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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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免权制度研究吴丹红证据的提出在于发现真实,然追求真相并不是证据法的全部目的。为保护社会特定价值或者基于社会政策之考量,法律也允许证人享有在一定条件下拒绝作证的权利。厘清作证特免权的内容和边界,不仅于保护证人有重要意义,亦是强化证人义务的前提。《特免权制度研究》首次全面阐述了不自证其罪特免权、亲属特免权、职业特免权和公共利益特免权等重要制度,分析了其在保护社会重大价值和实现司法正义之间的艰难权衡,澄清了学界对于特免权内容的误读。针对特免权制度在中国的历史性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特免权制度研究》直面中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制度的困境,提出我国证人特免权制度设立的可能性和障碍,回应了当前证据立法中就此问题存在的争论,拓展了我国证据制度研究的深度。 -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王琦《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讨论了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项新内容,即审前程序。《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作者主要论述了审前程序的含义及重要性与必要性,并讨论了在我国如何有效建构审前程序制度的问题。 -
审判前沿王振清《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总第22集)》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的以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案例为基础面向全国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总第22集)》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书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简明注释本)》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陈卫东《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是为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编写的一部专业课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主要适用于在读法学研究生和考研学生,亦可适用于高年级法学本科生、法律自修者以及教师备课参考。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包括本科生用书、法学研究生用书、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和司法考试用书。这套大型法学系列教材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组织编写的,由曾宪义教授、王利明教授担任总主编。法学研究生用书的主要编写特色:1.学术性。基于研究生学习以培养学术人才为教学目标的认识,内容上以学科学术体系为框架,强调学术原理性和学术品味,并注重法学方法论的引导。2.专题性。基于研究生数学大多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形式的教学实际,不再像本科教材那样为了体系的完整而面面俱到,而是注重以专题形式阐述学术前沿热点问题、重大基本理论问题。3.指引性。基于法学研究生应针对问题进行研究的认识,力争为法学研究生提供学科研究路径的指引、基本学术资料的给养,把读者引向一个更高层次的学术视野和学术空间。 -
民事程序法研究张卫平《民事程序法研究》注重的是研究成果本身,而不是研究者的名气。只要文章有新意、有创意,我们都会给予刊载。培养新人,发现新人,促进青年学人的学术研究,也是我们《民事程序法研究》的目的所在。学术是一定要有争鸣的,没有争鸣,学术研究便没有生气和活力。因此,我们也希望那些具有争鸣性的论文能在《民事程序法研究》上得以发表,以推动学术观点的多样性。《民事程序法研究》是学术开放和自由的空间。《民事程序法研究》一方面重视登载学术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关照民事程序法实务运作中的经验总结、调查报告,使学术界的研究人员能够了解实务运行实况,不至于理论研究与实务脱节。因此,我们也希望实务界的人士能够继续为《民事程序法研究》提供有关成果,为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发挥作用。 -
民事诉讼法学专论陈桂明《民事诉讼法学专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论文集(2007年卷)》是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2007年的年会论文集。《民事诉讼法学专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论文集(2007年卷)》共分三个部分,内容包括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的宏观关系;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的微观关系;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体法的关系(调解、再审与证据)等。程序选择权虽然与处分权存在部分重合,但我们切莫因此而小视了这一新概念、新学说的意义。程序选择权理论提出后,之所以受到大陆和台湾程序法学者的认同和厚爱,主要在于它符合程序法学强调程序问题的专业特征,与程序法学者构建程序法理论体系所走的路径相一致。当回顾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发展时,我们会看到一条依稀可见的脉络,即它的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就是逐渐摆脱对实体法概念的依赖,一步步地从实体法的阴影下走出来的过程。诉权理论、诉讼标的理论、当事人理论、既判力理论,这些被视为民事诉讼理论主要组成部分的学说概莫能外。在学说史上,诉权曾经被定义为私法上的请求权,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利,这一权利附属于实体权利。后来,才出现公法诉权说,尽管公法诉权说有抽象诉权说与具体诉权说之分,但它们都把诉权看作当事人对国家享有公法上的请求权,公法诉权说对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公法诉权说在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是公法诉权说的提出和发展为构建与民事实体法(学)相分离的民事诉讼法(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而使得民事诉讼法成为了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法学真正摆脱了附属于民事实体法学的不合理地位而开始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具有以下特点: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4.在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
冲突与对接武小凤作为一项在传统国家主义刑法体系外生根发芽的犯罪处置模式,刑事和解的适用意味着国家刑罚权的让渡,并使传统的刑法原理和原则受到了冲击与挑战。因此,刑事和解的刑法制度化,只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然而,尽管传统的、封闭的刑法理论与刑法体系看起来极力排斥刑事和解的存在,但实际上二者之间并非格格不入——前者存在着接纳后者的缺口和空间。刑事和解不仅可以融人现有的刑法体系之内,而且完全可以在刑法体系内部实现制度化。 -
现代社会中的诉讼功能张爱球《现代社会中的诉讼功能》试图探讨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的发生、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其基本表征。关于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的发生机理,《现代社会中的诉讼功能》认为,社会整体及其他社会结构对诉讼体系的资源供给及其对诉讼结构体系的功能需求是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发生的外在根据。诉讼体系:诉讼功能发生的机制实体,是由一定数量的结构要素,以一定的结构形式组合而成的功能发生系统。关于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的发展机理,《现代社会中的诉讼功能》通过研究分析在原始社会、传统社会、现代社会中,诉讼结构及其功能产生、成长、发展的一般规律性,揭示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形成的社会机理。对诉讼功能的经验表现进行实证分析即是对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发生、发展机理的确证。本文对诉讼在现代社会的政治领域中和市民社会领域中的功能表现进行归纳、分析,并对诉讼在现代社会中负功能表现进行观察研究,形成对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表征的系统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