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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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门亦舒 著黄昏,巴黎的逢东广场,一个穿著名贵西装,看上去踌躇志满中年男子自丽池酒店大门走出来等车。?他一眼就看到对面马路有一个美女自时装店出来。?凭他的生活经验,一公里外都嗅得出谁是美人,谁不是。这个年轻女子秀发如云,穿淡蓝色香奈儿套装,身型苗条,胳臂是胳臂,腰是腰,一双长腿在短裙显露尽本钱。?谁,这是谁家的禁脔,长相这样姣好的年轻女子怎可能名花无主。?来接他的车子已经驶近,可是他仍然贪婪地看着她,等她转过脸来。?就在这个时候,有一群吉卜赛流浪儿从街角走出来接近她。?中年男子立刻在心中嚷:糟糕。果然,那三四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走近她,伸手向她讨钱。她两只手都挽着购物袋,手袋挂在肩上,一时手足无措,其中一个小流氓欺侮她落了单,索性抢她手袋,擅自打开,准备捞钱。………… -
查令十字街84号(美)海莲·汉芙(Helene Hanff)著;陈建铭译这本被全球人深深钟爱的书记录了纽约女作家海莲和一家伦敦旧书店的书商弗兰克之间的书缘情缘。双方二十年间始终未曾谋面,相隔万里,深厚情意却能莫逆于心。无论是平淡生活中的讨书买书论书,还是书信中所蕴藏的难以言明的情感,都给人以强烈的温暖和信任。这本书既表现了海莲对书的激情之爱,也反映了她对弗兰克的精神之爱。海莲的执著、风趣、体贴、率真,跳跃于一封封书信的字里行间,使阅读成为一种愉悦而柔软的经历。来往的书信被海莲汇集成此书,被译成数十种文字流传。有趣的是,此书译者便是台湾一位古旧书店的工作人员,他在未得知此书的版权购买之前,便凭着自己对《查令十字街84号》的热爱动手开始翻译其中的章节。现在世间已无查令十字街84号的旧书店,但英国文学,古本图书,伦敦巷陌,书中的这些话题仍不断激起后来者的思念和共鸣。广播、舞台和银幕也钟情于这本爱书人的掌上明珠,每年都有世界各地的书迷到伦敦查令十字街朝圣,渐渐地,《查令十字街84号》成为全球爱书人之间的一个暗号。书中所选的资深书评人张立宪的文章中点到书中十分动人的元素:“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还有一位,名叫怀恋。” -
十美女作家批判书他爱著文学不是性来性去。 文学不是叫春拉肚, 文学更不是脱衣舞试验田, 文坛更不是裸奔赛马场…… 新一代批评家痛击文坛假面具舞会,十位当红女作家集体被批。宣称以此书给美女作家立牌坊。 全书语言直接犀利,锋芒毕露,处处闪烁着文学语感的刀光剑影。是一部文学底气十足,生猛出击的文学批评文本。它揭开了美女作家的面纱,还其本来面目,彻底否定文坛风起云涌的身体写作浪潮。以时尚的语言开创了文学后酷评时代。 -
格林家杀人事件(美)范达因(S.S.Van Dine)著;郑初英译在小说的世界中,有不少壮丽的大雪纷飞场景,以我们自身的文学记忆来说,最著称的可能是《水浒传》里林冲一把火烧了草料场,手刃仇家陆虞侯并正式夜奔梁山泊的那一段;而在推理小说的记忆里,《格林家杀人事件》这场纽约冬夜的大雪夜命案,则可能是推理史上最好的一出雪景。更好的是,聪明狡狯的范达因还俐落的利用了这一场大雪。写于1928年的《格林家杀人事件》,是号称美国古典推理之父的范达因最颠峰的一部书,自然也是美国古典推理小说至今最好的著作之一,本书的诡计,袭自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短篇探案」的某部精彩杰作,却漂亮的予以改头换面,做到和书中特殊场景密密合缝,毫无斧凿之迹,甚至比原创的柯南‧道尔更自然、更见想象力。 -
主教杀人事件(美)范达因(S. S. Van Dine)著;沈云骢译《菲洛·万斯探案集》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记录,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因之改编的电影是同时代最具票房价值的好莱坞电影,布鲁克斯、鲍威尔等影坛巨星无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扬天下。 -
