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贝弗里奇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译《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也是现代从事社会保障研究和教学工作者的必读书,它对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产生过重要的影响。1941年,英国成立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着手制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受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主席阿瑟·格林伍德先生委托,出任“调委会”主席,负责对当时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进行调查,并就战后重建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构思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第二年,贝弗里奇提交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正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要介绍了“调委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如废除批准社团制度,改革工伤赔偿制度,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统一缴费和待遇标准),将医疗和康复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向国民统一提供等。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伤残赔偿途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涉及社会保障预算,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及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之后,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做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集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行业承担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要,并就其参保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第六部分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并把消除贫困定位为战后的基本目标,明确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就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扶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了三条指导原则。第一,既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避免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和驱动;第二,把社会保险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第三,确定国家提供福利的原则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明确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国家和个人共同的合作来实现。国家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不应扼杀和替代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国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宜过高,应给个人参加自愿保险和储蓄留出一定的空间。贝弗里奇报告是一个关于全方位福利问题的报告。它从人们的需要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福利体系。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提出国家将为每个公民提供九种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并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提供国民救助。九种社会保险待遇分别为:失业、伤残和培训保险金,退休养老金,生育保险金,寡妇保险金,监护人保险金,扶养补贴,子女补贴,工伤养老金,一次性补助金(包括结婚、生育、丧葬和工亡四种补助金)。其中有许多为新的福利项目,如为儿童提供的子女补贴。这在福利制度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根本性的突破,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它是福利国家的核心,打破了传统的家庭扶养职能,由国家直接代替家庭向非劳动人口承担部分扶养责任。报告的另一项重要突破是提出应建立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此外,报告还要求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强制实施。在这个制度下,不论收入多少,不论风险高低,所有国民都必须参加保险,?咳嗣恐芙煞眩崖氏嗤掖鍪敌型骋槐曜肌U庑┒纪黄屏擞⒐械氖б当O蘸鸵搅票O罩幌抻谀承┤禾宓南拗啤?报告指出,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三是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四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英国政府基本接受了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于1944年发布了社会保险白皮书,并制定了《国民保险法》《国家卫生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国民救助法》等一系列法律。1948年,英国首?喟吕裥加⒐谝桓鼋ǔ闪烁@摇1锤ダ锲嬉惨虼嘶竦昧恕案@抑浮钡某坪拧1ǜ娴姆⒈砗推淅砟钤谟⒐氖凳耘分奁渌也司薮蟮挠跋臁H鸬洹⒎依肌⑴餐⒎ü⒁獯罄裙卜追仔Х掠⒐铝τ诮ㄉ韪@摇?贝弗里奇报告出版后的60年间,福利国家的理论和制度模式经历了从兴盛到反思教训的过程,各种改革的设想和措施直到目前依然在尝试。但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诸多原则、观点和方法并未过时,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有积极而重要的借鉴意义。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将该报告列入了出版计划。为了让大家看到一个完整的报告,也为了让有兴趣的学者欣赏到原汁原味的著作,我们在中文译稿后附上了原版英文。
-
