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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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米新丽 主编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自组建以来就蓬勃发展并呈现出鲜明的专业特色。这部《商法学:原理与案例》就是该学科近年来教学研究成果的总结。全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坚持正确的方向,立足商法教学基本需求,并不拘泥于现有法律、法规的体系,而是有选择地对某些重点内容进行阐释。因此,本书在吸收商法学界研究共识的基础上,对写作结构的安排进行了积极的创新。(2)突出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既注重基本原理的讲解,也注重案例的使用,特别注重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理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每章之后附有思考题,以拓宽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3)结合时代发展,整合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对于商法外延的分野,在照顾中国学生学习特点之余;,也考虑到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融合了国外商法学教科书的某些编撰设计。 -
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范世乾 著《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中国公司法相关制度的构建》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中国不应引入美国普通法上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观点,并指出美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规则的产生就是一种错误。《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中国公司法相关制度的构建》的理论创新之处还在于,作者提出自然人控制股东与法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以及国家控制股东与私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应该具有差异,明确分析控制股东承担义务的相对权利主体,并且详细分析了救济的提起方式,即控制股东是对公司负有的义务还是对其他股东负有的义务,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谁能提起诉讼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中国公司法相关制度的构建》作者全面考察并比较了各国控制股东行为规制的不同方式,即美国普通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美国成文法上的股东压迫原则、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损害原则、英国的Foss v.Harhottle规则的例外、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以及大陆法系的诚实信用原则等。 -
保险法学李玉泉 主编《保险法学:理论与实务(第2版)》是介绍保险法基础理论和实务的教科书,由从事保险法律实务的资深专家撰写。《保险法学:理论与实务(第2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本依据,全面、深入地阐述保险法的各项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分析、比较国外保险立法的相关规定,紧密联系保险实践,评析国内外经典保险案例。在介绍基本制度的同时,《保险法学:理论与实务(第2版)》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立法、案例和保险合同条款方面的材料,供读者使用和研究。《保险法学:理论与实务(第2版)》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财经类院校以及社会各界保险法培训的教材。 -
现代信托法(日)能见善久 著,赵廉慧 译《现代信托法》一书,是日本东京大学能见善久名誉教授长期学术积累的结晶。能见教授师承日本信托法集大成者四宫和夫教授,专注于民法和信托法的研究和立法工作,为当今日本信托法研究之执牛耳者。他一直长期担任日本信托法学会理事长,也曾担任日本私法学会的理事长,日本法制审议会信托部会的部会长,具有很高的学术声望。本书的书稿为能见教授在东京大学为学生和信托实务工作者(信托银行的专家、律师等)开设课程的授课之母本,经过多年的讨论、磨砺和修改,颇见真知。他以日本信托法为依托,以其深厚的民商法功底对信托制度进行十分细致、全面和深入的理论分析。全书语言平易而简练,观点敏锐而周正。此书堪称经典,是研习日本信托法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必各书。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本社 编《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这些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社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工伤保险条例本社 编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保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作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民商法论丛梁慧星 主编《民商法论丛(第47卷)》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
跳出深井(英)斯托克斯 著,贾慧娟 译无论你销售的是产品还是服务,是复杂的咨询建议还是有形的商品,你都必须把你要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放在你客户的商业战略中来看待:你必须了解你的客户为什么要买这个产品或服务,为什么要从你这儿买;该产品或服务将如何支持你客户的战略;以及你需要如何向客户展示你了解并关心他的需要。因此,《跳出深井:专业人士的商业意识》的目的是帮助你建立与客户的关系,包括与客户公司和客户个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客户是你的收益之源。《跳出深井:专业人士的商业意识》将讨论企业如何运转,包括企业战略、融资以及影响所有企业的重要问题。《跳出深井:专业人士的商业意识》将把客户当作个体的人来看待,讨论如何建立与他们的关系,如何与他们沟通,如何从他们手中赢得生意。读完《跳出深井:专业人士的商业意识》后,读者将掌握有关商业意识的根本要旨:商业意识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前瞻意识,一种心态;一旦你掌握了商业意识,你就会赢得客户的青睐,你的业务也将飞腾八达。 -
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建构张辉 著上市公司法律规范既源于公司法,又相对独立于公司法。实际上,以上市公司治理为中心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且显露出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主导的趋向。但目前没有一部成文法以“上市公司法”命名,上市公司的法律调整仍处于不同效力层级、不同性质(综合性和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堆积在一起的状态。是采取上市公司集中统一立法的形式,还是明确授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立法权,从而在客观上将上市公司法律规范纳入资本市场法律规范的范畴,抑或保持目前分散且堆积式立法的现状,但通过创设某种机制使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之间保持融合,再或者有其他路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仅基于资本市场的影响,上市公司的法律规范就已不可能由一部法律完成,而只能选择以公司法或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为主导的方式来完成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化建构的任务。若选择前者,则必须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制定上市公司组织法的权力,以回应资本市场立法实践的需要;若选择后者,则必须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法制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以为扩充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组织法的规范功能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