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徐昕译一直有这样的说法,英国人保守、传统。从近百年英国关于法官、出庭律师的假发之争似乎就可以找到例证。但最近翻阅了徐听送来的《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中文译稿,这种印象一下就谈化了许多。英国过去大概是抵制诉讼规范法典化最强烈的国家。在进入十九世纪后,大陆法系国家纷纷相继制定民事诉讼法,即使同一法系的美国也制定了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1848年)。而英国却始终固守非法典化的传统。但就在即将跨入二十一世纪前,英国推出了成文法典——《英国民事诉讼规则》。在这一部法典(包括“诉讼指引”)中,集中反映了英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方面的全部改革成果。在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简化诉讼程序、强化法官对诉讼的管理方面。英国民事诉讼改革有了历史性跨越。民事诉讼的改革可以说是全球性的,70年代德国、美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80年代以来的日本司法改革(包括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都反映了本国社会对司法制度改革的态势。发展中的 社会与既存本国诉讼制度的非一致性,形成了改革的“势差”。社会发展是改革的基本动力,只有改革才能使一种制度安排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人们总是期望制度改革能够取得预期的理想结果,而要实现这一点,观察他人的改革实践过程,借鉴其改革的成果是必要的,即古人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文化和经济的强势,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美国、日本的诉讼制度和理论介绍的比较多一些,学界对美国、日本的诉讼制度和理论也比较熟悉,而对其他国家的诉讼制度了解较少。例如,一些在诉讼制度史上十分重要的国家,意大利、奥地利、英国等等。英国是一个诉讼制度十分发达的国家,但国内对英国民事诉讼知之甚少,我最早看到的关于英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中文译本,还是1985年我的师弟们翻译的一本《英国民事诉讼》,当时只是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所作翻译的练习,作为内部参考资料也没有公开出版。多年来英国民事诉讼似乎已经被遗忘了。但它是不应当被遗忘和不被关注的,作为现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的源头,英国民事诉讼制度对整个英美法系的民事诉讼体制建构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英国民事诉讼法典以及法典化过程、指导思想、各种具体制度的重构和修正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徐听翻译的这部《英国民事诉讼规则》无疑是我们直接解读英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文本,尤其是该书中的“诉讼指引”部分能够使我们更详细地了解英国民事诉讼制度基本结构。所以,当徐听告诉我他正在翻译此法典时,我就有一种特别想读的渴望。还只是初稿时,我便急切地读了起来。徐听原在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土学位。毕业后虽然到了金融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但仍未放弃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亦笔耕不止。该书出版之前,他就已经出版了另一本译著——《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讼》(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他给我的印象是精力充沛、勤于思考,不时“冒出”一些新的想法和观点。徐听今年考进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成为我的博土研究生。一进校,他送给我的厚礼就是这部80余万字的《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中文译本,这也是给民事诉讼法学界最好的“礼物”。我也曾经翻译过著作和法典,深知翻译的个中滋味,翻译是一项非常艰辛的劳作,尤其是法典的翻译更是如此。这部译著无疑是徐听汗水与心血的结晶。诚然,在这部译著中个别之处也许尚未达至“信、达、雅”的境界,作为非外语专业的人这一点也是难免的,但我相信徐听定能够在今后译作中更上一层楼。
-
仲裁权研究乔欣著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2、仲裁权是一种权力,其以民间性为基础,具有民间性与司法性相融合的混合性法律属性的特征。3、仲裁权的主要是仲裁庭,而非人们普遍认为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权主体的独立性和惟一性是其公正的基础和保障,而仲裁权主体的表成规则、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及仲裁主体自身的公正性是仲裁权公正行使及实现的前提。4、仲裁协议是仲裁权产生的基础,但并非仲裁权的惟一来源,当事人授权和法律授权相结合才是仲裁庭取得仲裁管辖权的依据。同时,对仲裁管辖权的异议,仲裁庭具有最终的决定权。5、作为一种权力,仲裁权需要监督,但根据仲裁权自身的特点及国际上对仲裁权进行监督的发展趋势,主张加强对仲裁权的内部监督或自身监督,减少司法监督,将司法监督统一限定在对障碍仲裁权公正行使的程序问题的监督上,对国内案件的仲裁权监督也应采用与涉外案件的仲裁权监督同样的报告制度。6、仲裁权的实现是仲裁目的及价值的体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本社 编暂缺简介...
-
民事诉讼法学马兰、孙艳丽、张玉国《21世纪法学教育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既注重了内容的科学性、稳定性、知识性和基础性,又突出了可读性和可操作性特点,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理论和法例、法条与实训衔接,使学生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不仅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重要的是努力培养学生掌握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中国大陆与台、港、澳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周伟主编本书是坚持“一国两制”原则,对中国大陆和台、港、澳刑事诉讼法进行比较研究,评析四法域在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立法技术、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的异同。提出完善刑事诉讼理论,协调各法域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冲突,为四法域的司法合作提供理论依据。
-
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马原主编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的确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为此,国家立法机关相继公布施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发布了数量可观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我国还缔结或参加了许多国际公约。由于上述法律规范门类广、层次多、数量大,且立改废较频繁,给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检索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时带来诸多不便。有鉴于此,我们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这套书打破以往法律汇编类图书的罗列形式,采取分类编纂方法,即以常用法律为主于,按照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分解组合成若干具体的法律问题,将涉及该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以及立法说明等都集中编排在一起,使读者能够在该问题中迅捷查检到与该问题相关的所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此,使纷繁浩大的法律条文形成互相联系、有机结合和方便适用的整体。《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以担保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中有关担保法律规定及其配套法规为经,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规定为纬,进行全面系统的分解适用集成。全书分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共计10章,100类。《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所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全文和节录两种方式。数个问题涉及同一文件(或同一法律条文)的,为减少前后查找翻阅不便,按其类别做适当的重复收录;所收文件不宜分解的,与所涉较主要的问题编排在一起,较次要的问题也涉及的,采取“参见”的方法。四、《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的编排尽可能地考虑到减少重复和便利查检,但囿于编写者水平,书中可能存在各种疏漏,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集成’在手,别无他求”,是《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的编写宗旨。希望《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行政诉讼法分解适用集成》能成为广大读者常用案头法律工具书和方便查询、准确适用法律的良师益友。
-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陈光中主编本书收有:《关于司法改革战略与策略的思考》、《中国作证制度之三大怪现状评析》、《论沉默权在我国的适用》、《大陆与台湾澳门逮捕制度之比较》等文章。
-
新编行政诉讼法学黄学贤,杨海坤著本书介绍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等内容。
-
证据法学刘金友主编本书包括:外国主要证据制度、旧中国证据制度、证据的概念和意义、证据种类、证据的分类、证明概述、证明责任、证明要求与标准等内容。
-
走向司法公正温树斌,魏斌著本书讲述了导论、国外民事诉讼模式、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现状、诉权与民事诉讼模式、民事审判权与民事诉讼模式、民事检察监督权与民事诉讼模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