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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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风险防范与实务操作指南田璐郭欣欣 著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常会就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对于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但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基本工资,或者对于劳动者工资仅作概括性表述,故劳动者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可能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并不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规范、明确的工资支付记录,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交劳动者的具体工资构成或明细,法院往往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银行流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个税缴纳证明等资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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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监管与公法[美] 吉姆·罗西 著,甄杰 译本书从议价视角阐释了公法在一些需要受到规制的产业,如电力、电信行业中的影响和作用,集中探讨了司法干预在20世纪的公共产业中所扮演的角色,放松管制对公法发展新机遇的阻碍,以及公法在非规制环境下的具体作用,并重点关注了它在以调整为重点的政治进程方面对私人利益相关者和公共机构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本书是对法律经济学相关领域新研究成果的全面介绍,体系比较完整,适合法学、经济学相关研究人员、学者和学生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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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法的争鸣与思考董保华 编董保华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专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论证与起草工作。本书是董保华教授汇编的文章合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做出修改,并于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在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改窗口打开之际,董保华及其他一些专家,积极献言献策,并参与修法活动。2015年至2018年,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法的讨论再次兴起。因各方意见未达成统一,这次修改并未实现。在这两次修改窗口打开之际,董保华及一些专家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演讲,对修法的必要性、可能性做了大量的探讨。本书将这些意见、文章合集出版,可以集中体现劳动法专家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制度设计、修改意见所做出的智力贡献,希望能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的修改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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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李世炜 著本书是“十二五”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书共分10个项目,包括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公司法律制度与训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其他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与训练等。各项目均配有项目实训,便于学生掌握和理解所学内容。为利教便学,本书配有教学课件。本书既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大类学生用书,又可作为社会相关人员培训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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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法制研究王海峰 著尽管学术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木”(Building Blocks)还是“绊脚石”(Stumbling Stone)的问题争论不休,在实践中,各国仍然按照各自的战略规划,不断构筑以自己为中心的“轮轴一辐条”(Hub and Spoke)体系,从而使“意大利面碗”效应(the Spaghetti-bowl Phenomenon)与日俱增。在这一过程中,区域贸易投资协定成为追求高水平的投资规则的推手。国家之间相互给予准人前国民待遇是实现更大程度经济一体化意愿的表现,但没有一个国家同意给予无条件的准人前国民待遇。为了平衡外资保护与东道国主权之间的关系,缔约国一般以协议附件的形式,在负面清单中列举与协议义务相左的各项不符措施,对准人前国民待遇等协议条款进行保留。列入负面清单的不符措施的性质、水平和部门分布体现了缔约国在外资准入方面的实际限制程度和灵活性方面的偏好。根据国际经验,负面清单分为现有不符措施和未来不符措施两类清单,其中对现有不符措施又可施加“停止”或“回转”机制的约束。在国际投资立法中,如果一国采用或接受了外资准人的负面清单模式,那就意味着该国对外资准人承担“非禁即入”的国际义务。但是,对于该国而言,负面清单不仅仅是一张张包括各种不符措施条款的表格,还需要在协定或条约中建立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其他条约义务,以及在国内建立起与“非禁即入”的国际义务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套的国内制度,从而使国际义务能够全面地在国内得以履行,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皆可平等自由进入清单外事项的同时,维护本国的经济主权与安全。例如,为了细化协议条款,使准人前国民待遇例外条款在国内具有可操作性,各缔约国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对例外规定加以规范,形成与国际协定的对接机制,从而建立负面清单管理的国内“安全阀”机制。“安全阀”机制的设立与完善是东道国制衡投资自由化、维护本国经济主权的重要法宝。各国在建立国内“安全阀”机制时,主要基于对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尽管目前中美BIT谈判停滞不前,但是谈判的前景应该是乐观的。有关负面清单模式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标准有可能在未来的中美BIT谈判中达成。我国应从国际、国内两个层次构筑与完善我国的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法制。从国际层面上看,我们应当在我国自贸区战略的指导下,构筑以我国为中心的“轮轴一辐条”体系:多边贸易体制下,坚持以正面清单为模式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标准;区域贸易体制下,警惕投资自由化导致的贸易转移效应;双边协定中,基于对等互惠原则,具体比较分析各谈判国与我国的产业现状,分别采纳以不同的负面清单为模式的准人前国民待遇标准。未来的中美BIT谈判中,中方关注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东道国如何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如何在面临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实施审慎监管措施的问题。我们认为,在BIT谈判中,中方至少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维护国家利益:1.我国在制定负面清单时,必须要体现我国产业保护的核心利益,与国家产业逐步自由化政策相呼应,采取分类制定负面清单的方法,保留有条件地扩大负面清单的权力。2.我国应当在准入前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情形问题上与美国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其在BIT文本中予以制度化,尤其是要关注金融安全例外条款。3.