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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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诉讼指南郭翔 等译对于美国,人们并不陌生。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一直以来就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任何一个对法律有点兴趣的人,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关心美国的法律制度,并试图从中找到一些可以被我们借鉴或者移植的东西。但在一个法律制度完全不同于美国的环境中,人们要想全面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却并不容易。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与其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环境相联系的。因此在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时,人们首先会从美国的政治史、法制史和法理学人手,这方面的著作,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但是当人们对美国的基本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后,就自然会产生想了解美国各种具体制度的想法。通常来讲,人们了解美国具体制度的途径有三种:其一是直接阅读美国原版教材或者理论著作。其二是阅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法典或者美国知名学者的理论著作。其三是阅读中国学者所写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专著。然而目前被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教科书并不多。正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翻译一本既能够体现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又能够反映美国民事诉讼实践的书。美国是比较典型的判例法国家,诉讼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尤其是对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介绍,就应当注意司法实务界对特定制度的态度。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选择了翻译联邦司法中心的法官培训教材《复杂诉讼指南(ManualforComplexLitigation)》。联邦司法中心(FederalJudicialCenter)是联邦法院的研究和开发机构,1967年由美国国会设立,主要工作包括对联邦司法制度进行研究,对改进联邦法院管理工作提出各种建议,并从事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联邦司法中心的各种工作中,比较有影响的是新法官研讨班,即向新近任命的联邦法官提供各种资料,使其迅速熟悉联邦司法工作。《复杂诉讼指南》就是联邦司法中心为培训联邦法官而编写的教材。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了电气设备反托拉斯案件,这类案件的诉讼需要法官进行管理。为总结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的经验,联邦司法中心在1969年组织编写了《复杂诉讼指南》(第一版),集中介绍了法院对诉讼程序的控制以及法院对证据开示程序和审前准备程序的日程安排。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复杂诉讼案件逐渐成为了美国诉讼案件的主要部分,复杂诉讼程序也逐渐成为了法院主要采用的诉讼程序。由于在复杂诉讼中,涉及众多的证人、文书和大量的证据开示,需要法官管理,为方便联邦法官在类似案件中的审理,1985年联邦司法中心在总结《复杂诉讼指南》(第一版)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一方面,《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的出版表明联邦法院已经承认联邦诉讼在很短时间内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复杂诉讼已经成为诉讼案件中的绝大部分。另一方面《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也为法院提供了在审理复杂诉讼时可以采取的恰当管理方法和管理行为,这又进一步促进了复杂诉讼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实践中,联邦法官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法和管理行为,并被称为“管理型法官”。1995年当《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出版时,许多以前不常使用的诉讼方式已经成为主要使用的诉讼方式,法官管理和审理复杂诉讼的方法已经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是对联邦法官管理和审理复杂诉讼方法的总结,它为法官提供了审理复杂诉讼的“诉讼管理方法武器库”。在《复杂诉讼指南》被翻译成中文以前,国内已经有一些介绍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书。但它们并没有使我们完全了解美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因为只是对法条简单的翻译或者对美国民事诉讼制度大致的介绍,无法让我们真正了解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运作。对于一个诉讼发达的国家,如果不从司法实务,不从法官和律师的角度去观察其具体制度的内涵,是不太可能准确理解其具体民事诉讼制度的。而《复杂诉讼指南》既强调具体的制度性规定,又重视实际司法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借鉴发达国家民事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将有助于完善我们的民事审判活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复杂诉讼,但面对众多的当事人,面对大量的证据和复杂的诉讼活动,法官和律师都感到缺乏必要的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而《复杂诉讼指南》对正在审理复杂案件的法官,对关注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学者,会提供一定的帮助。此外,《复杂诉讼指南》通过对美国民事诉讼实务的提炼,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它也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了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由于《复杂诉讼指南》涉及大量的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和背景知识,因此在翻译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了美国民事诉讼中的相关制度,并请教了多名美国学者。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我们在翻译各专有名词时,不仅考虑了现有文献的译法,而且还在各专有名词后附上对应的英文原文,便于读者对照。当然由于我们的能力有限,翻译过程中的错误在所难免,还望读者指出!本书非常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卫平教授。从选择翻译本书,到本书的最终出版,都离不开导师的鼓励和帮助。 -
中国行政诉讼法尤翰林本书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向读者展示了当前中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工作中的讨论热点问题,并就如何发展完善中国的行政程序法展开讨论。 -
民事诉讼与审判法律规范全集马原暂缺简介... -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丁巧仁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证据规则是诉讼活动中运用频率最高的法律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一年来,江苏省各级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证据规定》,不断增强干警运用《证据规定》的能力;江苏高院针对《证据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制定了指导性文件;各地还结合《证据规定》内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证据规定》的贯彻实施。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实施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一是一些民事法官对《证据规定》的学习不够深入,现代司法理念还没有得到完全确立,适用《证据规定》时的心理顾虑和畏难情绪还比较深;二是对《证据规定》的宣传不够全面,社会大众和舆论对《证据规定》的认同度还不高。这些情况的存在,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一些同志还没有全面、深刻地认识到《证据规定》的法律功能和社会价值。因此,全面提高社会对《证据规定》重要性的认识,是人民法院的当务之急。 -
