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
经济的法制框架吴志攀,白建军主编《金融法苑》自1998年创刊至今,已经出版了50多期。在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它逐渐从稚嫩走向成熟。为了回报学界、业界和读者对它的支持与厚爱,也为了避免一些珍贵资料散失难见,我们特别从《金融法苑》第1到第50期中,精选出部分文章汇编成了《金融法苑》精华版丛书。本套《金融法苑》精华版共分3卷。第1卷《经济的法制框架》,选编了《金融法苑》“专论”栏目中诸多名家学者的文章,其中不少文章是经作者特别许可翻译而来,视角独特,阐析透辟,对我们金融领域的研究深具启发意义。第2卷《海外金融法》,选材于《金融法苑》“海外金融法”栏目。经整理分类,该卷集中介绍并评析了美国、欧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律制度。第3卷《金融法庭》,取材于《金融法苑》“金融法庭”栏目。为扩大信息量,此次对每篇文章重新进行了编辑整理,增加了各案的法律点、法院审判要旨、相关学理分析和实务见解等等,希望读者从中得到最大的信息与收获。< -
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郭雳著《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实证研究、语境研究等方法。经过细致讨论,《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说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是相当完善的,以联邦证券法为主,配合各州相关规范;其本源是1933年《证券法》发行注册制下规定的“豁免交易”,骨干包括该法第4(2)条、SEC颁布之D条例、规则144、规则144A以及法院若干重要判例(如Ralston Purina案、Doran案),枝节则触及包括《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全国证券市场促进法》等几乎整个证券法律体系;其制度优越性和最大特点在于均衡和协调,即均衡筹资便利与保护投资者、均衡效率与公平、均衡市场与监管,协调发行环节与流通环节、协调业界要求与学者观点、协调联邦规范与各州规范。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迄今已经经历了七十年的演进,其制度变迁突出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征,有力地推动了私募发行的发展,可被视作是美国证券法律发达史的一个缩影。正因如此,日本、台湾地区等纷纷将其奉为圭臬,整体上加以借鉴移植。同样,作为公开发行的有益补充,私募发行也有理由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转轨、开放进程中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然而我国相关现状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募活动还不普遍,系统、有效的对应规范尚未形成,存在着“私募活动公募化”、“私募规范公募化”等误区。私募发行要想健康发展,还必须克服法律、市场、制度、认识等诸多障碍。就此《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也提出了作者对于我国法律规范私募发行的初步阶段性设想,为他人的继续研究创造了一个平台。 -
票据法新论梁宇贤著商事交易,首重交易之简便性、公平性、敏捷性、确实性、安全性,此为商事法之理论基础,由此决定商事法本身又具有私法兼公法性、技术性、营利性、国际性、协调性、进步性之特性。梁宇贤,台湾高雄县人,台湾中兴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士暨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美国迈阿密大学法学硕士,范诺曼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研究员,香港珠海书院客座教授。现任台北大学法学系教授。主要著作有:《民法概要》、《法学绪论》、《公司法论》、《商事法要论》、《票据法新论》、《海商法论》、《保险法》等。本书包括:票据法之意义、票据法之性质、票据与票据法之演进、票据之演进、票据法之沿革、票据法之统一趋势、票据之经济效用、票据之法律关系、票据行为之概述、空白授权票据、票据行为之代理、票据之瑕疵、票据权利之概述、票据权利之取得、票据权利之行使与保全、票据之抗辩、票据丧失、票据时效、票据这利益偿还请求权、票据之黏单、汇票、发票、承兑、参加承竞、保证等。 -
办理金融案件法律手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金融案件法律手册》编辑组编本书收录最新、最常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涉及金融机构法、货币法、金融业务法等类。 -
工作着是美丽的王建平 主编在现实生活中,漠视权利,侵害他人利益,甚至是肆无忌惮地损害、践踏他人权利的行为,仍频繁地发生。那些权利受到侵犯者,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在事实上怂恿了侵权行为。对法律的不知,或者知之太少,以及知之片面等等,常使人们陷入维权困境。本套丛书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强化公民维权意识的目的,从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用、生老病死养等方方面面入手,以大量有现实针对性、新颖性的具体案例说法,剖析问题,为有效解决问题出谋划策,提供借鉴和建议。是真正方便人们学法、用法,足不出户便能请到身边的“法律顾问”。 -
新编物业管理法规杨建才等第一篇基础认识篇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纠纷的成因及常见类型如何面对物业纠纷处理客户投诉的基本思路应如何对待业主的无理投诉物业管理人员的沟通行为法则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第二篇案例分析篇第一单元日常管理业主提出不合理装修要求怎么办部分业主要随意封闭阳台怎么办业主不愿配合公共部位维修怎么办开业典礼影响办公环境怎么办住户对维修料具提出质疑怎么办信件误退投诉第二单元工程服务电梯坠落伤人要求赔偿怎么办污水管道返水怎么办业主家中地板渗水怎么办设备能耗过大怎么办擅自修改承重柱用户投诉怎么办楼房脱落水泥块砸死住户怎么办第三单元安全服务业主住房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酗酒后的访客自伤怎么办业主请来的装修人员要强行闯入怎么办消防栓为何喷不出水提供停车位客户轿车丢失怎么办保安人员“监守自盗”怎么办第四单元财务管理房子没住,交不交管理费住户以维修未使用任何材料为由拒交维修费用业主拖欠巨额管理费催交困难怎么办租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向业主催缴物业管理财务费是否要保密收维修基金并非乱收费第五单元综合事务未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能不能当业委会委员全体业主反对物业管理公约怎么办