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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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失业保险政策解答“金袋鼠丛书”编委会组织编写本书对“如何界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失业保险金与商业性的投资基金有何不同?”、“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吗?”等国家政策进行了解答。 -
养老保险权益维护龚贻生,闫丽仙编内容介绍:“维护劳动者权益金袋鼠丛书”出版面世迄今已逾4年。令人欣慰的是,这套薄薄的“口袋书”系列丛书,以其政策解释权威准确、专家评析入情入理、案例收集丰富典型而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读者的青睐与好评,出版后一直热销不衰,已多次重印。自2000年“维护劳动者权益金袋鼠丛书”出版后,应广大读者的呼吁和要求,我们又先后推出了“金袋鼠丛书·政策问答系列”“金袋鼠丛书·政策法规专辑系列”等,共计出版了50余种“金袋鼠”系列图书。“金袋鼠丛书”凭借其面向老百姓、面向职工大众的政策普及性读物的定位和权威、通俗、简明、实用的特色而成为一个优良的图书品牌,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其中“维护劳动者权益金袋鼠丛书”还在2002年荣获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与老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新的法律法规,以往的相关政策也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与补充。“金袋鼠丛书”作为以指导百姓和职工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顾问和指南,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基于此,我们再次组织专家对“维护劳动者权益金袋鼠丛书”进行了补充、修订,同时更名为“金袋鼠丛书·权益维护系列”。希望本丛书的再版为广大读者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并继续成为您职业生涯中的好帮手、好顾问。 -
公司行政侵权郑孟状,汪海军等著内容介绍:本书涉及的内容包括公司行政侵权的责任基础、有限责任、注意义务、信息披露、虚假出资、关联交易、行政掠夺、公司变更和公司行政侵权的立法完善。它们自始至终贯穿公司、行政和侵权这三条主线,涵盖了各种典型的行政侵权,并根据法律的关联程度上下排列。 -
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杨仕辉著《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主要从反倾销法与实践的国际比较、博弈角度进行研究,全面介绍了倾销与反倾销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各国反倾销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动因,分析了各国反倾销的策略选择,解释了国际反倾销愈演愈烈的内在机理和我国少有对外反倾销申诉、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不力的原因。全书在参阅大量国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构建出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博弈模型,并与案例分析、统计资料、计量分析等相结合,从法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反倾销,结论可靠、观点独特。全书还以大量反倾销博弈策略为基础,提出了我国防倾销反倾销的对策,可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重要参考,对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推广应用到国际经济的许多领域,如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磨擦与反报告等;还可以为反倾销的反续研究提供服务。《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适用于国际贸易、对外经济管理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实际工作者,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高等院校经济、贸易、管理、法律类专业师生、研究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
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赵志钢著内容介绍:本书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概论;第二章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三章股东会;第四章董事和董事会;第五章董事的权力、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六章监事和监事会;第七章股东个体和利害相关者与公司治理;第八章股东财产利益取得机制。本书体现了制度改良和创新思想,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可以作为公司治理相关学术研究时的参考,亦可作为公司治理运作实务中的借鉴。 -
商法学冷传莉主编内容介绍:本书含商法总则、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本科及研究生需要掌握的一些基本的原理原则,并介绍上述各学科重点前沿问题及一些重要案例释评、每章节的重要名词、重要思考题。 -
