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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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崔敏 主编《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五卷又与读者见面了。本卷内容丰富,收入专题论文,演讲和典型案例共32篇。其中,对一起“弑父焚尸”案的无罪辩护十分精彩,值得特别向读者推荐。本书的宗旨是:以质量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我们将坚持这一宗旨,始终不渝。 -
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左卫民 等著本书是《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的姊妹篇,是作者带领的科研团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中国刑事程序运行状况进一步研究与分析的新成果。前一本书出版以来,在学界引起一些反响,也得到同仁朋友的首肯,鼓励作者继续展开实证研究。受此鼓舞,加之自己对实证研究方法在开拓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方面的创新性价值的认同,遂组织团队继续研究。本书的研究以上次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及其他材料为主要资料,经进一步分析、论证而成。与前一本书的系统性特点相比,本书主要着力于对审前程序的专门化研究。 -
民事行政检察指导与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 编《民事行政检察指导与研究(总第8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与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民行检察制度研究】关于民事行政检察权配置的思考;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诉中监督研究(上);论规范出发型的民事抗诉案件审查方法——兼及民事案件;裁判方法和民事抗诉案件审查方法的统一;【协调配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经验介绍】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的实践与探索等。 -
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导论雷小政 著《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导论》在国内首次以法学方法论和刑事诉讼法特性为基础,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即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应用方法和法学研究方法。前者包括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价值权衡、漏洞补充和法律论证等;后者包括各法学理论体系中具有解释力、践行性的一系列研究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有利于促进法学方法论部门化和刑事诉讼法现代化:在价值判断领域,强调“小宪法”的人权属性和法的客观性;在法学技艺领域,突出立法艺术、司法美学以及学问品格;在刑事法律一体化中,以法律“可诉性”为核心原则,推进程序法定主义、罪刑法定主义、证据裁判主义等的互动。 -
中国审判制度史那思陆 著《中国审判制度史》书名为《中国审判制度史》,也可以称为中国审判法史或中国诉讼法史,是中国法制史的一个分支。它与中国民事法史、中国刑事法史、中国行政法史、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都是中国法制史的部门史。中国审判制度史是一门近年来新兴的学术,《中国审判制度史》的撰写只是为这门学科作一点“学术播种”的工作,这门学科未来会有无限宽广的发展空间。 -
人民调解法治新论刘江江 主编全书将人民调解法治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篇”。本篇是对人民调解法治相关理论问题的讲解,我们将人民调解纳入法的一般理论之中,用法的一般原理对人民调解作法律理论上的分析。其中包括人民调解法治的概念、人民调解法治的构成、人民调解法律关系、人民调解法律原则、人民调解法律渊源等。这些范畴的问题是研究人民调解法治的起点,也是人民调解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事实上,在撰写过程中,我们发现将法治以及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运用于人民调解之中并不牵强,因为人民调解法治有着实实在在的法律理论中的内涵。以人民调解法律关系为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内容在分析人民调解时都有具体内容,我们在分析“纠纷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时就将当事人的权利作了这样的概括,即自主决定权、要求回避权、表述真实意志权、不受压制权、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权等。这些权利只有人民调解当事人才享有,而其他法律关系当事人则没有这样的权利。由此可见,法治与法律理论对于人民调解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读者们在读本书时一定要对理论部分的内容认真掌握,因为它是领会人民调解法治的一把钥匙。第二部分为“主体篇”,本篇是对人民调解法治主体的讲解,人民调解法治主体与人民调解法律关系主体不是同一意义的概念,二者在理论上有重合,而在法治实践中人民调解法律关系主体与人民调解法治主体并不是一回事。人民调解法治主体只从相对静态的角度对介入到人民调解制度中的机构、组织、人的表述,它们是人民调解法治中较为重要的一个部分,没有它们的介入人民调解就无法运行,更谈不上进行法律行为了。依目前我国人民调解的法律规定,人民调解的法治主体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纠纷当事入、司法行政机关等,它们各自在人民调解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对于人民调解法治主体的讲解我们以我国有关人民调解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每个当事人在人民调解中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产生与变更乃至于工作原则等都作了较为简略的评介。这一部分我们所突出的是有关法律与法治的实务。至于人民调解法治主体的深层理论问题我们无法在本著作中进行深入探究,只是将一些在今后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提了出来。我们认为,通过对人民调解法治主体的讲解,有利于读者把握我国人民调解的运行脉络。其中诸多评介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我们对人民调解纠纷当事人的类型作了划分,认为人民调解纠纷当事人包括作为个体的纠纷当事人、作为企业单位的纠纷当事人、作为事业单位的纠纷当事人、作为社会组织的纠纷当事人、作为政府机关的纠纷当事人、作为特殊形态的纠纷当事人等。第三部分为“程序篇”,本篇是对人民调解程序的讲解。程序在法治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在一定意义上讲,法治如果离开了程序就会变得没有意义。但是,程序在不同的部门法律中有不同的意义和状态,人民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程序在其中的地位和设置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还考虑到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特殊的纠纷解决制度,与其他纠纷解决制度相比又对程序的要求相对松弛。这种松弛性决定了人民调解中的程序的特殊性,即既要依相关的程序规则而为,又对程序没有太苛刻的要求,基于这种特殊性,本部分我们介绍了人民调解中民间纠纷的受理、民间纠纷的调解、人民调解协议的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等基本的程序环节。这些环节既是按人民调解的运行过程设计的,又以我国目前关于人民调解法律规定设计的程序为基础。第四部分为“责任篇”,本篇是对人民调解法律责任的讲解。人民调解法治中的核心部分是法律责任,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不成其法律制度。因为在没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即使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只能提供一些行为范式,而不能为不遵循行为范式的行为施加国家强制力。