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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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业务办理规范与技能张武举 著《中国律师执业技能经典丛书:刑事诉讼业务办理规范与技能》主要内容是关于中国律师刑事诉讼代理的规范与技巧。具有很强的实务指导性。本书对律师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性,实用价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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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制裁判研究张雪纯 著《合议制裁判研究:基于决策理论的分析》对决策理论的介绍系统深入、表述严谨,可作为高等院校管理类、信息类专业的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也可供决策分析领域的研究人员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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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毕玉谦 著从国内外已发表的有关证据理论的著作、论文来看,对三大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缺乏集中、系统的横向比较研究。《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力图填补这一证据制度基础理论上比较研究的空白,试图对三大诉讼制度所涉及的证据理论在共性与个性上进行判识与认知,从而更好地探讨、发掘和提炼证据基础理论的基本内涵与精神实质,更深入、系统地把握证据基础理论的内在规律与专门属性,从而为证据理论的基础建设增加新的活力并将其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为立法机关提供充分、可靠、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司法机关务实、科学、高效地运用证据规则对事实问题进行判断和认定提供有力的理论诠释与智力支持。《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开拓性地对三大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纵深性的比较研究,梳理、整合了有关三大诉讼证据制度自近代以来的许多学术流派及观点并加以评析,并在相对广阔的领域和空间对三大诉讼证据制度中的核心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建构,力图使其广度和深度达到一个新的水准。值得强调的是,多年来,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研究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共认的弱项,《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对此有相当的篇幅,堪有填补空白的力度。从三大诉讼证据制度比较研究的角度而言,《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至少在国内尚属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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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研究文集何文燕 著居安思危是胸怀,乘胜追击是勇气。为了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决定以湘潭大学法学院在职教师和博士研究生为主体,同时以虚心学习、海纳百川之态,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开放,共同选辑、出版一套高水乎、高质量的“诉讼法文丛”。“诉讼法文丛”曾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已先后出版8本,现转由湘潭大学出版社组织骨干力量负责本套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改版后的文丛由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诉讼法博士点负责人何文燕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法律史博士点负责人李交发教授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教授担任文丛顾问,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诉讼法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担任总主编。我们期望通过这套文丛的出版,展现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的整体学术风貌和全新学科特色,让社会和学界更多地了解湘潭大学法学院,了解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同时,也为社会贡献一批有分量的诉讼法学作品,提升学科地位和学术品格,吸引更多的法律人致力于诉讼法学的研究,从而促进我国诉讼法学的全面繁荣和法治建设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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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实务王煜,赵福杰,刘孟海 著《基层检察实务:民事诉讼检察学》中介绍了民事诉讼检察学的学科概述、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发展历史和比较研究、民事诉讼检察的工作机制、民事抗诉制度等,并附民事检察规范性文件选编和民事检察法律文书摘录作为参考,是一本全面概括和介绍民事诉讼检察学的专业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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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火灾事故民事赔偿法律实务王文杰 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丛书:建筑火灾事故民事赔偿法律实务》是王文杰律师通过代理,深入研究几十起诉讼实务案件的基础上,认识到在处理建筑火灾事故相关立法,执法和民事赔偿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概括,内容包括建筑火灾基础业务知识和建筑火灾事故的相关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以案例和评析的形式呈现给读者,内容丰富,全面,材料真实。本书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系统了解火灾事故民事赔偿领域存在的问题,唤起社会各界法律人士对该领域的重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丛书:建筑火灾事故民事赔偿法律实务》作为律师实务书,作者将自身办案的经验与广大读者进行分享,尤其是对同行业律师,建筑企业法务,法官等具有很强的实务参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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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编《仲裁研究(第34辑)》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仲裁研究(第34辑)》,内设探索与争鸣、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实务、专题探讨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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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质证尚华 著,张保生 编《论质证》内容介绍:质证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环节,是举证的后续环节,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在整个司法证明的过程中居于中心地位。因此,明确质证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十分必要。科学的证明程序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质证不仅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还起到保障被告入诉讼权利、限制法官恣意从而增加法院裁判正当性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实现司法的实体公正还是程序公正,都要求探索质证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完善我国的质证制度,理顺诉讼程序的内部机制,使质证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能够有机结合,有利于更好地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更好地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 尚华编著的《论质证》共分为七章,首先从界定质证的概念入手,梳理了质证制度的发展简史,论述了抗辩式质证的结构与运行环境,阐明了质证的理论基础,分析了质证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并针对不同类型证据的自身特点和证明规律,探讨了言词证据、展示性证据、科学证据的质证内容和具体方法及技巧。