦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构成中的核心要素,认为在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时,既要考虑不同主体安全管理能力的差异,也要分析义务冲突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庞冬梅在其“俄罗斯刑法共犯制度及相关争议问题”一文中对俄罗斯刑法中的共犯制度以及其中所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了研究。 -
非营利组织的民法治理逻辑伍治良社会建设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统筹 推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括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两大核心任务。非营利组织系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制度建构关涉非营利组织活力激发,关涉社会治理成效。我国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非营利组织的私法治理逻辑匍匐在公法治理之下,管控重于培育的理念及制度抑制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本书以非营利组织的民法治理为逻辑主线,分为导论和本论两大部分。导论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程及民法治理立法、研究现状,提出本论需研究的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的七个问题。本论设七章,采用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重点研究非营利组织概念的内涵界定,非营利组织地位的私法主体定位,非营利组织设立的私法治理,未登记非营利组织的民法规制,非营利组织类型化的民法进路,非营利组织理事、监事及高管的义务及责任,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的立法模式及结构设计。 本书意在阐释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的应然价值基础及制度逻辑,着力澄清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的一些理论误区并填补部分研究空白,为科学完备的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制度建构提供智识支持。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民法治理逻辑须遵循培育与规制并重、立法传统继承与适度创新及法律制度体系和谐原则,重在回归非营利性及非政府性本质属性,明确非营利组织的私法主体地位,适度放宽其设立条件,确立未登记非营利组织的主体地位、财产归属及责任承担规则,再造非营利组织的类型开放体系,细化非营利组织“理监高”的信义义务及民事责任。我国未来非营利组织民法治理的立法模式可借鉴俄罗斯模式并予以适度创新,以《民法典》的非营利组织原则规定为统帅、以统一的非营利组织基本法为支柱、以其他配套单行法为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