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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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曹炳增 著《无罪辩护》是研究如何在现存的制度环境中寻求刑事辩护效果最大化的一本专著。作者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以十个亲身办理的真实案例,说明了无罪辩护在中国具有一定的艰难性,但同时也具有极大的可能性,资料翔实,令人信服,可读性极强。另外,作者还通过自身的实践发现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点鲜明、论证有力,理论紧密联系实践。本书充分体现了一名法律实践工作者对实现我国刑事辩护法治化的强烈责任感和热忱期盼,对推动我国刑事辩护走出低谷以及我国刑事司法的正当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案例姜明安,李洪雷 主编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这种实践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法学研究必须在一国既定法律框架之内,关注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形形色色案件的合法解决。完全脱离既定法律规范和现实案件的法学研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学,即“法教义学”或“注释义学”,而是哲学、经济学或社会学等其他学科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后者是没有价值的,恰恰相反,其对于法律规则的建构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对于一个处于社会与法制转型的社会尤其如此。但如果我们承认法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承认法律人的思维有其内在的特性,承认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不能超越既定的法律规范(包括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则法教义学的研究是无法轻忽的,并且必然构成法学研究的主流。行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行政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被称为“行政国家”,国家行政权力所扩张到的领域,被形象而准确地归纳为“从摇篮到坟墓”。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进行了“规制缓和”的改革,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图景。行政权与私人生活的这种密切关联,加上宪政法治原则所要求的法律规范对行政权的规制作用,当然后果之一就是关涉行政法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这些案件成为联结行政法律规范(包括规则与原则)与现实生活的桥梁。本书作为一本行政法学案例教材,其目标是引导行政法的初学者学会以法律人的思维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行政法现象。为达到这一目标,本书的写作贯彻了如下原则:其一,所有案例均来自于真实社会生活而非向壁虚构。本书如实描述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以体现问题的现实性和分析的实践性,并与法院的判决形成有效的对话。不过,为了保证论述的简洁充分,对部分案例的事实部分也作了必要的剪裁,以凸显所涉问题的法律意义。其二,案例评析以现行有效法律规范为基础。法律问题的解决必须在既定法律规范框架之内,而不能纯然从理想中的法律规范出发并一味地批判现实规范(即使其确实是不合理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将法律规范简单地套用到案件中,因为对于所涉案件究竟应适用何种法律原则与规则,在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选择,在法律规范的涵义不明时如何进行解释,这些都是法律适用中所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也正是法律人视角的独特性所在。此外,在涉及现行行政法规范本身合理性的场合,本书也在严格区分现行规范和理想规范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规范的改善提出了建议。其三,篇章结构安排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保持一致。为帮助学生全面系统掌握行政法学基础知识,本书有必要依托于一本相对权威的行政法学教科书;但在具体内容上,则力求反映行政法学理论的最新发展,将许多对于中国行政法学而言较为新颖的概念、原理和问题,例如特别权力关系、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的关系等等,融入对行政法规范的分析和行政法案例的解析中。 -
黄岩拆讼档案及调查报告寻法下乡田涛,许传玺,王宏治 主编《黄岩诉讼档案及调查报告》分为上、下两卷,上卷《黄岩诉讼档案》修复整理完成以后,由田涛教授、王宏治教授、许传玺教授主持对《黄岩诉讼档案》所记录的案情对照案发地进行了历时两年的实地调查,进一步收集了黄岩地区的契约、分书、调解书等大量文书,采访了《黄岩诉讼档案》中部分当事人的后人,收集了与当事人有关的族谱,了解了当时讼争中涉及的标的物等情况,结集成下卷《黄岩调查报告》。调查的结果不但证实了《黄岩诉讼档案》真实可靠,而且为进一步利用这一珍贵的历史文献提供了足以借鉴的补充资料。 -
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案例精析梅新和,尹卓 主编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提高,我国的法律制度也正在日趋完善。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新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颁布速度明显加快,在司法实践以及日常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更加上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公民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内容的准确理解造成了很多的障碍。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为了使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使司法和执法工作者便于准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立法意旨,依法行事、依法办案,我们组织了法律界、司法界的有关专家及资深律师,编写了这套《法律直通车》丛书。此套丛书是一套实用性很强的通俗法律读物。我们的目的,就是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去诠释法律、法理,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提高广大公民的整体素质和法律意识。此套丛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案例选题的合理性。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成千上万,给公民学法用法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因此,此套丛书的选题,主要选择那些影响大、覆盖面广、具有代表意义,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经典案例进行逐一详细的解说,能让广大公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的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二,案例内容的可读性。作为通俗类读物,丛书具有文笔生动、明白通畅的特点,尤其是所选取的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为法律读物,丛书的法理、评析部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概念表达准确,分析深入浅出。如此,读者可以在轻松的阅读过程中,逐步提高知法、用法水平。第三,案例体例的独创性。丛书不是法学理论著作,也不是案例的简单汇编,而是理论分析与经典案例的完美结合。丛书从案情简介、法院判决、法律问题、法律评析四个层次,用实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剖析实例,将四者有机统一,相得益彰。《法律直通车》丛书的出版,是法律图书通俗化、专业知识大众化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我们期待着这种尝试和探索能被广大的读者接受和认同。本书在撰写、出版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国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有关地方法院、律师事务所有关同志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丛书编写工作的诸位同人,一年多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出色完成了各自的任务,此套丛书是这个集体齐心合作的结晶。