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商法学习题集刘永光|主编本习题集内容主要涉及商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公司、破产、票据、证券、保险和海商等。习题集涵盖面广,几乎涉及所有商法学重要知识点;题型全面且新颖,采用了包括商法案例分析在内的几乎所有题型。本习题集既是法律类本科学生学习商法的重要参考书,也可作为其他读者备考工具书。< -
商法的理念与运作顾肖荣、张国炎、徐澜波、黄来纪本书从商法的基本理念、完善我国商事主体理念和制度、商行为的理念与运作、完善法律机制与反商事腐败、商事担保理念与运作、票据法理念与运作、现代证券法的理念与运作、现代公司制度的理念与运作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商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知识。本书内容丰富、有现实针对性,对我国商法有关重要问题有所揭示,作出理论阐述,对其实践操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
公司法(马来)罗修章本书共分八个部分,共36章。主要探讨了公司权力和责任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要求必须在证券市场奉行的公司经营规划。本书解释了公司权力的法律本质、经理和股东各自拥有权力的法律特性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可能出现的紧张局面、第三方和证券市场监管 -
消费者伤残鉴定与赔偿庄洪胜,刘志新,吴立涛主编当今社会,对人权的重视和保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身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这一与广大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息息相关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愈来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成为法学理论界着力研究和司法实务界重点关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有关劳动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医疗事故处理、人身保险、国家赔偿等一大批新的法律规范陆续出台,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相关精神损害赔偿、证据适用、司法鉴定等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及时与正确处理人身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也为学术界、实务界结合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实践,进行新情况新问题的开拓性研究提供了新的平台。为此,我社约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劳动、医疗、交通管理、保险、工商行政、质检等部门的有关民商法、国家赔偿、司法鉴定、专业律师等方面的专家,重新撰写了《人身伤残鉴定赔偿实务丛书》。该丛书系我国出版界首套关于人身伤残鉴定与赔偿实务丛书,自1997年6月由我社出版以来,陆续加印过多次,受到了广大读者关注与欢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同时也屡遭有关出版社和不法书商侵权。据不完全统计,仅有证可查的涉嫌剽窃本丛书内容的出版社就达十余家之多!上述侵权者已经受到和将要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在本丛书新版上市之即,本社严正警告,侵权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新版《人身伤残鉴定赔偿实务丛书》,综合运用民法、刑法、行政法、医学、法医、保险、交通管理、劳动管理、经营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国家赔偿等多种学科知识,紧密联系具体实践,全面系统、分门别类地阐述、分析和解答了人身伤残鉴定与各类损害赔偿实务问题,内容与时俱进,体例编排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技术性、丰富性和法律适用性。希望本套新版丛书的问世,能对广大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有关赔偿权利义务主体、律师、教学研究人员和有关当事人,依法正确妥善地处理各种人身伤残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应有的指导、借鉴和促进作用。总计840页 -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齐奇主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基本形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围绕公司活动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公司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因我国《公司法》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及相关制度的缺乏,审理公司诉讼案件出现了大量争议问题,各法院也存在裁判不统一问题。为此,上海高院组织富有经验的专家型法官编写了本书,对审判中的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解答。本书对这些疑难问题的解决意见是众多法官多年来智慧与经验的结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由于公司法出台时我国关于公司的法律实践并不丰富,因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界逐步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例如,股东分红请求权的行使方式、股东派生诉讼、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等等。面对着日益增多的涉公司法案件,为解决上述疑难问题,本书作者大胆运用公司法理,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作出了一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判决。本书便是在此基础上,由法官们总结审判经验、进行深入探讨得来的成果。 -
公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介绍:主要缩略语:《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担保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国破产法律制度专论谢俊林著中国的破产制度研究在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并非一个新兴的研究课题。中国已经有很多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人士对破产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各种政策性的建议,尤其是集中在对现行破产法存在的弊端评价方面以及对破产法具体规定修改的建议方面。一部试行的国有企业破产法早在1986年通过,但却在此后的几年中很少得到实行,相反,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司法解释等组成的一个纵横交错的庞杂的制度体系却大行其道。目前,国内已有的对中国破产制度的研究成果虽汗牛充栋,但关于对中国企业破产制度形成的原因、,形成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改革趋势走向的理性分析却鲜有全面、独到的论述。马克思曾深刻指出:“只有毫无历史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我们“不应忘记法也和宗教一样是没有自己的历史的”,法只是表达一定的社会关系的要求而已。也正如社会学法学家庞德指出:“法的任务和职能就是通过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各种方式,使其在最少的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给予整个利益方案以最大的效果。”笔者认为,作为对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研究,制度层面的研究(包括对现行 破产法律制度的条文分析、实施效果等方面)无疑是重要的,而对破产法律制度的形成、实施、改革过程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将能更进一步地有助于加深对中国破产制度的研究。特别是在比较法视野的研究中,不仅要了解外国破产法的制度规范本身,还应当考察该法实施的社会经济背景,实施效果如何,放在中国会怎样。从各国之间在破产制度方面的借鉴情况来看,也没有哪个国家是完全照搬别国经验。只有加强对本国国情的研究,才能创造有中国特色的破产制度。而且,破产法实施的效果并不仅仅在于其本身规则的具体与否,更重要的是,它是否能与相关法律制度协同运作,比如,破产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职工安置难,这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破产制度应把它作为相关法律体系中的一节链条,关注法律整体效应的实现。本书将集中研究中国破产制度的形成、实施、改革过程。在本书中,笔者通过回顾对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沿革,梳理目前破产法律制度框架的形成原因,结合变化中的制度内、制度外两方面环境对中国破产制度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的分析,阐明其面临的各种挑战,最后通过对新破产法草案的分析说明中国破产制度的改革方向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笔者希望能提供一种研究中国破产法律问题的崭新视角,为那些对在中国建立健全的金融和企业部门感兴趣的人们就有效破产制度的重要作用和实施情况及其将来在中国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观点;而且中国破产制度的经验将能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非拉国家——的破产制度的发展提供一种有益的借鉴的作用。