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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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讲话杨汉平[等]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讲话》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规范市场主体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确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配合学习和宣传个人独资企业法、在立法、司法机关工作和从事法学、经济学研究及实践的几位同志共同编写的这本《个人独资企业法讲话》,希望能对读者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起到参考作用。 -
责任保险论邹海林著《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本书除导论和结束语以外,正文部分包括八章。第一章主要讨论责任保险的概念、标的和特征等基本问题。第二章主要讨论责任保险的分类问题。第三章主要讨论了责任保险合同的基本问题。第四章主要讨论了责任保险人的结付责任。第五章主要讨论了责任保险的第三人问题。第六章主要讨论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向被保险人索赔的抗辩与和解的控制问题。第七章讨论了责任保险人的抗辩义务。第八章主要讨论了责任保险与再保险的问题。 -
职工医疗保险周恩惠,马天骥等编著本书从社会保障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就诊、医疗收费制度、药品管理、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医疗保障等7个方面,对人们普遍关心地有关我国医疗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回答,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我国医疗体制的有关政策,能帮助我们了解实行医疗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企业的企业家张维迎著本书由契约理论和企业家理论发展了一个企业的企业家——契约一般均衡理论,试图在主流经济学的框架内解释究竟是什么因素决定市场经济中企业内部权威安排,回答了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工人监督企业家,为什么资本所有者而不是劳动者选择企业经营者,什么因素决定什么样的人将成为企业家这样一些问题。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有才能又有财产的人成为“企业家”,有才能无财产的人成为“职业经营者”,有财产而无才能的人成为“单纯资本所有者”,既无才能又无财产的人成为“工人”。本书还证明,这四种人之间的均衡关系的演变依赖于总人口中能力、个人、财产和风险态度的联合分布。本书第一稿曾获1992年牛津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最佳论文奖和英国经济学最高奖学金。 -
契约冲突法论傅静坤著契约冲突法是冲突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社会中频繁发生的法律冲突中,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就是关于契约的法律冲突,因此,就契约法律冲突进行专门的论述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契约的种类繁多,本身的问题又比较复杂,适用于某一种契约或契约中的某一问题的规则未必能够适用于其他的契约类型和契约中的其他问题,因而,要想对其作出比较全面的论述是十分困难的。正因如此,在各国的冲突法著作中,学者就契约冲突法常常仅作一般的论述。而莫里斯就指出,如果要对契约冲突法进行完整的论述的话,应当用一百页纸才能够完成。然而,随着现代国际经济的发展,有关国际性契约的法律冲突问题日益突出,回避对它的研究是不正确的。所以,作者专门针对契约法律冲突撰写了本书,以期对契约冲突法作一个较为系统的论述。本书共分“导论”,“意思自治原则与契约的自体法”、“有关某些特别问题的法律适用”、“统一国际契约实体法”、“统一国际契约冲突法”和“有关契约的区际法律冲突”等五章。通过这些章节的论述,作者试图指出,契约冲突法的理论体系是由冲突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统一国际契约实体法和统一国际契约冲突法以及区际契约冲突法等三个部分组成的。在第一部分当中,作者指出,契约冲突法是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并以自体法理论为基本的冲突规范体系。按照这一原则,在确定契约的自体法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核心的原则,因而,无论是当事人的明示的还是默示的乃至于推定的意图都应得到基本的尊重。当然,随着国际上对过度 的契约自由的限制,在冲突法上,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和自体法的适用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公共秩序和直接适用的法律都成为在确定契约自体法或是否适用自体法时应当考虑的问题。除此之外 ,还有一些传统的冲突规范也在某些特别的问题上发挥着作用。在第二个部分当中,作者指出,由于国际性契约有史以来就具有的统一性,加上现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某些契约领域已经出现了一些国际公约、惯例和示范法,从而使国际契约的条款得到或将要得到一定的统一。通过这种实体内容的统一,契约法律冲突也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到遏制。此外,鉴于各国在其国际私法中所规定的契约法律适用规则各不相同常常会导致“挑选法院”的现象的出现,因而,国际上长期致力于发展某种统一的冲突法规则,而有关契约的冲突法规则的统一国际立法也逐渐增多,从而使某些范围内的契约法律冲突找到了统一的解决办法。最后,在第三个部分,作者指出,在国际契约法律冲突之外还存在着一国之内的区际契约法律冲突,这种种突的解决主要是依靠与国际契约冲突未能相似的规范,但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
海商法金涛,傅廷中主编暂缺简介... -
英国公司法规汇编虞政平主编本书以英国公司法之发展为主线,共收集法律法规72部,其中正文部分收集自早期特许至现行公司法计44部,附录部分收集相关铁路、银行、破产与清算、董事责任、商业名称以及合伙等法规28部。 -
美国公司法判例解析朱伟一著本书以作者独特的语言方式,阐述了美国公司法的主旨,并运用判例来评解法律条文,本书分三部分:法律简介;判例;要览、分析,书后附有法律词条解释。本书突出重点,简而全,语言风趣幽然,具有可读性。 -
担保物权法(日)近江幸治著;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担保物权法,由于多种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并且如实地反映了经济的动向,是变化多端、敏感的问题。正因如此,似乎不少学生都感到这是民法中最难理解的部分。鉴于此,本书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考虑。第一,本书以性质上的解释为中心。对于重要的论点,不仅仅只是整理主要学说和案例,对持不同见解学者的观点与进行了分析说明。第二,为了帮助理解难点之一——诸制度,简洁地增加了制度论的说明,从最低限度附带说明各担保制度的构成要素以及各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勾划出担保制度的全貌,以有助于理解。第三,从实务性的角度出发,抓住最近实务的动向。重要的部分,引用了最新的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例、文献。并且,还特别在第四编单独设立了债权担保,因为我认为这个内容今后还将会广泛地利用。第四,关于技术性方面的问题,除了本文的说明外,还没有小的[]和注。第五,特别照顾到初学者。担保法由于关系当事人非常错综复杂,首先,试用了许多图解。其次,本书中的前后参照部分,用项目以及页次提示。所以希望参照有关部分的同时,注意系统的理解。 -
外国民商法导论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外国民商法导论(第2版)》是系统论述外国民商法律制度的著作。《外国民商法导论(第2版)》分为上、下两篇,计19章。上篇阐述了英美法系民商法的发展历史及特点,并系统论述了英美法系的财产、契约、侵权行为、信托、代理、公司买卖、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民商法律制度。下篇阐述了大陆法系民商法的历史、民商法典及民商法的最新发展,并分别对物权、以、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票据、公司、破产等大陆法系典型的民商法律制度作了论述。余论部分论述了西方两大法系对近代以来中国民商立法的影响及基本特征。《外国民商法导论(第2版)》阐述严谨,资料新颖,适合法律、经济专业的师生法律荼者及相关人员阅读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