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美)阿道夫·A.伯利(Adolf A.Berle),(美)加德纳·C.米恩斯(Gardiner C.Means)著;甘华鸣等译写前言的任务之所以落在我的头上,是因为我是这个研究项目名义上的主任,该项目由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资助并接受哥伦比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会的指导。这个项目要求对公司发展的最新趋势加以研究。要使这项研究取得成果,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对于任何一个有思想的观察者来说,有一点是明显的:美国的公司已不再是一种私人企业组织,而是已经变成了一种制度。1928年,当这个研究项目启动时,金融机构迅猛发展,表明我们正处于私有财产制度革命的阵痛中——至少在产业经济领域是这样。作者曾斗胆对公司证券作过一系列技术性研究,所有这些研究都导出如下的结论:通过公司这种方式,美国的产业财产正被抛进一个集体漏斗,个人所有者由于许多巨大的产业寡头集团的产生而逐渐消失在这个漏斗中。进一步来说,这种发展的趋势在许多方面都好像完全合乎逻辑且充满智慧,这种过程是不可能逆转的,同样地,优势和危险似乎并存于这一过程之中。 这个项目需要一个协同研究的经济学家。经济学家加德纳·C.米恩斯先生着手对这一形势进行了细致的统计和经济分析,从理论上来说,由一位法学家和一位经济学家并肩作战,会比各自单干获得更丰富的成果。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就持这种观点,哈佛大学教授埃德温·F.盖伊尤其如此。尽管我们未把合作的真正好处写成文字,但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无疑已得到充分的证明。当然,这种合作是极其困难的,因为不同领域的专业工作者必须首先就某种共用的语言达成共识,然后努力运用各自特殊的研究方法,并时刻牢记不同方法的优缺点,最后得出双方都赞同的结论。一方面,由于法学家主要关心个案的公正性,且绝不能忽视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学家主要进行描述和分析,因此二者之间的鸿沟是不容易逾越的。我们向米恩斯先生表示最诚挚的敬意,他乐意在术语和研究角度上更多地配合我们;我们自己也同样努力地去配合他。 具有独特自由氛围的哥伦比亚法学院甘愿为我们分担这个研究项目的压力。承蒙扬格·B.史密斯院长的好意,学院为我们提供了各种设施和机会,而这是本书所难以报答的。 本书仅对结论进行陈述,而不去解释得出这些结论的方法。任何其他写法都会使本书篇幅庞大,不忍卒读,令人兴味索然。 本书第一篇的统计研究,已经由米恩斯先生署名在《美国经济评论》和《经济学季刊》上更完整地刊载过。另外,米恩斯先生还有一大堆统计数据资料,它们以后会有被刊行的可能。在法律方面,我曾对有关问题作过技术性研究,也让哥伦比亚法学院的助教们和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们作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成果的大部分已经在全国许多法律杂志上刊载过;它们都是阅读正文所要参考的,读者可借此了解那些对案例、法令、判例进行详细分析的技术性论文。基本案例和判例分别编列刊印在《公司财务的法律案例与资料》(西部出版公司,圣保罗,1930年)一书中,这些资料是作为上述研究项目的一部分而收集和组织起来,以便与本书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内容作粗略的比较。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尽量避免在本书中加入过多的脚注,因为这些脚注更多地显示了作者学识的渊博,而未必有助于读者的理解。 在本书的最后四章,我们基于所记载的和公司活动相联系的数据,对财产权益和融资问题进行了坦率的推测。(作为推测基础的)这些观测资料和前述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无关。对于任何一项给定的资料,每个人都肯定会得出他自己的结论;研究这些资料的人的思想形形色色,他们所得出的结论也各不相同,作者自己的结论已经在本书中披露出来,因为他们认为学者们在研究材料时所作的推理和思考,应当连同他们对基本事实的观点一起记录下来。在某种意义上,就展示作者的偏好,对调查作出更逼真的判断而言,他们可以容忍对实际数据打些折扣。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学者们无权拒绝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而作出的描述和预测。我们充分理解陈述这些结论将会带来何种心智和学术上的风险。我们觉得,这里所研究的发展问题是社会组织潮流中大变动的一种现象,未来时代的发展历程将在很大程度上由此成长,所以阐明我们所预见到的潮流方向是合宜的。 那种静悄悄的实质性革命,在它们得到深入发展之前,往往不为我们所觉察。所谓的“产业革命”,就是这种情况,我们目前正在经历的公司革命也是如此。 全国大约三分之二的产业财富,从个人所有转移至大规模的、公众融资的公司所有,这将从根本上改变财产所有者的生活、工人的生活,以及财产保有的方式。这个过程所造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必然会产生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 很明显,需要对上述问题作出一系列的评价:这种组织会长期存在吗?它会逐渐强化起来呢,还是不久就会崩溃? 布兰代斯先生极力把时钟拨回至1915年;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教授则倾向于认为,即使在目前,这种组织也不可能持续下去。但对我们来说,有许多证据表明,这个过程会比现在已经经历的走得更远更长。 接受这种大型公司制度(我们必须这样),并且把它作为人类的一种制度加以研究,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对财产的影响、对工人的影响,以及对那些消费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或利用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的人们的影响。