业主通过网络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保安为救业主跌伤怎么办楼前绿地变成私家植物园怎么办业主健身扰民怎么办第三篇思考实训篇车辆破损进入车场后推卸责任怎么办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归结到物业管理身上怎么办业主家中遇害物业管理公司应否承担责任物业管理费谁说了算纠正违章装修僵持不下怎么办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乱停车的访客蛮不讲理怎么办业主以自行车丢失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怎么办物业管理人员入室引起的误会怎么办业主有了成见怎么办业主要求集中供暖,业主委员会应该听谁的紧急情况,物业管理人员是否有权破门而入住户遭抢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责任物业管理应如何进行人员配置业主委员会这样做对吗业主执意乱装空调怎么办业主以新居有瑕疵状告物业要求索赔小区的围墙物业管理公司能拆除吗设备功率过剩怎么办小区车库成了“酒窖”转让商铺忘了公约原业主照付物业费ATM取款机忘锁门怎么办楼顶变私家花园怎么办有人逗留损毁绿地怎么办租户乱抛脏物怎么办推拖清理装修垃圾怎么办有人乱派招贴怎么办商铺业主与顾客发生冲突怎么办业主强占他人车位怎么办访客拿住户钥匙要上楼人户怎么办参考意见 -
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朱树英主编本书包括住宅?唐贩拷灰追墒滴窈臀镆倒芾矸墒滴窳讲糠郑臼榻峁购侠恚谌菹枋担靖拍罱樯苁埂《琳叨砸恍┳ㄒ蹈拍罟涣私猓僮魇滴窠步庖匀枚琳呋久髁耸滴袢绾谓屑坝ψ⒁獾墓丶晌侍猓墒视貌糠挚墒苟琳吡私夤液偷胤降幕痉桑ü婧凸娣缎晕募僮餍郧浚涤眉壑蹈摺?《住宅商品房产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包括住宅商品房交易法律实务和物业管理法律实务两部分。第一部分住宅商品房交易法律实务包含新建商品房买卖法、二手房买卖、商品房押、商品房租凭四篇。各篇又分二章。第一章第一节阐述本章基本概念,以便人们对一些专业概念能够了解;第二节操作实务让人基本明了该章所述交易如何进行及其中应注意的关键法律问题;第三节法律适用让人们了解国家和各地的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保险法规监管房永斌,孙运英主编前言坚持依法监管,是维护中国保险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国保险法制建设不断加强。2002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对保险基本法的一次重要修订,是适应中国保险业发展实际、推进保险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随着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保险业的监管将逐步由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向依靠法律调整转变。《保险法规监管》作为《21世纪保险系列教材》之一,在编写过程中紧密联系保险业和保险法制建设的实际,详细介绍了保险法制建设的新进展,体现了时代特征,既便于保险专业学生和保险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又便于大家了解最新的保险法制建设情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思想,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贯穿了法学原理、基本法律、保险法规、保险监管的逻辑顺序。《保险法规监管》一书中有对法学基础理论的介绍,如法的基本理论等;有对我国基本法律的介绍,如民法、合同法、行政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仲裁等;有对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介绍,如关于保险合同、保险法律责任、保险争议解决等;有对我国保险监管具体制度的介绍,如关于业务范围、资金运用、市场准入与退出、偿付能力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保险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我国的整体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即遵循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是针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提出的,各国行政立法迅速发展,从一级立法转为多层次的立法,必须保证法律的优先地位,一切国家机关规定的规范,尤其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都必须与法律保持一致,以保证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从另一角度讲,法律优先也意味着下一层次的法规要与上一层次的法规保持一致,层层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法律优先原则的实现。保险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保险法规监管》一书在阐述我国保险法规时,兼顾了我国保险法制建设面临的外部法律环境,对我国的民法、商法、合同法、公司法、行政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从法律实施的角度对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也进行了介绍,坚持了法律优先原则。保险监管要不断适应我国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的转变。总体上讲,我国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正在由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即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传统行政体制中,政府职能几乎没有什么边界可言,行政管理无所不包。在行政体制现代化过程中就是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使全能政府成为有限政府,由管制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一是还权于市场,将大部分社会资源配置任务转交给市场机制;二是还权于社会,尊重社会自治,将部分社会管理和监督工作交给行业协会和自治组织;三是放权于基层,充分调动各级行政监管机关的积极性。适应这种变化趋势,保险监管制度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保险法规监管》一书在编写过程中吸收了这方面最新的内容,包括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与退出、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偿付能力监管等。