大熊猫看小电影沈宏非著此书必录了沈宏非发表在《三联生活周刊》“思想工作”专栏上最新的随笔近80篇。该刊的主编朱伟曾说,以他的理解,“思想”可能与“我思故我在”联系在一起,是一个思辨滚动的空间;而“工作”可能是由此构成的戏谑,或者说是游戏。此栏目自1999年设立以来,一直广受读者的关注与喜爱,而沈宏非的创作激情不但没有才思枯竭,反而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其文章的阅读快感,与以前的结集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有道是有井水处有金庸,有村镇处有高阳,有专栏处有宏非,办报够时尚必设副刊,副刊有品位必开专栏,专栏要出彩必请沈公,凡是请沈公出山的编辑都懂这个道理。沈公文章,不谈风云,只谈风月,尤精饮食男女之道…… -
春去春又来(韩)金基德(Kim Ki-Duk)著;(韩)金文英(Kim Moon-Young)撰文;(韩)安胜熙(An Seung-Hee)绘画;申玉芬译从小生长在深山的小知尚转眼间已经长大,对前来养病的女孩触动凡心,那形体的美和自然散发的香气占据少年心头,他并不晓得这份执著——狂烈的爱会在日后种下什么因果……美丽的传说交织一幅山水似幻,如历恬静而成熟的意境。冲突激抑,跌宕起伏,终指向善与美之道。这就是四季——春天去了还会现来。春天,调皮的小和尚在一条鱼、一条蛇、一只青蛙身上绑了一块石头。当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身上也被老和尚绑了石头时,他幡然醒悟。当他赶着去赎罪的时候,鱼和蛇都死了。小和尚痛哭起来,而老和尚只是静静地站在旁边……夏天,老和尚和小和尚的生活中出现了一名少女。在为少女治病时,青春年少的小和尚与她产生了感情。少女病好离去,小和尚忍不住思念,离开了寺庙,离开了老和尚……秋天,小和尚杀了妻子逃回庙宇,老和尚什么话也没说,而是在寺庙的地板上写下一篇经文,嘱咐小和尚刻完它然后去自首……冬天,小和尚又回到了寺庙,此时老和尚早已看破红尘自焚身亡。小和尚从头开始潜心修炼。这时来了一蒙面少妇抛下怀中婴儿离去,却在离开时失足掉进了湖面的冰洞……又一春,小婴儿成了小和尚,而当年的小和尚已经是老和尚了。小和尚又重复做着当年那小和尚做过的事…… -
你为什么不骚扰我吴晓波著鲁迅先生是白话文以来最好的杂文家,他老人家看什么都不顺眼,总爱用小匕首刺人,所以留到今天的照片里,他都是很严肃的样子,偶尔有一两张开怀大笑的,却也总是透出很苍茫的忧郁来。全中国的杂文家,都拿鲁迅先生作偶像。所以写起文章都忧国忧民的很。东方的知识分子似乎都有这种“忧郁的情结”。有青年人曾经问苏联时代的一位伟大导演,名字我忘了,好像拍过很著名的电影,“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伟大的导演?”那老头说,“你只欠一场牢狱之灾。”我不是一个杂文家,我也不想等待一场牢狱之灾,但我生来只会写文章谋生。所以,我平时写一些“一本假正经”的财经方面的文章和书,偶尔手痒痒了,就编出一个叫“吴先生”的人物,然后让他四处招摇、碰壁、惹事生非。这个人的故事编得多了,就成一个虚拟的小社会,他有了太太,有了女儿,有了邻居、表妹和同事,他每天与时俱进,生命不息,搞怪不止,连滚带爬的好多年下来,事迹居然也蔚为大观了。于是,有了这本书。这里要说明一下,“吴先生”跟“吴晓波”没有多大关系,他们之所以同一个姓,是纯属巧合。不过,他们说到底都是喜欢自作聪明的平凡人,这一点,全中国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 -
拥抱安徒生读图时代编一位大师擦亮的一根火柴,遥遥地燃烧了一百多年,从欧洲到全世界,照亮了无数大人和孩子的心。2005年4月2日,正是这位赢得全世界人民敬仰和怀念的童话巨匠安徒生200岁的生日,他的生日是一个节日,是他那些不朽作品的节日,更是他童话中众多主人公的节日。当你随着笔者再次游历安徒生从小到大走过的地方的时候,你会真切贴近安徒生的世界,梦幻般的童话王国,所有无法割舍的纯真情怀,毫无疑问,这将是多年以来会真正让你感动的一趟旅程。今年是安徒生诞辰200周年,为纪念安徒生,特出版此书。介绍安徒生的各个阶段的成长几创作过程。特别针对著名作品有详细的分析和赏析。目前大多数的书都是安徒生的童话故事,而这本书书是从安徒生本人的一些经历去分析童话大师的成长和作品。是我们六·一节为大家献上的一份小礼物。 -
庭外“审判”余秋雨古远清编著片断:拿什么拯救你——文化商人余秋雨(1)余秋雨“连环官司”彻底破产的原因,试析如下:第一,法律知识不及格。余秋雨告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把三篇记者署名的文章当作自己的作品,看来他连什么叫著作权都没有很好弄懂,因而被法院驳回。他告我则把我使用带引号的“狡猾”看作是最严重的诽谤,这就把语法修辞常识引进法庭,成了“狡猾”一词竟然值十六万元人民币的一大笑柄。他还把我过去赞扬他学术成就的话来告我,也于法无据。他告肖夏林,因欠缺管辖权常识,把起诉书送错了法院,出尽了洋相。