这是一项需要耗费毕生精力的工作,现在的这本书,主要是为研究公司与财产之间的关系开辟通路。 这些主题都思考过以后,还有一个公司和国家之间最终关系的问题——是公司会操纵国家,还是国家会控制公司,抑或是两者会并行存在而甚少联系?换句话说,在社会经济组织与社会政治组织之间,何者将会是占统治地位的形态?这肯定是一个以后很长时间都回答不了的问题。 很明显,公司制度不仅是产业组织之花,而且社会公众都希望赋予公司越来越大的责任,以增进我们的经济福利。因此,是无须为尽力分析这一制度作任何辩解的。作者自知缺乏时间、能力和精力,这里只能作个开端。 这项研究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哈佛大学的埃德温·F.盖伊教授,他提出了具体的构想,为这一领域的工作应当如何完成提供了建议。另外,我们特别要感谢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的詹姆斯·C.邦布赖特教授,他耐心批阅全书并提供持续的帮助;感谢普赖斯-沃特豪斯公司总经理、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乔治·梅先生,其精辟的评论、丰富的经验、令人愉悦的才智,在很多地方都使我们茅塞顿开;感谢哥伦比亚法学院院长史密斯先生,他愿意让该院进行尚无先例的法律-经济领域的研究;感谢我们的各位助手,特别是艾布拉姆·休伊特先生和布莱克韦尔·史密斯先生,他们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这些工作虽然在本书中没有刊载出来,但对我们得出的许多结论都是不可或缺的。 所有研究这些问题以及类似问题的学者,也包括我们在内,都将感激哈佛大学的威廉·Z.里普利教授,我们必须承认,他是这个领域的先驱。 -
直销管理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问答本书编写组编著本书分直销管理条例问答和禁止传销条例问答两部分。内容包括: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直销活动、监督管理等。 -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齐奇主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基本形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围绕公司活动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公司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因我国《公司法》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及相关制度的缺乏,审理公司诉讼案件出现了大量争议问题,各法院也存在裁判不统一问题。为此,上海高院组织富有经验的专家型法官编写了本书,对审判中的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解答。本书对这些疑难问题的解决意见是众多法官多年来智慧与经验的结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由于公司法出台时我国关于公司的法律实践并不丰富,因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界逐步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例如,股东分红请求权的行使方式、股东派生诉讼、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等等。面对着日益增多的涉公司法案件,为解决上述疑难问题,本书作者大胆运用公司法理,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作出了一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判决。本书便是在此基础上,由法官们总结审判经验、进行深入探讨得来的成果。 -
所有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机构投资者邱进前著现代公众公司中的代理问题可以通过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来解决,包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管理层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外部产品市场、管理层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机制以及证券监管机制。中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以股权集中为主层形态,以国家控制为主要特征,因此,作者指出,中国公司治理研究视角也应相应地从控制“内部人控制”转移到控制控股股东行为上来,并着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将国家控制型的股权结构转换为机构控制型的股权结构,二是约束和监督控股股东行为,以减少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掠夺,三是如何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此,本书提出了“机构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本书采用比较法学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大量参考发达国家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根本性公司治理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建立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的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