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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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姚莉 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立足于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参考最新理论研究动态和立法修改的总体趋势,通过对时代演进趋势的解读,关注现代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理念。在体例结构上,原理、制度与程序分编设计,并借鉴以审判为中心的国外立法模式,划分审前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为学生的学习和思考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结构框架。在内容上,以分析理解现行立法设计为基础,并适度强调理性思考和批判分析,在系统把握现行制度内容的同时拓宽学生的思考空间。作者注重刑事诉讼法学应用性的特点,通过深入浅出的阐释,在理论探讨中兼顾对司法实践现状的考量,在传授学科基本知识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问题的针对性把握。 -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赵钢本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状况及《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做了宏观上的探讨;第二部分对民事诉讼法学中的诉讼观念、诉讼模式、诉讼成本等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做了介绍;第三部分是对民事诉讼若干制度及程序问题的具体研究,主要涉及管辖制度,第三人制度,证据规则,调节制度,司法协助,简易程序及抗诉程序等问题。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发展具有较强现实意义。作者简介:1956年10月出生,北京昌平人。1975年至1978年在国营武汉824厂(亦称“鹦鹉磁带厂”)当工人。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至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编教材数种,发表论文逾50篇。 -
刑事诉讼法学周伟本书是上海交通大学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所进行的教材建设项目之一,也是上海交大推出的上海市精品课程教材建设项目。 本教材以本科法学专业为主要对象,兼顾法律硕士教学需要,以刑事司法理论为主线,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为主体,辅之以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名家学说和欧美各国法律,以及国际人权公约涵盖的刑事司法准则,形成概念清晰、理论扎实、条理清楚,既能正确把握我国法律规定,又能从一般原理说明问题的课程体系。作者简介:周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香港大学);兼任诉讼法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所长、人权法研究中心主任。从事刑事司法制度、宪政与人权保护、港澳台法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同时为美国波士顿大学富布赖特访问学者;田纳l西州立大学客座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研究所、挪威人权研究院、香港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和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与耶鲁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挪威、瑞典等国的合作项目。在国(境)内外以中英文发表论文(著)七十多篇(部)。代表作有:The Study of Human Rights in the P.R.C,the Sources of Law in Hong Kong SAR,China's Human Rights Policy and Its Impact over Hong Kong SAR,《保护人身自由条款比较研究》,《论刑事司法权利的宪法保护》,《保释解读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改革》,《中国大陆与台港澳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等。曾任职于汕头大学法学院,2002年任现职。 -
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与结构傅郁林 著《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与结构》以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目标,从民事程序的技术结构入手,考察、研究和建构我国的审级制度、上诉程序、审判权力制约模式、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性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的培植。《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与结构》重点探讨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路径、方法、过程和整体思路,强调以中国问题为核心,注重比较法研究,认真考察国外相关制度的基本原理,充分考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和现实可行性,将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灌注到精致的程序细节设计之中。 -
协议仲裁制度研究杨秀清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最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 -
法学考试经典题目归类整理杜佐东整合各类法学考试经典试题透析法学考试命题方式锤炼法学思维、提升法学应试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基本法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1日颁布实施,后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后施行至今。它既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揭露犯罪事实,查获并惩罚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的依据。 -
刑事审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孔德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如何区分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孔德明,男,1957年5月30日出生,湖南省桃源县人,汉族,小学文化,系桃源县木塘垸水运公司船员。2002年3月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4月14日被逮捕。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孔德明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孔德明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孔德明私自储存的炸药是他人生产过程中未用完的炸药且没有造成社会后果;(2)被告人孔德明平时表现好,系偶犯,建议对其免除或从轻处罚。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2月,被告人孔德明驾船在湖南省衡南县协助他人进行水下工程施工爆破。工程完工后,被告人孔德明将施工后剩下的20根炸药私自存放在自己的船上。2002年3月5日下午,被告人孔德明驾驶存放……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山东青岛、日照、东营、济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肖 扬编者按2006年7月11日至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山东青岛、日照、东营、济南考察工作期间,就民商事审判与和谐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发表了题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司法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予刊登。如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审结民商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在新时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大举措,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司法调解在这一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提出将加强司法调解作为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突出的工作来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一、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新审视司法调解的功能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调解经历了“调解为主”、“着重调解”和“依法自愿调解”三个大的历史阶段。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和进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表现在:虽然有的地方、有的法院这项工作抓得很紧,效果显著,但从全国看,这项工作开展得还不尽如人意,各地情况很不平衡。一些法院过分强调“一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