在破产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是否能够对破产财产的公平、科学的管理和处分,是使整个破产程序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在管理和清算破产财产的过程中需要在法院、债权人和破产人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因此,专门设立一个管理破产财产的机构,即破产管理人,是进行破产程序的必要要求。可以说.整个破产程序是以破产管理人为中心而推进的,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尚未建立真正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笔者长期以来从事企业法律业务的实务工作,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重要性有直接的深刻体会。因此,笔者对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立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并进行了详尽的比较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应该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借鉴外国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 -
食品安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内容介绍:本书收录了食品安全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具体涉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分类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检疫等七个方面,对粮油食品、保健食品、肉禽食品、转基因食品、乳产品等10余种不同食品分类编排,使本书在保证内容全面完整的同时,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本书是食品业从业人士日常工作及广大公民解决食品安全纠纷的必备法律工具书。 -
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杨仕辉著《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主要从反倾销法与实践的国际比较、博弈角度进行研究,全面介绍了倾销与反倾销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各国反倾销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动因,分析了各国反倾销的策略选择,解释了国际反倾销愈演愈烈的内在机理和我国少有对外反倾销申诉、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不力的原因。全书在参阅大量国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构建出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博弈模型,并与案例分析、统计资料、计量分析等相结合,从法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反倾销,结论可靠、观点独特。全书还以大量反倾销博弈策略为基础,提出了我国防倾销反倾销的对策,可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重要参考,对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推广应用到国际经济的许多领域,如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磨擦与反报告等;还可以为反倾销的反续研究提供服务。《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适用于国际贸易、对外经济管理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实际工作者,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高等院校经济、贸易、管理、法律类专业师生、研究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
商法王保树主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于1995年4月批准设立。1996年试点招生,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统一编写了一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商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中的一种。本书根据JM教学特点,采用专题式编排体例。将商法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方法,注重方法的传授和能打的训练;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反映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科前沿问题,及时充实新的科研成果、新的法律规范、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本书由著名法学家王保树、覃有土、朱慈蕴三位教授任正副主编,十六位国内知名学者、教授执笔撰稿,确保了本书成为一部在形式上具有独创性,在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适用性的教材。本书前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系列教学用书将陆续与大家见面,该套教材凝聚了全国各法律院校、研究机构近百名知名学者、教授的研究成果,是一套体例上具有独创性、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适用性的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199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设立的,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八所院校首批试点招生,当年招生539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和试点,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社会对高层次应用类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JM教育也得以迅速发展。试点单位不断增加,截止到1998年底试点单位已增加到28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山西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黑龙江大学、辽宁大学、云南大学、湘潭大学);招生规模日益扩大,截止到2001年底招生已达11902人,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6433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5469人。JM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实践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渠道。中国加入WTO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的应用类法律人才,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又将有力地促进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的结合,促进法学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JM教育试点范围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1998年武汉会议精神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决定统一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编写JM教育教学用书。这套教学用书的编写采用了新的编写体例:一是不过分强调学科自身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是根据教学需要,按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本学科的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方法,注意方法的传授和能力的训练;二是充分反映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科前沿问题,及时充实新的科研成果、新的法律规范、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等等;三是通过认真地归纳、梳理、概括、规范和提炼,体现了学科的逻辑化、系统化程度,具有附加价值比较高的特点。该套教材力图使学习者通过研究性的学习,了解和掌握法学各学科目前所处的基本状态和面临的基本问题,让学习者站在各学科的前沿阵地,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直接面对新的实践、新的探索和新的问题。该系列教材适用于JM研究生教育和JM在职攻读教育,同时,也可供其他法学类研究生教育和从事法律的人员使用。本套教学用书还将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对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我们诚挚欢迎关心JM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JM系列教学用书提出宝贵意见,真诚祝愿JM学习者学业有成、事业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