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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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的DNA证据[英] 彼得·吉尔 著,叶健 译《误导性的DNA证据:司法误判的原因》重新定义了“微量DNA”,回顾了一些导致司法不公的原因,发现其中大多包含对DNA证据解释的过度简单化;建立了解释微量DNA证据的框架;解释了DNA数据的使用和不当使用;通过几个经典案例分析了其中DNA证据的使用问题,并为法医DNA专家使用DNA证据提供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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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行政纠纷裁判规则类型化研究王红建 编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既包括行政上的,也包括民事上的。随着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学生因对高校的招生、纪律处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授予及撤销不服提起的诉讼不断增多。作为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高等学校,更应该成为遵守法律的典范。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高校在依法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依法收集证据的意识不强、对法律的理解不够到位、遵守程序不够严格等。我们希望通过对高等教育领域行政纠纷类型化的研究,总结高等教育行政纠纷的类型、成因、涉及的法律、司法裁判观点等,为高等学校依法行政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也为学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指引。为此,我们收集了大量高等教育行政纠纷的典型案例,邀请行政法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编写了《高等教育行政纠纷裁判规则类型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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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民事纠纷的法理研究陈轩 著希望通过这些年亲自办理的一些典型民事案件,对案件中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理论、法律规则进行分析和总纮,将案件从纯粹的事实层面提升到抽象的权利义务层面进行分析,以期从个案到法理进行逆思维的研究。另外,笔者在执业中通过和诸多当事人的接触后也发现,我们的社会对法律的渴求已经从简单的一般性普法到法治精神普及的阶段了。民众无论是否受过教育,或者受过什么程度的教育,基本上都知道发生了纠纷、矛盾是有法律规范他们的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来处理。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规定他们不甚了解,他们不理解法律,不理解为什么法律会有这样规定,这个规定的义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对他们利益不利的规定。有些人能够接受或者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去理解,有一些人则思想出现了偏差,采取不恰当,甚至 过激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因此,作为一个法学教师、一个法律从业者,笔者更觉得有义务去尽力宣传,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尽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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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丁勇 著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是现实中的普遍现象,而这种侵害往往披着公司决议的合法外衣进行。因此,以消除违法决议为救济目标的决议瑕疵诉讼就成为中小股东对抗大股东侵害的重要工具,也是公司法理论和实务一直强调的中小股东保护的重要内容。不过,公司决议毕竟关乎公司重要甚至重大事务,在充分发挥决议瑕疵诉讼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功能的同时也应避免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本书正是从公司组织法兼顾平衡股东个体救济与公司整体利益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和反思决议瑕疵诉讼的历史发展和功能定位,全面修正现行法在实体和程序规则上的偏颇,尤其通过对原告范围、诉权标准、瑕疵事由、诉讼担保、决议中止执行、诉讼和解等规则的均衡设计既维护合法诉讼也预防和避免滥诉,最终形成全面的立法条文建议,为我国公司法的新一轮修订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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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研究邓辉辉,向忠诚 著既判力理论所奉行的理念是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是对法院生效裁判稳定性的肯定和强调,而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是法院对其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突破或损害了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与既判力理论明显处于一种矛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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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程序补正研究陆栋 著刑事诉讼程序补正研究的目的是要解决证据(程序)瑕疵补正、再审发回重审等“瑕疵”界定不清,裁判标准不明以及审判权力滥用等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从程序意义的角度探讨刑事诉讼程序自身运行和控制的可能性,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制裁”在现实中难以有效实行的困境。进而探讨构建一种符合形式理性、具有人权保障功能、契合程序独特内在价值的“程序”规范体系,从而彰显程序法治的重大意义。本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层层剖析“补正”内涵,厘清相关理论,探寻基本原理来界定“刑事诉讼程序补正”这一核心概念。主要研究在“补正性”程序中进行的一种动态的程序性“补正”现象。例如程序“瑕疵”仅在程序运行中就可以得到弥补,进而恢复程序的运行。第二部分研究这种现象在实践中异化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其原因是因为缺乏控制。那么,从技术、政策、理念等诸多原因来看,功利化的利益权衡是导致程序补正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主要因素。基于上述办法的“失效”,进一步从程序自身的角度来寻找程序补正难以控制的原因。第三部分从控制论出发,以社会控制理论为基调研究刑事诉讼的程序控制问题,从形式理性的角度,指出刑事诉讼程序补正的控制主要应该是一种“程序性”控制,属于程序控制的内部功能机制。从而得出结论,刑事诉讼程序补正控制的本质是一种程序规范意义下的程序功能,简称程序规范功能。第四部分承接第三部分提出的这一理论设想,继续对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这种程序性控制展开讨论,尝试限定程序性控制的运用范围,明确具体内容,并对其在刑事诉讼程序补正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进行归纳式论述。第五部分返回刑事诉讼的程序法律规范,指出程序性控制内在缺陷,如难以构成程序规则,缺乏强制性的制裁等,结合程序性制裁,尝试建立一个“规范”刑事诉讼程序补正的完整体系,即以程序性制裁为外部程序控制功能,以程序性控制为内部程序控制功能。合称为程序规范功能体系。第六部分对刑事诉讼程序补正研究本身进行深入的理论反思,指出这种研究在宪法上的重要意义。从形式理性的角度,归根结底,刑事诉讼程序自身运行和控制具有重要的人权保障意义,而这一程序保障机制离不开程序规范功能的发挥。随之也需要重新审视法律规范。当然,任何研究都有局限性。为此,本文以严谨慎重的科学态度,再次论证上述理论创新的合理性和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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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理性刑事诉讼法学樊崇义 著《迈向理性刑事诉讼法学(套装上下册 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是2006年《迈向理性刑事诉讼法学》的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将自己治学体会作一梳理,将近几年来的部分法学论文集编撰而成。主要围绕诉讼法学的发展与创新这一主题进行研究、探讨。《迈向理性刑事诉讼法学(套装上下册 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内容详实,探讨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建构,回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自1949年至今的发展历程,提出要突破传统诉讼法学体系,从法哲学的视角构建独立的诉讼法学科学体系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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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律出版社 著●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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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编第四分册主要囊括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37个罪名。具体包括:妨害公务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招摇撞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侮辱国歌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b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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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口供治理与错案预防的证据学对策研究王峥,许昆 编《命案口供治理与错案预防的证据学对策研究》分为六章,运用“实践出真知”理念确立核心内容。在研究了大量的命案实例的基础上,对命案口供搜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如何依法、有效地获取口供提出了见解。同时,对刑事错案与口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究,并基于此,对如何防范刑事错案的发生提出“中国化”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