法律责任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也是被放在比较重要的部分确立的。人民调解的法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相同,包括了大量的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而要对相关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就必须以构成责任为前提。基于此,我们先讲解了人民调解法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价值等有关的前提。而后分别讲解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责任、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等。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责任主要是针对对它的运作起决定作用的主体的,我们免去对人民调解当事人法律责任的讲解也是基于这个考虑。我国有关人民调解的法律规范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作了非常详细和具体的规定,我们在撰写中对这部分内容介绍得也较为具体,这有利于读者从法治国家以制约权力行使者为主的法治理念中得到启迪。第五部分为“展望篇”,本篇是对人民调解法治在我国发展趋势的讲解。之所以要设立这一篇,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尽管比较成熟,但人民调解法治却无法与人民调解工作本身同日而语,如何使人民调解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是我国学界和实务部门应当关注的问题。 -
仲裁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 主办《仲裁研究(第18辑)》内容为: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惟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06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829件,比2005增长10%,案件总标的额51.2亿元,比2005年增长5%,全年审结案件3762件,年结案率达到98%。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本会现拥有一支60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荟萃内地和港台地区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会计师等。本会现有工作人员7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90%以上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5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本会努力提高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全国仲裁机构中率先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最大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会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宽敞、肃静,配备有电脑、大屏幕显示仪和先进的录音、录像设备,可适应英语等多语种交流,为当事人省却了语言交流方面的不便。借助仲裁自身优势,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本会适时而变,在证券期货、消费、金融、旅游、科技、医疗、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制定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有针对性地培育专家仲裁员,不断提高仲裁效率和仲裁质量。本会现设有案件受理部、办公室、仲裁秘书部、国际仲裁部、发展部五个部门,并正在积极筹备成立研究所,专门从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 -
刑事诉讼革命的失败(美)布拉德利 著,郑旭 译《刑事诉讼革命的失败》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国际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定制度是一个失败,并介绍了其他国家是如何制定其刑事诉讼法的。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今天,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最高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刑事诉讼革命的失败》为推动美国对其法院制度进行系统性和实质性的改革做出了重大努力,它引起了法学、政治学和犯罪学领域学者的强烈兴趣。 -
刑事诉讼法条文·说理·案例廖明 等编著“条文•说理•案例”丛书中的《刑事诉讼法》一书的作者立足于注释法学的原理与方法,选取现行刑事诉讼法典的重要条文,用简洁的语言阐释其含义,对相关的重大理论、实务问题进行系统的介绍、研讨,并辅以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很好地贯彻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了方便读者系统地学习和查询,在典型案例之后,并链接与重点法条相关的其他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法条的选择重点突出;理论的介绍和探讨观点精炼,很多时候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选择的案例一是典型,二是简单明了。可以说,一书在手,既可把握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概况,又可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全部法律渊源,还能提供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方法。本书虽然不是一本纯理论性的专著,但无论对于法科学生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或者对于实务工作者准确适用刑事诉讼法,都能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 -
行政办案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习 编《行政办案手册》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认可。与此同时,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办案人员的实际需求,我们也在不断地对本书过行修订和完善,力图使本书在内容上和编排体例上都有所创新,使之始终成为最方便实用、常用常新的办案工具书。本书与一般的法律汇编最大区别是:1.主线清晰明了,适合办案实际需要。全书内容分为综合性法律规范、部门类别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常用司法解释和国家赔偿常用司法解释四个部分,其中“部门类别法律规范”部分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以管理范围为标准确定的41类行政管理行为,分别收录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了分类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行政诉讼常用司法解释”部分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为依据和主线,对法律文件进行筛选,并编排在相应的诉讼程序之下。2.法律收录齐全,列出典型案例索引,为办案提供全面指导。书中辑录了截止到2009年4月之前出台的行政办案所需的各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310余件,并从《高法公报》和《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法律出版社出版)中精选典型案例110余个,编成索引,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3.附赠光盘,附加新法增补服务,方便实用。光盘中收入目录中所列出的完整法律文件380余件,并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新法增补详见书末增补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