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保险监管逐步放松的趋势。由于金融创新的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并在保险领域广泛应用,原有的监管规定已经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或者被金融产品创新规避,或者被金融发展实际废除。以辩证的观点认识这种趋势,放松管制其实是一种表象,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和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在更高层次上加强了监管。监管机构和被监管对象这对特殊的矛盾推动了保险监管从管制到放松管制,再到高层次科学管制的螺旋式上升发展。为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进行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结合保险业实际情况共取消了86项行政审批事项,放松了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管制,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制定新的保险法律法规,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基于上述考虑,本书重点介绍了五个方面内容,建立了以下编写体系:第一编,法的基础理论,介绍法学理论的基础知识;第二编,保险合同关系,借助民法的基本原理阐释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第三编,保险监管制度,结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介绍保险监管的相关内容;第四编,保险法律责任,重点介绍保险合同责任、保险行政责任和保险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和处罚;第五编,保险争议解决,主要介绍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等程序法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保险法规监管》的编写是在国发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张洪涛教授的指导下进行的,由主编和编写人员共同拟定提纲,分工写作,最后由房永斌和孙运英博士统校,张洪涛教授审定。参加编写的人员有房永斌、龙翔、刘学生(中国保监会)、孙运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刘树德(最高人民法院)、戴钦功(德恒律师事务所)。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要求保险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保险实际。尤其是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法规的建设和监管制度会出现加速调整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处在转型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建设正抓紧进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保险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适应保险业的发展。对书中目前存在的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编者将适时根据保险法制建设的进程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修订。编者2003年7月20日 -
保险法实例解说梁宇贤著法律为社会生活之规范,因此近年来,台湾地区法学界积极倡导实例之演习,俾将学理与事实配合,融会贯通,而期学以致用。同时,亦加强法律人的思考能力,达到举一反三之效果。余有鉴于此,特着手编著本书,以实例为基础,提出问题,逐一加以解说,俾阐释保险法之各个基本观念与制度。进而对学理上及实务上争议之问题,就正反二说,加以比较,增补注引,附以私见,评其得失,俾资读者探求本源,比较参证之助。本书实例之次序,大致按“保险法典”之编制,并与传统之保险法教科书相互配合。又本书所引用法律条文,其简语悉以各该法律之首字代之,如(六四I),系指“台湾地区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余者类推。至于本书中,提及台湾地区现行“保险法”时,均无“本法”二字简称之。兹为便利读者,特于本书末,编列“最高法院”判决、“最高法院”民事庭会议对于“保险法”决议之全文,及近来,“司法院民事厅”与“高等法院”座谈会之法律问题研讨意见等,以供参考之用,并于文后录历届司法官及律师之试题,以供参考。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释义张穹主编条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围绕这个核心,条例对安全生产许可话的发放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取责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重要法律依据。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精神实质,并加以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配合、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接参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起草和审查,修改工作的同志共同编写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释义》,他们根据起草、修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章节顺序对每一条文都作出了较为全面、准确的解释,力求反映立法原意的同时,还认真筛选了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作为本书的组成部分。该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既可作为法律培训教材,也可作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以及广大公民学习、研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参考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