余秋雨无论告谁,总是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可他压根儿不懂得名誉权受损不能用个人感觉取代社会评价。正因为他不懂得这一点,他打的三场官司从不向法院出示自己名誉受损的证据。就算他懂得这一点,谅他也无法拿出这一证据。君不见,我指出他参加过“四人帮”控制的上海写作组,肖夏林说余秋雨为深圳扬名是为了利益等价交换,余秋雨的名誉并没有因此受损。他现在书照出,版税照拿,电视照上,“形象大使”照当,就是评选江南美女,人家也不会忘记叫他当评委,名誉何损之有?余秋雨法学常识严重不足还表现在他打官司时,把自己装扮成“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文化尊严”的神圣使者,其言外之意是要让法官和读者小心:如果他打输或打平了,法律与文化的尊严便将丧失殆尽!正如网民布芒所说:“但是,且慢,法律的尊严是由起诉者来维护的吗?它分明是法官的职责,余教授有什么权力将其窃为己有?”第二,告人的动机不纯。余秋雨告我,是企图恐吓我乃至恐吓一切“文革”文学研究者再不能谈他的“文革”问题了,否则就以“倾家荡产”乃至进班房相威胁。这是典型的打击报复。他告肖夏林,也绝不是单纯为了说明自己没有接受一套豪华别墅这一事实,而是因为肖夏林主编了《秋风秋雨愁煞人——关于余秋雨》这本批判他的文集。这里不妨听听马克思的说法,他认为要求惩罚当事人的方式,是一种“非法行为”。余秋雨打官司的举动就是要求惩罚不同观点的人。“马克思还说:政府若禁止发表‘任何侮辱和任何人身攻击’的文字,就‘剥夺了对任何官员(公众人物也一样)进行任何监督的可能性。’如果出现有关公众人物的丑闻,接受调查的应是公众人物,而不是公众人物去控告别人”(何家栋)。余秋雨不懂也无法懂这一点,故他只好挖空心思花了几年时间算计出对方某篇文章的某句话不严谨然后由此入手。这种做法自以为聪明,结果反误了卿卿性命,让自己光荣地“牺牲”在“法律苦旅”途中。法院判他败诉,就是最好的证明。余秋雨打官司的另一动机是借助法律手段制造文化绯闻炒作自己。他总想站在新闻第一线,始终成为全球华文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可他学问做得一天比一天差,书一本比一本质量低。通过打官司,正好为自己“注水”新书做广告。以这种近乎邪门的方法打官司,焉能不败?第三,压而不服,未能收到恐吓的效果。以笔者而论,并没有因为他告我而停止对余秋雨现象的研究和批判,反而在官司了结后以著文和出书的方式继续对余秋雨不健全的文化人格进行深入的解剖。肖夏林更是初衷不改,在官司期间和结束以后,写了大量的文章抨击他心目中的“文化恐怖分子”余秋雨的人品和文品。余开伟在官司前后还主编了《忏悔还是不忏悔》一书,内有“围剿余秋雨”专辑。肖夏林则主编了《余秋雨的敌人》。此外,还出现了批判余秋雨的新秀“潘多拉”。他最近接连写的《余秋雨是不是一个妄想狂》、《余秋雨是可以“随便骂”的吗?》传诵一时。尤其是异军突起的上海辞书专家金文明,以金牙狂啮“咬嚼”余秋雨,以莽莽草丛中寻蛇的劲头挑出余秋雨文化散文中的一百多处的文史错误,并“咬嚼”出余秋雨的剽窃行为,使余秋雨想告而无法告他,只好在境外媒体发出“弱势如我”、“我到底可以怎么办”的哀鸣,从此失却回应对手的能力。第四,玩弄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余秋雨在新加坡说,他告我是“故意将事情弄大的”,从这“故意”中看出他是在玩弄法律。由于抱这种游戏人生的态度,故不仅他的散文文史差错多如牛毛,就连他写的一千多字的起诉书也错字连篇。如他告肖夏林时,起诉书中的错字甚多:把肖的证人“黎鸣”错为“黎明”,把“冒充”写成“昌充”,把“连续”错为“边续”。如果错个把字也许可以原谅,可他一错再错,这说明他告人心切,连起码的文字功夫都欠缺。堂堂“文化大师”写起诉书错字如此之多,这哪里是尊重法律,而分明在藐视法庭,无视法律的权威。第五,舆论对他十分不利。如果到网上查找,很难找到一篇重量级的作者支持余秋雨打官司。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支持过余秋雨和批评余杰的人这次都不做声,个别的如上海大学郝雨先生则由原来支持余秋雨转向支持被告。这就是说,在舆论战这方面,余秋雨是彻底输了。这点他自己也感觉到了。他在《借我一生》中就感叹:“我们斗不过他们。”最典型的是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个教授写的《正版中的盗版》,把余秋雨“改编”李泽厚的研究生刘东的成果贬之为“剽窃”,并认为这种行为比学术首骗王铭铭更带有欺骗性(参看《中华读书报》2002年8月21日)。