这些研究试图在促进我国诉讼证明理论的科学化方面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第一章“质证的概念与功能”。本章从“质”和 “质证”的语义分析入手,古代“质”字的两种常见语义是“诘问”和“验证”,与当今各国常用的两种质证方法“交叉询问”和“对质”相合。目前我国学界关于质证的概念存在多种观点和表述,本书对此进行了评介。质证是一个多视角的概念。质证作为证明程序的重要阶段,是举证程序的继续,是对所出示证据的筛选和验证,并为下一个证明环节认证 奠定基础。质证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是指如何帮助审判人员去伪存真;质证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是法庭调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质证作为一项重要权利,是指当事人有权针对可能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进行质问、质疑、辩驳。 第二章“质证制度的历史考察”。本章分别阐述了国外和中国质证制度的发展过程。国外质证制度萌发于古罗马时期。由于受法律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立法者的价值选择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的质证程序也各具特色,存在两大基本质证模式,即审问式质证模式和抗辩式质证模式。两种质证模式各有优劣,并呈现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趋势。在中国,古代的质证制度体现出浓厚的职权性;质证方式多种多样,以诘问、对质为主要形式;质证对象兼顾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新中国成立后,质证制度处于一种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1996年3月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部分吸收了控辩式的质证方式。展望未来,中国应当落实以控辩对抗为基础的质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裁判者在质证活动中的作用,以保障被告人质证权为立足点。 第三章“质证的结构与运行环境”。本章从质证主体、质证客体和质证内容三个方面论述质证的内在结构要素。质证主体应当以证明权为视角。质证主要体现为一种权利而非责任。质证客体应当以证据信息为内核,应当包括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任何证据信息。质证内容应当以事实推论为主线。诉讼证明活动应当建立在理性的事实推论基础之上。质证的运行与证据开示、举证、认证等制度关系密切。证据开示是质证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提高质证的效率,并影响着质证的实际运行效果;举证是质证的前置程序,举证的方式影响着质证的方式和效果,举证的时限影响着质证的范围和效率;认证是质证的后续程序,认证的内容决定着质证的内容,认证标准决定了质证的方向和程度。 第四章“质证的过程”。本章阐述了质证与证明的关系,并论述了法庭质问和对质的基本程序。质证是证明的核心环节,是事实认定理性化的程序基础。现代各国法庭调查主要以言词方式展开,法庭质证的方式和程序主要是质问和对质。我国法庭询问并不完全等同于传统英美法系国家交叉询问或德国轮动询问。我国还需规范法庭询问主体,理清询问顺序,界定询问性质,规范诱导性询问的适用,科学确立交叉询问的范围,完善法庭询问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大陆法系国家将对质作为一种查明案件事实的方法,是法官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英美法系国家的对质更多地体现为被告入的一项诉讼权利。我国对质的智慧自古即有,当前还需进一步扩大对质的主体,改革对质的启动程序,完善对质的过程,规范对质的笔录。 第五章“质证的内容”。本章分别阐述了言词证据、展示性证据、科学证据的质证内容。不同类型的证据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证明规则,因而需要构建符合不同证据特点的质证内容和方法。言词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证人表达的准确性、证人诚实性、证人感知和记忆的准确性、证言相关性等内容。展示性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来源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可靠性主要围绕法庭上出示的展示性证据的制作、提取、保管、出示等环节的可靠性,相关性主要围绕具有可靠性的展示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联系。科学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专家的适格性、专家的客观公正性、专业知识的正确性、原始检材的客观性、分析检验的科学性等内容。 第六章“质证方法”。本章阐述了考证学与质证方法的关系,结合具体证据类型,阐述了具体的质证方法。言词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包括感知和记忆能力的质疑方法、诚实品性的质疑方法、利害关系的质疑方法、前后不一致陈述的质疑方法、不当外力影响的质疑方法。展示性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围绕物证来源可靠性、书证来源可靠性、视听资料来源可靠性展开。科学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包括专家资格的质疑方法、检材客观性的质疑方法、科学原理的质疑方法、分析检验过程的质疑方法、专家客观公正性的质疑方法。 第七章“多学科方法在质证中的应用”。本章论述了质证的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基础。在质证活动中,应当系统分析证据体系的逻辑性,发现其证据体系中的矛盾之处。在质证过程中,应当积极赢得被询问者的合作心理,准确观察和识别被质证者的心理变化,进而有效攻击和揭示虚假陈述。对抗式审判是以语言交流为基础的。整个质证的过程都离不开对诉讼语言的关注和运用,质证语言应当礼貌和尊重,避免不必要的正面冲突;应当具有控制性,尽量使用封闭性问话;应当选择准确、有效的词、句和语体,适当使用迂回、重复等语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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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王周户 编为了适应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高职生与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内容应当知识准确、理论完整,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未公认的个人观点。 紧密联系依法治国的实践,将依法行政的精神贯穿始终,体现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语言质朴流畅,通俗易懂,层次分明,详略得当。 根据我们的教学经验,为了便于学生全面学习有关法律,将重要的行政法律规范附于书后。本书由王周户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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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陈瑞华 著《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在对司法权的性质进行全面反思的基础上,讨论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及检察监督制度,对这些司法制度的深层问题进行了分析。《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入手,对长期存在的“义务本位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进行了理论总结,讨论了这一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广泛影响。针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所面临的实施困境,《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还讨论了回避和管辖变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卷移送、事实审重构、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思路。最后,《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结合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律师法难以实施的问题,对中国“立法推动主义”的制度变革道路作出了评价,并对那种自生自发的“司法推动主义”的制度试验模式进行了展望。《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倡导一种“以世界眼光研究中国问题”的研究思路,强调既要避免过于主观的法学移植主义,又要克服那种动辄提出立法建议的法对策主义,主张将制度层面的问题转化为理论问题,从而作出学术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