企业破产清算费袁伍 编著遇到争议或纠纷怎么办?这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讨说法、打官司、谈条件之前您首先需要知道自己遇到的事属于哪一类,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就您个人的情况而言胜算有几成,别小看了这些信息,它们对问题的顺利解决往往起关键作用。而法条成千上万,解决办法也不止一个,要是有行家指点迷津,将会节省您不少时间和精力。针对读者的强烈要求,我们搜集了各个领域中出现的现实案例,邀请各个法律领域的行家进行分析解答,推出这套《遇事找法》丛书,目的是帮遇“事”犯难的您找到最经济最便捷的解决办法。它与其他案例类书籍不同的体例特点是:设问 以最贴近您生活的问题为目录,让您以最快捷的方式查找到自己关心的案例。案例 每本书200-300个案例,力求覆盖这个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或难题,以备您对号入座,从别人经的“事”中找到自己要的答案。解答 法律行家对案例和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用最简洁的话告诉您最可行的办法和最可能的结果。依据 不能空口无凭,还得看法律怎么说。行家解答之后附有最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具体到条款项,以方便查阅。附录 在附录中我们收录了此类纠纷最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和正文相呼应。本套丛书的宗旨只有一个:帮助您最便捷的解决难题。我们衷心希望本套丛书能够让遇到“事”的您在众多头绪中豁然开朗,难题迎刃而解。
-
公司经营的刑法研究章惠萍著《公司经营的刑法研究》主要从刑法的角度,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犯罪学的相关知识,在我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多方面、多视角地探讨了公司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第一章讲述公司及公司法基本知识;第二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发展历史及其社会危害性;第三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第四章探讨了公司犯罪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第五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第六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第七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八章探讨了公司犯罪的刑罚;第九章对公司犯罪常见的典型个罪进行解析;第十章介绍了公司犯罪的追诉程序。《公司经营的刑法研究》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公司白领阶层以及所有关注法律工作的读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理论与实务知识。
-
保险中介制度丁凤楚著本书从保险中介制度概述入手,讲述了保险代理人制度、经纪人制度、公估人制度,并介绍保险从业律师和保险从业律师事务所等。
-
人身保险法张晓永编著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最突出矛盾,是社会对保险业需求的高涨与保险业发展滞后的矛盾。近处来,我国保险业调整了发展思路,开始从注重短期的业务膨胀转向注重长期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按照不同的专题对保险法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本丛书尚属首次,特别是对再保险制度的研究,填补了我国在这个领域的空白,本丛书包括《财产保险法》、《人身保险法》、《再保险法》和《保险中介制度》。
-
民商法辞典徐开墅主编《民商法辞典(增订版)》是一部中型规模的法学专业辞书,在原版的基础上,新增约1600条民商法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辞汇,现共有3700余条;同时对原版部分辞条释文作了修订,使之与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相适应,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所收的辞汇中,选自民商法学科的约占70%,与民商法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约占30%;涉及的法律部门包括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公司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金融法、信托法、海商法、保险法、民诉法以及有关行政诉讼、仲裁制度等。释文既反映了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又注意实际应用。辞条大多有英文译文对照,便于读者查找,使用。
-
再保险法郑云瑞著本书介绍了再保险的沿革、概念,对再保险合同与合同的主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再保险方式、监管等作介绍。
-
事故处理与工伤保险知识郑希文主编本书为“‘绿十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丛书”之一。主要内容有事故及其预防,伤亡事故监察和事故调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重大危险源及监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保险制度等。本书可供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使用,也可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用书。
-
商法(美)斯蒂芬·加奇(Stephen Judge)著;屈广清,陈小云译本书适用于商法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同时也适用于商业团体之使用。由于不存在所谓的商法——仅有一个涵盖与商业活动相关的法律各个特定方面的标题,所以,要想对商法书籍的范围作出一个准确的界定几乎是不可能的。并且,商业活动由于几乎涉及“任何贸易、专业或者职业”(1890年《合伙法》第45条)而无法准确定义,因此,为了界定商法的范围,就人为限定了商业活动的范围。本书所涉及的法律将引起诸如银行家、保险业者、股票经纪人或者债务代理人等专家的极大兴趣,但本书不包括支配有关特定行业专门文献的特别法律。本书主要涉及货物或者服务的提供以及从事上述商业活动的组织。本书首先介绍了法律渊源的背景以及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仲裁和替代纠纷解决方式(ADR)。在讨论商业组织的不同形式以及商业资产(包括作为借贷保证而使用的资产)的性质之前,本书对法律责任作出了界定和解释,并且特别提及了合同法和侵权法的有关内容。其后,本书对商事代理合同、商事雇佣合同以及货物和服务的买卖和供应合同进行了阐述。由于消费者保护是干预企业合并、垄断和一般的限制性商业活动的理由,因此,本书随后讨论了消费信贷和支付方式的有关内容,并专编论述了消费者保护的问题,包括竞争法的内容。这一部分的内容是从英国法和欧洲共同体法的角度来进行论述的。最后,本书对有关自然人和法人破产的法律进行了阐述。
-
财产保险法郑云瑞著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编,分别阐述了财产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代位权、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等十二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