<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黄松有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最新司法解释】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协商,就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事宜,达成如下安排:第一条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劳动民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本安排。本安排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本安排不适用于行政案件。第二条本安排所称“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支付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裁判、判决、确认和解的裁定、法官的决定或者批示。本安排所称“被请求方”,指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双方中,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一方。第三条一方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没有给付内容,或者不需要执行,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认可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法院单独申请认可,也可以直接以该判决作为证据在对方法院的诉讼程序中使用。第四条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第五条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 -
2004年优秀刑事判决书精选评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编内容介绍:多年来,我一直关注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每当看到叙事有据、论述有理之佳作都兴奋不已。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交流这段时间,我对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在快节奏、高效率的背后,支撑着的是一流的审判质量,这足以让我感动。在这里,没有太多固定的时间让刑事法官们对裁判文书精雕细琢,大量的庭审占去了他们绝大多数的时间,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拟写的刑事裁判文书依然可圈可点。我在浏览2004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判决书的过程中,心中始终不能平静,读到的是一行行通俗流畅、辩法析理的文字,感受到的却是一幕幕生动的庭审纪实,仿佛激烈的抗辩就在眼前,法官驾驭庭审、评判案件的智慧尽显其中。我没有理由让这些精彩的判决书从指尖滑落,它们是宝贵的经验,是珍贵的财富,是刑事法官们心血的结晶,是彰显刑事法官司法能力的载体,是刑事法官司法能力的证明。评析裁判文书是刑一庭的一项日常工作,点评的内容常见于早会、业务研讨会中。尽管我个人的审判经验有限,理论功底有限,布局谋篇、驾驭文字的能力也很有限,但为了推广刑事裁判文书的写作经验,使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更上一层楼,刑一庭的同志们还是委托我,将这些内容进行文字编辑,以便促进交流。在刑一庭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下,我尝试着对一部分优秀裁判文书从事实描述、证据运用、法律推理、论辩技巧等方面进行了评析归纳,以作抛砖引玉之用。基于我们这些编者的能力有限,我们选登的优秀刑事判决书并非十全十美,个别篇章在遣词用句、行文过于口语化等方面值得商榷;评析也未必全面周详,难免带有执笔者个人立意行文的倾向,但至少它可以给刑事法官们在制作刑事判决书时,提供某一方面的灵感或借鉴,拓展写作思路,推敲论理技巧,以增加我们刑事裁判文书辩法析理的力度,增强公正裁判的透明度,我们编辑的目的亦在于此。我们诚心诚意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编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批复·答复·起草背景与理解金鼎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 编著为了给行政法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广大公民、法人提供一本完整的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手册,我们金鼎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组织有关法官、律师等熟悉行政审判的法律专家汇集成《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批复·答复·起草背景与理解》一书。本书首先力求收集到最新、最全的行政诉讼司法文件,以期成为广大行政法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案头必备工具书;同时为便于对重点司法文件的理解,我们将产生该司法文件的背景案例及法律争议问题以请示报告的形式作为【起草背景与理解】,并对部分司法文件进行分析和说明以作为【理解与适用】;在合法性审查中必须查清案件事实,而这些事实的判断离不开证据规则,行政审判具有独特的证据规则,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研究韩波 著本书阐明证据开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历史就是一部破解对抗与合作构成的悖论关系的历史。本书论证并阐明“管理型法官”并未改变证据开示由当事人主导的特征。本书论证了证据开示程序与审前程序构造的关系、系统地介绍和研究了证据开示的方式。本书以普通法国家,主要是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为准据框架,对我国证据交换制度进行定位,探讨了借鉴证据开示制度,重构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的路径。 -
刑事辩护制度的实证考察陈瑞华 主编内容介绍:本书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权丛书”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三,属于运用实证调查方法研究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和问题的著作。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在设计出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就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状况问题在近七百名律师中进行了广泛的深入的调查;在总结和分析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对律师刑事辨护活动遇到的六大主要问题作出了研究和分析,并得出了一系列新的结论。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充分利用了实证调查的报告和数据,所得出的评论和结论都尽理建立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之上。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修改过的六份研究报告,分别各由一位辨护律师和一位博士生或博士后完成;二是体现课题组集体智慧的调查问卷和问卷分析报告。 -
人身损害赔偿实务田承春 等编著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各种纠纷和颖难问题越来越普遍。为了维护和保障自身的权益,就必须知晓自己应享有权利与义,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获得赔偿。为此,我们组织相关领域的立法专家、学者及资深法官、律师本着通俗、实用原则编撰了本套丛书。本套丛书在体例上遵循查询快捷、使用简便的原则,每一分册均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 事故纠纷与责任认定:这部分首先设定问题要目,对该类法律问题进行关键性提示,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其次对问题要目进行准确、简明、通俗地解说。一般以非法律人士所关注、了解的问题作为重点,不作理论阐释,也不长篇大论,而是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第二部分 常用证据知识:这部分既介绍一般的、实用的证据知识,又结合该书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特定问题的证据收集、保留、提交等作出指导性的解答。第三部分 索赔项目:这部分是就某类损害索赔的项目进行简单明确的说明,让读者明白索赔项目有哪些,哪些是必须赔偿的,哪些是可能赔偿的。对没有列入索赔的项目的,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第四部分 索赔标准:这部分主要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索赔项目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并尽可能给出一个简单明确的计算公式。为了方便读者运用相关的计算公式,对相关的数据来源还作了说明,指出了查找有关数据的方法、途径。本套丛书作为实务操作类图书,以解决人们实际生活需要为原则,同时也可供相关企业及律顾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