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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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民事诉讼论丛田平安主编内容介绍:《比较民事诉讼论丛》以“比较”作为基本的方法,立足于中国民诉法学界理论研究的现实,介绍、分析、引进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民诉法学理论研究新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在更新中国民诉法学理论构架的同时,为中国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强劲的理论支撑。因此,有必要在开篇之际,对近年来我国民诉法学界的理论研究现状、取得的成就、存在的缺陷加以简略的回顾,同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大胆的预测与寄望。如前所述,民诉法学理论研究必须为民事诉讼立法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支撑,而民事诉讼法必然会涉及制度移植(包括观念的移植和具体制度的移植)这一关键性问题,就此民诉法学比较研究必须肩负起全面、系统地介绍国外民事诉讼制度的使命,加强对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民事诉讼立法的翻译介绍及对理论著作的翻译引进,争取为制度功能比较研究和制度移植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
正当法律程序研究樊崇义[等]著《正当法律程序研究——以刑事诉讼程序为视角》一书通过对正当法律程序的起源和发展脉络的全面梳理,阐明了它的理论基础,即决定正当法律程序之正当性、程序性和法律性的正义论、程序论和法治论,认为正义论乃其正当性来源,程序论是其程序来源,而法治论则为其合法性来源。对于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本书认为,它主要体现在促进人类司法的理性化、文明化、民主化等方面。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书深入论证了正当法律程序与刑事诉讼的关系:一方面,刑事诉讼是正当法律程序的主要载体;另一方面,正当法律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灵魂。最后,提出了正当法律程序观念下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黄松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黄松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英文共同题名:Front of Chinese civil adjudication。本书结合民法理论和国外立法例,力图从理论层面出发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实践的实际情况,推导出解决相关问题的一般性规则,为民事法官提供必要的指导。 -
案件事实认定论方金刚著法院的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认定案件事实,二是适用法律。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绝大部分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仅仅重视法律的解释是远远不够的。作者从不同层面和视角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审判中案件事实认定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它们在这个问题上带有规律性做法的理论基础、运行条件及利弊得失。然后,以这些理论为背景,针对我国目前案件事实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专家和学者们已经提出的一些解决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 -
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谭兵主编《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专家谭兵先生主编的一部关于中国仲裁制度的理论著作。全书将我国仲裁制度放置在整个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对我国现行仲裁制度作了全面评估,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同时全面反映了近年来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提出了诸多新的观点和改革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新思路。《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突出特点是:·首次提出了仲裁环境这一概念,并对如何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在质疑仲裁协议效力仅限于仲裁当事人这一传统观点的基础上,多视角论证了仲裁协议效力可以扩张到当事人以外的人的理论,从而为我国的仲裁第三人制度和共同仲裁制度等重要仲裁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率先提出了准仲裁这一全新的概念,并就在我国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准仲裁制度作了全面论述。·重新界定了法院对仲裁监督的范围和方式,提出我国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当实行“一视同仁、并轨合流、”“只问程序、不涉实体”,以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院监督范围的新的司法监督体制。·《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于仲裁研究机构和实务机构人士、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法院民事审判人员以及高校相关专业师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
民事诉讼法李祖军[等]撰写本系列无论是编撰人员的选配,还是内容的编排,都注重保持方法论选择的开放性,力争促进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体系的多元化、立体化发展。它在继续发扬传统的注释法学方法优势的同时,对法哲学、法社会学、历史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等法学方法兼收并蓄,针对不同的研究领域选择、运用合理的研究方法。针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过于注重纯理论探讨的缺陷,《前沿》系列将加强实证性分析,并使之与纯理论探讨相互关照、互为支撑。针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学与相关实体法学研究缺乏必要沟通的缺陷,《前沿》系列将力争合理借鉴相关实体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实现程序法与实体法在民诉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对照和呼应,在民事程序法学与民事实体法学之间塑造一种系统均衡的状态,并启迪“系统论”的法学方法在民诉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
写诉状不求人汪飞铼著《写诉状不求人:常用诉讼文书实战范例》不但对每种诉状的概念作了解释,也对每种诉状的结构与内容作了讲解,并列出了每种诉状的法律规定。同时,对每种诉状都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列举了大量实例,以便读者把握和参照。《写诉状不求人:常用诉讼文书实战范例》编写时特别注意“常用”与“易用”,所选诉状均是广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十几类纠纷所用的,均出自实际案例,作者力求对每一咱法律文书的内容做到全面、准确、实用,既通俗易懂,又合乎法律规定,更要反映最新的社会生活情况,使每位公民在“打官司”时,可直接从《写诉状不求人:常用诉讼文书实战范例》中找到规范格式和同类案件的参考范本,既省时省力,又方便快捷。可以说,《写诉状不求人:常用诉讼文书实战范例》实为广大公民日常生活必备的一本法律工具书。 -
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本套教材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适应国内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适应国际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准确把握现代法律精神,在吸纳国内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树立精品意识与创新观念,致力于打造品牌教材。为了确保编写质量,我校通过专家论证,由教材委员会遴选高水平教师承担本套教材的编写任务,并在教材建设经费上给予了重点支持。我们对本套教材的特色要求是: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保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本套教材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用书,也可供报考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复习备考使用。 -
刑事诉讼与基本人权林劲松著本书研究了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刑事诉讼基本人权的理论界定、刑事诉讼基本人权的宪法确认、我国刑事诉讼基本人权的宪政基础、刑事诉讼基本人权的诉讼救济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