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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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案汇编(清)全士潮 等纂,何勤华 等点校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驳案汇编(点校本)》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史上最为著名的驳案集。通过《驳案汇编(点校本)》,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
诉讼法学方法论(日)中村宗雄,(日)中村英郎 著,陈刚,段文波 译众所周知,日本民事诉讼法习德国民事诉讼法而成,日本民事诉讼法学是在德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笼罩下发达起来的。在尊重学术传统的前提下一路前行,提升学术的品质,或者说要达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效果,就必须在学术方法上有独特之处。本文集收录了中村宗雄先生和中村英郎先生两位大师级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十一篇著述。中村宗雄先生以自然科学为范示,运用阶层构造理论重新研析民事诉讼,奠定了“中村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基础。中村英郎先生在此基础上再创辉煌,运用法规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的诉讼类型分析法,完备日本民事诉讼理论,使“中村民事诉讼法学”更加发扬光大。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研究吴淞豫 著《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研究》在研究中的五处难点和创新之处在于:界定诉讼证据及与证据属性的关系;揭示证据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证据认定过程中迥异的作用方式;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内涵之界定;非法取证、证据合法性、违法取证之间关系的揭示;构筑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独特规则案卷排他规则和禁止单方接触规则;提出了改革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之具体方案。证据合法性问题,本质上是法治诸价值间的冲突和协调,包括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目的合法和手段违法之间、保护自身权益和不侵犯他人权益之间、保护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秩序之间(过度的排除导致法律秩序维护不力)等多种多层次的冲突和协调。 -
行政调解、和解制度研究湛中乐 等著在我国,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手段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是“调解”、“和解”作为行政纠纷的解决方式则尚需要获得进一步的完善:前者在制度上较为分散,未被系统地建构,其一般机理也未得到系统性的探讨,后者则遭遇学理与制度实践的拒绝。然而,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温和、灵活的行政手段已经日益得到广泛应用;而理论及立法的否定,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行政纠纷和解的实践。它们都很需要获得推进。基于这一点,本项研究试图探索在我国建立行政调解、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为之提供有益的立法建议;这一研究在学理探索和实践需要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
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开拓创新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 编暂缺简介... -
刑事诉讼法要论陈健民 著《刑事诉讼法要论》兼及学理与实务见解,意图探究刑事诉讼的发展思潮,通过对趋势的分析,呈现刑事诉讼发的经纬与内涵。全书内容分为绪论、总论、各论三篇铺陈,就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与理论,诉讼的主体与架构,以及侦查、审判与救济三大制度,逐一作了全面详尽的介绍与诠释,并深入剖析了各个制度的核心问题,具体勾勒出刑事诉讼制度的全貌。《刑事诉讼法要论》不仅可作为初学者研习的教材,对司法实务及学术研究亦极具参考价值。 -
北京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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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诉讼法小全书《实用诉讼法小全书》编委会 编《实用诉讼法小全书》收录了诉讼类的现行有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公布的法规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等常用的法律文件400余件。《实用诉讼法小全书》内容权威、体例科学、简明实用,是应用法律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 -
现代刑事诉讼结构论孙记 著《现代刑事诉讼结构论》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结构的研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的理论基础、现代刑事诉讼结构的核心因素、现代刑事诉讼结构的内涵、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及其现代改造几个方面对现代刑事诉讼结构进行了梳理。 -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英)梅特兰 著;王云霞 等译《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兰重点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他警告学人在对诉讼形式进行分类时必须注意具体的历史晤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