中方要以中美BIT谈判为推手,要求美方在其国家安全审查标准、高新技术投资限制、中国汇率制度等方面澄清观点,并与中方达成共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当前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改革进程的重要着力点。现阶段,自贸区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人负面清单这三份负面清单各司其职,非自贸区各政府部门需做好外商投资准人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则衔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健全完善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1.完善市场主体制度与产权法律制度;2.制定并完善我国产业经济法,确立产业逐步自由化制度;3.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全面构建负面清单管理的透明度机制;5.完善负面清单管理的“安全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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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陈琦华 著经济法是经济管理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针对经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经济法的内容不仅包括法学体系中的经济法,还包括在法学体系中不属于经济法但应用型和操作性较强,学生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和经济法有关的民商事法律。经济法教材有五个部分组成,即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与经济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经济纠纷解决。其中涉及的单行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预算法、税法、银行法、审计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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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法王冬生 著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年伊始,我们便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和出台了7批28项防疫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新格局下,多种支持经济回稳复苏的财税政策不断发布,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首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落地,日常预缴程序进一步优化,企业与个人办税越来越便利;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依法征纳作为解决税收争议基石的观念日益深人人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确定了未来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2021年我国将进一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税收现代化也将开启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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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研究刘恒科 著本书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组织变革为背景,对新时期农地经营收益分配的基本理论进行探讨,并从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社经营和企业经营这四种不同经营组织下的农地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农地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的理论解析; 第二章农地家庭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 第三章农地集体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 第四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法律制度; 第五章农地企业经营收益分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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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证券法律规制研究周灿 著本书分为五章。第一章对众筹证券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解读,本书引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著名众筹网站Prosper所发行收益权凭证的解说来分析众筹证券的内涵和特征。第二章是对众筹证券发行制度构造的讨论。 从众筹证券发行内涵剖析、投资者保护制制度、发行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入手,结合众筹证券自身特点和我国现有证券发行制度基础、众筹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运营模式、市场环境等因素,提出构建我国众筹证券发行制度建议。第三章是对众筹证券转售制度的分析。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立法应建立转售制度,限制众筹证券的转让。第四章对众筹证券法律责任的安排进行了研究。 结合众筹证券发行、转售、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提出众筹证券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构建建议。第五章探讨了众筹证券的立法设想。 从证券监管的三大基本目标出发,提出投资者保护目标与市场效率目标应尽量平衡,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坚持适度原则,科学地划分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将立法及政府监管严格限制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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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吴先聪 著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规模持续攀升。但是,由于世界局势复杂化、文化多元化、资源信息化的趋势,境外投资面临诸多风险,因而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投资效率等问题备受国民关注。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但是基于各国(或地区)文化存在差异、法律具有本土保持特征等原因,国家审计机关很难对境外国有资产实施审计。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本书将由表及里深入研讨对策。 本书在分析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的目标、范围和重点,构建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目标的实现路径。基于“大智移云”信息技术构建大数据审计平台、实施流程和方法,为解决境外投资现场审计不可行的问题提供了思路。同时,选取常见的几种境外投资模式,制定具体审计程序、方法和流程,并利用实务案例演示说明审计程序和方法的运用。本书的特点有:第一,深入审计实务,开创性地将其分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政策落实审计、资金使用审计、合规审计和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分别探讨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第二,将数据共享理念用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模式中,构建大数据审计平台,为解决境外投资审计难的问题提供新思路。第三,引入具体案例,详细展示了境外并购审计、境外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和境外投资涉税审计如何展开。本书可为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提供方法和保障;同时为审计机关开展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