如果不打这场官司,这样激烈、犀利的批判文章就不可能被“逗”引出来,也就不可能出现这种“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真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本书前言自序:一本由余秋雨惹出来的书/古远清原没有准备写这本书,后因余秋雨发表了“法律苦旅”“圆满结束”的声明,撕毁他放弃侵权指控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再次攻击我研究他的“文革”写作是“造谣”和“诽谤”,这和他早先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中,把所有批评他的人归结为嫉妒,并把他们定性为和盗版集团相勾结的“文化杀手”的看法是一致的,因而我觉得有必要把“余古官司”的来龙去脉和一些内幕向读者作一个完整的交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余秋雨惹出来的一本书,或者说,是由他出题(起诉),我答辩。记录这两位文人对簿公堂的精彩镜头和史料——尤其是写得像“文革”大字报的余氏杰作《起诉书》,可看出“文革”并非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用历史学的视角看,“文革”早已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从文化学角度看,‘文革’依然活着。因为‘文革’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它有着深远的封建文化的背景。”(1)余秋雨扬言官司要打它三年五年(犹如一位伟人讲的“文革”七八年又来一次),这本身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一场“小文革”。“余古官司”开展后,余秋雨仍不改当年人品和文风,继续嚣张跋扈,在答记者问时一会儿把我比作“杀人犯”,一会儿又把我比成“老纳粹”,这充分说明“文革”在地面消失后,已转化为余秋雨的精神潜流,这样才会有“罗思鼎”、“石一歌”语言暴力的复活。“这属于当代历史的活化石,正可以时刻警惕我们勿忘‘文革’,也没有什么不好。”(2)写这本书,也算是对当代中国文坛论争史,对余秋雨现象批判,对我乃至对至今仍生活在“文革”阴影中的余秋雨本人回顾反思历史的曲折,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都有珍贵的价值。这次由文学与法律发生的所谓冲突,也是我后中年时期的一种人生记录。在我心目中,此书是我文学道路上充满挑战性的年轮,是我及广大“支古谴余”的朋友所共同谱就的一支正义之歌。写这类保留和总结中国文坛十大官司榜首(2002年)的思想文化资源的书,说难也不难。不难在于此系亲身经历,且官司才结束记忆犹新。难在资料的准确性问题。好在有众多清查材料和打官司期间写的日记为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而不敢说任何一件事都叙述得毫无误差,但自信本人严格遵循历史真实,决不敢有半点掺假的地方。2003年年底,我在台湾出席“两岸诗学国际研讨会”期间,台湾远景出版公司发行人沈登恩先生亲自到我下榻的天成大饭店约我写此书。(3)我不敢怠慢,归来后就加班加点赶写,以至把为我植字的太太累得进了医院,整个春节都没有过好,真对不起她。一旦写完,便有如释重负之感,好似完成了一张重要的人生答卷,兑现了一个为这场官司探索公众人物名誉权弱化问题的庄严承诺,其欣慰之情,是难以形容的。在欣慰之余,好心的朋友却替我担心:此书的出版会不会引来一场新的官司?我在2004年2月到广西参加台湾作家杨逵研讨会期间,答《桂林晚报》记者刘春问时说过:“事实和真理在我这边。如果余秋雨再告,除为促销此书做义务广告外,可再次证明作为一种精神文化的‘文革’,已无形地潜入他的灵魂和骨髓里。他如不食言把官司进行到底,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文革’问题再让世人重审一遍,这样将再次出现‘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让其又一次在历史法庭上充当被告。那时我又可以在余秋雨的‘拿出证据来’的催促声中,找到更多他在‘文革’中劣行的证据,那我就可以再写一本《庭外‘审判’余秋雨》的续集了。”最后要说明的是,本书的编写,得到了著名学者于光远及著名作家董桥等人的支持,他们纷纷寄来了授权书,表示同意将他们的大作收入本书,但也有些作者经多方寻找未果,希望见到此书后与我能联系,以便寄奉样书和簿酬。我的通讯处是:430070湖北武汉市邮政70190192信箱。2005年春节于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