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精讲9侍东波国家司法考试被众多考生称为“天下第一难考”,可想而知它的难度。对考生而言,最宝贵的是时间,最困难的是如何准确、全面地掌握考点。而对于考点的掌握,莫过于拥有一套经典的辅导教材。本系列教材以考试大纲为主线,以考点贯穿各书,通过考点、法理(包含法条叙述)、示例三位一体的编写模式,对司法考试可能涉及的考点进行真正深入、透彻的精讲。本书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册。本书体系清晰,考点完整全面,重点突出,以题讲理,突出实战,可有效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 -
简明证据法学何家弘在过去十年内,证据法学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方面,理论研究不断向纵横两个方向拓展;另一方面,学术研究成果不断转入司法实践。于是,证据法学成为了中国法学领域内引入注目的“显学”,相关的专著和教材也成为了法学出版界的“热点”。仅本人主编的与证据法学有关的著作就有三四十部。在编写这些著作——特别是教材——的过程中,以及在给不同对象讲授证据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加深了对证据法学知识体系的认识,也逐渐认识到“因人施教”在证据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证据法学是博大精深的,其知识体系中既有深奥的哲理也有实用性规则和方法。不同的学生,对证据法学具体知识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证据法学教材体系大同小异,所以无论是实务型学生还是研究型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学习的内容基本相同。特别是对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研究生的教学来说,教材内容基本重复,未能体现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的连续性和差异性。因此,我便有了给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编写证据法学教材的想法。去年,我主编了一部面向法学研究生的教材——《证据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因而就决定把本书编写成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同时,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我们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我们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我们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我相信,讲授证据法学的教师和学习证据法学的学生都会喜欢这部教材的。 -
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行政诉讼法(第2版)》介绍: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第2版)》第一版出版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其他大量的司法解释、批复,修改或补充《行政诉讼法(第2版)》原版中的有关内容; 第二,根据《国家赔偿法》和有关司法解释,重写“行政赔偿诉讼” 一章,因为笔者撰写《行政诉讼法(第2版)》原版时,《同家赔偿法》尚未正式制定,相应司法解释更未出台; 第三,根据这十多年来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大量行政诉讼案件实例,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法律或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并就其中的某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若干拙见; 第四,借鉴和参考学界近年来行政诉讼法研究的前沿成果,对原版中一些过时的,乃至“错误和不妥”的理论观点加以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和更新。 -
证据规则戴泽军司法证明由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阶段组成,取证是基础,举证是前提,质证是关键,认征是目的。如果说整个司法证明制度建设是一个木桶工程,那么证据规则则是木桶中最短的一块木条。科学合理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证据规则》以司法证明的四个阶段为主线,以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来设计未来的证据规则体系。全书共五编,绪论主要介绍了证据规则的基本知识,其余各编分别阐述了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征规则、认证规则。《证据规则》主要是关于设计未来证据规则体系的探讨,也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普通公民从事诉讼活动提供帮助。 -
鉴定结论论郭华《诉讼法学文库(3):鉴定结论论》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上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
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高桥宏志《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介绍:该书的出版意味着高桥教授最终完成了自己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宏大体系的理论勾画和阐述,应当说《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上、下)》是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之大成,也是他民诉理论研究的顶峰。《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能够在中国翻译出版,则能向中国学人完整地展示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的全貌,亦能更全面地了解日本民事诉讼理论最新发展动态和学术论争。不仅有助于解答当下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争议中存在的某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胎动中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亦有理论上的参考意义。 -
公司纠纷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公司纠纷实用法律手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最新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常用文书和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 -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吴鹏中国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在制度上和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行政诉讼法对法律适用的规定比较简单,法院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规范审查等方面的权力受到很大限制。对待同一性质的案件,不同法院在法律适用时采取了不同方式,甚至同一法院的做法也不一致。笔者通过考察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理论和制度,分析中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探讨理论发展和制度革新的方向。本书是中国应用法学文丛之一,是一本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著作,对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有参考的作用。 -
民事诉讼专题研究王福华这本是件好事——人多好做事。特别是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与民事诉讼法走向显学过程同步,从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队伍越来越庞大,研究成果开始在法学成果总量中占有很重的份额,不少有着民诉专业背景的专家在大学以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等等。如果将这些指标量化,我们完全可以断言中国民事诉讼法学进入了一个勃兴时代,中国也一定是一个民诉法研究大国。大可商议的是,成果研究仅是数量的增加,这种局面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一面是大量的学者在从事学术研究,一面是民诉研究视野和课题选择的贫乏。例如,先是世纪之交民诉法学界的千军万马挤上司法改革的独木桥,与诸多法理学者挤到一起搞重复性研究;当前则是一窝蜂般地去研究调解制度,以图在民事诉讼理论中挖掘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法律资源。种种迹象表明,当今民事诉讼法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仍然驻足于对域外学术的引进、分析、借鉴阶段和对司法实务的具体操作提出建议的阶段,有独到学术见解并能产生实践效果,能创新民诉体系、创建学术流派的研究还不是太多。苏力教授——我在北大做硕士研究生时的班主任,曾在他的著名论文《从法学著述引证看中国法学》中预言,长江三角洲地区有可能成为大陆法学研究的另一个集中地,这着实给了我们这些置身于此的学者不小的鼓舞,但其实他的本意并非在于评价上海法学的水准,而是想说明法学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问没有多大的关联。对于上海法学的研究水准和研究氛围,我更同意杨东平教授关于“上海的文化只是一个不重要的地方队”的断言,沪上最优秀的学者和批评家朱大可先生对上海文化状况的剖析,也同样适用于评价这里的法学研究状况,他说:“在上海,一种强烈的规范意识在影响着每个人,个性是很难保持着它的锐利的。”法学何尝不是如此!在技术层面上敲敲打打,搞些对策研究是多数法学学者的研究路径。 -
刑事诉讼原理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出版后,承蒙同行及读者的厚爱,三次印刷已达万册,并入选2004—2005年度“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推荐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在此谨表示诚挚的谢意。自《刑事诉讼原理》出版以来,有关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相关理论研究也有了新的发展,为了及时反映有关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发生的变化,吸收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我们对《刑事诉讼原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此次修订,由各作者在原承担部分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一章一、二,第三章一至七、十,第六章一;吴卫军(法学博士,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第一章三、四,第五章四;魏晓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第二章,第四章;李哲(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第三章八、九、十一至十四,第六章二;许身健(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五章一至三。其中,罗海敏(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参与了第三章三的修改,何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参与了第五章一至三的修改。何挺、王贞会、樊强对本书资料进行了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