证据学樊崇义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年创建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人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的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二十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上作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自学能力和认识事物的创新能力,以满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的需求。在建设文字教材的同时,我们还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辅之以录音、录像、CAI、网络课件等学习材料,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本套教材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系列教材。 -
证据学学习指导朱叶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年创建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人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的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二十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上作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自学能力和认识事物的创新能力,以满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的需求。在建设文字教材的同时,我们还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辅之以录音、录像、CAI、网络课件等学习材料,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本套教材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系列教材。 -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配套法规[21世纪法学核心课程教辅系列]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法律的每章节前由编者撰写该章节说明,重点法规与立法、司法解释的重要部分撰写该部分说明,求言简意赅。每章节列知识体系表,求提纲挈领。法条前提炼该条条旨,求简明扼要。关键性法条特别标示,求重点突出。法律的每章后收入与该章知识相关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法律法规的正文后附录本学科的必读书目、法律英语关键词、著名法学院考研真题、部分知名学者简介和重要法律网址。< -
当事人诉讼行为法律研究张家慧民事诉讼作为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民事主体间纠纷的一种程序机制,是诉讼主体(法院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所实施的系统性、连续性的诉讼行为的外在表现。正如著者所言:无论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还是法院工作主题的践行,抑或是最高司法理念的铸就,都与当事人诉讼行为紧密相连。按照传统民事诉讼的构造理论,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应当成为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点和核心,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关于该问题的系统著述。正因为如此,六年以前,张家慧同志便选择了该论题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选择开拓性领域进行研究,无疑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甘于坚守学术孤寂的精神的,当然也少不了研究过程中难以收集资料的苦恼和奔波调查的艰辛。但是她凭借一种孜孜以求的执著精神,在2000年即以《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为题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并顺利地通过了答辩,从而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此后,笔者并未中断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在承担繁重工作的同时,她不仅顺利地完成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而且一直积极关注和探索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及其成果。只要付出就总会有回报,在不久前刚推出一部《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研究》之后,凝聚了她太多心血的又一部作品——《当事人诉讼行为法律研究》行将推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有价值的注释性作品的确不少,但是有分量的理论专著应当说却并不多见。当然,这种状况正在发生变化,而本书的问世,无疑正是笔者对扭转这种局面所作出的艰辛努力。作为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当事人诉讼行为的专著,《当事人诉讼行为法律研究》在许多方面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本书采用比较研究兼实证分析的方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当事人诉讼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并以既定的诉讼价值目标为基准,对我国当事人诉讼行为的保障与规制提出了若干可行的立法建议。笔者首先运用翔实的资料论证了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的理论价值和意义,并依据目前诉讼法学界最为关注的诉权理论研究了诉讼行为性质的内在逻辑机理;在此基础上,笔者分别在处分原则、辩论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层面上对当事人诉讼行为展开了具体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了若干完善保障当事人平等、高效地实施诉讼行为的立法建议;另外,笔者还通过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理论与实务考证,开拓性地提出并倡导我国应建立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诉讼行为的救济制度;最后,也是笔者最大的理论贡献,就是在探讨我国当事人诉讼行为基本构造的基础上,以自己独创的标准,即以行为之法律性质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关系将当事人诉讼行为划分为权利性诉讼行为、义务性诉讼行为和责任性诉讼行为为基准,展开了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规制研究。尽管笔者在这方面的论证尚有一些应予继续深入的地方,其中有些观点的提法也还有待商榷,但瑕不掩瑜。总的来说,笔者在本著述中提出了许多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从全新的视角对民事诉讼制度的修正提出了新的建议。我愿意向读者推荐这本对我国民事司法改革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著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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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解志勇行政诉讼审查标准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全新的、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问题。确立科学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理论体系,将会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和实践乃至行政法学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实践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价值。但是在目前已经形成的行政诉讼法学研究体系中,很少能够看到对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系统研究和阐释,即便是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比较发达的法治国家,也不例外。本文将尝试作这方面的努力。全文共分九章。本书从阐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基本概念入手,首先对决定审查标准基本理念予以阐述,首次提出了权利有效保障原则、行政裁量与行政判断余地理念等特别理念,进而对审查标准的三个基本前提进行了讨论,即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与合目的性审查,并附带论及危险性审查。书中指出,三个基本前提下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1.合法性审查前提适用权限、程序正当和适法正确标准;2.合理性审查前提下适用比例适用标准;3.合目的性审查前提下适用目的正当标准。全文以此为纲建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